「慕長庚?!」
「你怎麼在這裡!」
胡陽近乎用猙獰的目光盯著閒坐在那裡的慕長庚。
坐在慕長庚身邊的金美娜,還有圓桌中央的玫瑰花。
這讓胡陽有一股不好的預感,甚至覺得...頭頂綠油油的。
這兩個人怎麼會在一起?
金美娜看向胡陽的目光帶著幾分詫異,這臉上紫一塊,青一塊的,看樣子真如學弟所言,這傢伙今天真是吃了大虧。
這倒是她頭一次見到胡陽這麼狼狽,不免覺得有些有趣。
還不等慕長庚開口,胡陽陰戾的目光便落在了金美娜身上,低吼道:
「娜娜,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你怎麼會跟這個混蛋在一起?」
慕長庚饒有興趣的看著胡陽:
「胡學長,你這話是什麼意思?」
「我怎麼有點聽不懂?」
「我女朋友跟我一起吃飯,這有什麼問題嗎?」
聞言,胡陽臉色驟變,滿是怒意的看著慕長庚:
「你女朋友?!」
「娜娜是我的女朋友,什麼時候成為你的了!」
「學姐,學長好像有點不信,要不你來跟他說。」
慕長庚淡淡一笑,眼中滿是戲謔。
金美娜站起身來,直視著胡陽;
「胡陽,我們分手吧。」
此話猶如一道雷霆劈在胡陽頭上,整個人僵硬不已,臉上的青腫也變得猙獰不已:
「分手?」
「娜娜,你瘋了?!我們好好的,你為什麼要跟我分手?」
「而且這個傢伙到底有什麼好的?」
「除了這張狗臉長的帥點,他哪點比我好?」
胡陽指著慕長庚,聲音都有點破音。
「而且,前天我剛給你買了包包,娜娜你是不是在故意氣我的?」
「故意氣你?」
「胡陽你不要在這裡幻想了,從今天起,我們結束了。」
「你給我不了我想要的,而且你沒有讓我心動過。」
「之所以跟你在一起,只是因為看你還有點潛力,但如今看來,是我高估你了,你不過是一個自大高傲的廢物罷了。」
金美娜搖了搖頭,絲毫不掩飾自己對胡陽的嫌棄。
胡陽身體踉蹌的後退兩步,不可置信的看著金美娜:
「娜娜,你居然說我廢物?」
「我捨得花一萬給你買名牌包包呢。」
「他呢?」
「他捨得嗎?!」
金美娜看著胡陽這副跳樑小丑的模樣,唇角的譏諷愈發濃烈:
「呵呵,捨得?」
「胡陽,你那也算是捨得給我花錢?」
「真是有夠自我感動,呵...」
自我感動,自己給金美娜花一萬買包竟成了自我感動?
「胡陽,你也配跟學弟比?」
「論顏值,你與學弟乃是天塹之別!」
「論能力,你更是望塵莫及!」
「至於論錢財,你跟學弟能比嗎?」
「還有,不要叫我娜娜,聽著就令人反感。」
慕長庚非常滿意的金美娜的攻擊,果然啊,懲罰胡陽的最好方式還是要讓女人出手。
因為女人打擊的永遠都是男人的自尊心。
「好了學姐,胡學長也沒有那麼不堪。」
「畢竟他還是籃球隊隊長,會打籃球的。」
「應該打的很厲害吧。」
慕長庚伸手把金美娜摟在懷裡,看似在為胡陽說話,實則卻把胡陽的自尊踩在腳下。
而慕長庚把金美娜摟在懷裡的舉動也徹底讓胡陽爆發了。
「瑪德,你們這兩個姦夫淫婦...」
胡陽攥緊拳頭就朝慕長庚撲來,金美娜見胡陽要動手,心裡一驚,不由緊緊的摟住慕長庚。
就在胡陽快要碰住慕長庚的時候,兩個黑衣保鏢按住了胡陽的肩膀,讓其無法再向前一步。
包間鬧得動靜這麼大,程凱想聽不到都難,早早便讓人在門口候著了。
「艹,放開我。」
胡陽想要甩開這兩名保鏢,只可惜雲頂軒的保鏢都是經過專業訓練的,力道極大,任由胡陽掙扎也無濟於事。
「哎,你們怎麼能這麼對待胡學長呢,把人放開。」
慕長庚示意保鏢鬆手。
保鏢聞言,遲疑片刻,鬆開了胡陽,胡陽內心一怔,這群傢伙這麼聽慕長庚的話,不過現在的他可沒有心情想那麼多,抄起桌子上的酒瓶就要朝慕長庚砸去。
「呵呵,胡學長,砸之前可別怪我沒告訴你,這瓶酒目前售價99999,你可賠不起。」
胡陽聽到這個龐大的金額,砸酒的手僵硬在空中。
99999,瞬間讓憤怒的胡陽有了幾分理智。
可慕長庚那戲謔的眼神,嘲弄的語氣,甚至還摟著自己的女朋友,這讓胡陽胸腔都要炸開了。
理智和憤怒在崩潰的邊緣交織。
砸下去,99999的價格,除去開銷,家裡的老父親一年都攢不了這麼多。
可是不砸,難解心頭之焰。
「慕長庚,你個卑鄙小人!」
最終胡陽還是選擇放下了酒瓶,他不敢砸,這酒太貴了,他賠不起,也不想讓家裡雪上加霜。
「我卑鄙嗎?」
「我不過是對喜歡的人努力追求罷了。」
「而剛好,美娜學姐跟我剛好情投意合。」
「我這跟胡學長帶人鬧事的翻車行為比起來,還是差上一點吧。」
慕長庚可不承認自己卑鄙,反倒是嘲笑了起來。
「你...」
胡陽差點被慕長庚給氣死,懟不過慕長庚,他就將目光落在了金美娜身上,準備在她身上下手:
「金美娜,我本以為你是清冷高潔的聖女,現在看來也就跟其他女人一樣。」
「你最好不要為你今天所做的事情感到後悔。」
「不要忘了,這傢伙可是有女朋友的,你在他眼裡不過是報復我的工具罷了。」
金美娜聽到這裡,頓時笑了:
「學弟有女朋友怎麼了?」
「我又不介意。」
「你.....」
胡陽瞬間被金美娜堵的啞口無言,平日裡連手不讓牽,一副清高模樣的金美娜,此刻居然能說出這種話。
他簡直難以置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