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嘴胡腮的一番話讓脂包肌大哥眼睛一亮,壯碩的身子站了起來:
「有道理。」
「咱們這邊確實少一個打雜的。」
「怎麼整?」
尖嘴胡腮的男人嘿嘿一笑:
「大哥咱們不著急,慢慢加唄。」
「他現在就是半個月,他犯了事,往後就是一個月,半年,一年...慢慢來玩唄。」
吉子豪聽完這些臉都綠了,這些傢伙是打算讓他永遠留在這裡?
不行,絕對不行。
他是想賺錢,但是賺到了錢,也要有命花啊。
吉子豪深呼一口氣,看著眼前的脂包肌大哥,心裡鼓起幾分勇氣,威脅道:
「我勸你們不要亂來,我在外面可是有人的。」
「你們要是敢動我,外面的人不會輕易放過你們的。」
脂包肌大哥聞言,眉頭微微一蹙。
吉子豪見脂包肌大哥不吭聲了,神色也有了變化,心頭不由舒了口氣。
看樣子還是有點威懾力的。
但吉子豪很快就失策了,脂包肌大哥只是愣了一下,便哈哈大笑起來。
吉子豪還沒高興兩秒,看著大笑的脂包肌大哥,皺眉道:
「你笑什麼?」
「我外面的人要是想收拾你們...簡直是輕而易舉。」
「你威脅我?」
「真有意思,小子,老子當年可是刀尖上舔血,炮車裡打滾,什麼陣仗沒見過?」
「你他娘的還敢威脅我?」
脂包肌大哥眼裡划過一抹凶色,粗壯的手臂直接抓住吉子豪的頭髮,把他按在牆壁上。
吉子豪臉上露出幾分痛苦,瑪德...這跟自己想的劇本怎麼不一樣啊。
吉子豪還抱著幾分僥倖:
「動我前....你們最好有心理準備。」
「心理準備?」
「老子當年宰人的時候都沒有心理準備,現在你要讓我有心理準備?」
「可笑至極。」
脂包肌大哥臉上的凶色帶著十足的壓迫感讓吉子豪內心的防線逐漸崩潰。
「弄你前,跟老子說說...你外面的背景是誰?」
吉子豪繃著嘴不吭聲,脂包肌大哥笑了:
「嘴巴倒是挺嚴。」
「那咱們就從嘴開始吧。」
」老二,給我按著他。」
「好嘞大哥。」
吉子豪頓時怕了,自己這威脅完全不起作用啊,這兩個傢伙不害怕也就算了,怎麼還突然這麼興奮了?
「再給老子叫一下。」
吉子豪被抽的腦瓜子嗡嗡的,看著脂包肌大哥逐漸逼近的身子,內心防線徹底崩潰,大吼道:
「救命啊。」
「我招,我全招!」
此話一出,獄警就跟順風耳一樣走了過來,看著監獄裡的脂包肌大哥和尖嘴胡腮男人,訓斥道 :
「你們在幹什麼?」
脂包肌大哥沒有搭理獄警,而是瞪了一眼吉子豪:
「小子...算你狗命好。」
「還有你...不是說讓你堵著他的嘴嗎?」
尖嘴胡腮的老二低著頭不敢吭聲。
「你跟我出來。」
獄警打開牢籠,把吉子豪帶出來,看著褲子脫一半的他,冷聲道:
「把褲子提上去。」
吉子豪咽著口水,整個人身子都是抖的,至於...臉都白成蠟紙了。
「走。」
獄警押著吉子豪朝前面走去。
沒過一會季長宇也走了過來,脂包肌大哥和尖嘴胡腮的老二連忙走了過來。
「表現的不錯,記你們一功。」
季長宇揚揚手笑道。
脂包肌大哥和尖嘴胡腮的老二眼睛一亮:
「多謝季局長。」
獄警把吉子豪押進一間審訊室,好巧不巧的是,馬莓也在這裡。
此時的馬莓哪裡還有半點美女的樣子,整個人頭髮亂嗡嗡的,髮絲凌亂,跟受到了什麼驚嚇一樣。
吉子豪本來還有點擔心...就自己一個人找了,會不會受到報復,現在看到馬莓...擔心的心理明顯好受一點。
「馬莓...你怎麼也在這裡..?」
聽到吉子豪的聲音,馬莓扭頭看去,見吉子豪臉色也還看不到哪裡去,便知道...他跟自己的遭遇差不多。
馬莓內心清楚...這可能是裡面的人故意安排的。
但...那又能怎麼樣?
她不想死啊,跟一個精神病的老太婆在一起,短短几分鐘,馬莓覺得自己都死幾十次了。
季長宇這個時候也走了進來,坐到審訊的位置,看著吉子豪和馬莓,聲音冷淡:
「這是你們最後的機會。」
「最好不要...敬酒不吃吃罰酒。」
吉子豪和馬莓對視一眼,由馬莓開口。
兩人的口供都是一樣的,是一個外國人跟他們交涉,說只要誣陷明珠酒店,造成負面影響就有一大筆錢可拿。
季長宇聽完兩人的口述,又讓人把她們的手機拿過來,對證起來,確實沒有任何問題。
季長宇揚揚手把他們給帶下去。
看樣子...這些人已經做好了萬全準備。
既然敢做,那就是提前預料到了這種情況。
季長宇捏了捏眉心:
「這件事還真是比較麻煩。」
「季局,這兩人說的交涉人...要去調查嗎?」
季長宇擺了擺手:
「不用了,什麼信息也沒有,去找也是浪費時間。」
「是。」
........
第二天清早,一個叫馮志明的男人從明珠酒店走出來,他穿著保安服,是明珠酒店的員工。
馮志明今天請假,要去醫院見她母親,它母親年齡大了,患了重病,需要照顧。
他在路邊等車的時候,一輛黑色的凱迪拉克CT6停到他面前。
馮志明看到帥氣的凱迪拉克ct6眉頭一蹙,這是自己打的車?
他低頭看了一眼手機,不對啊,自己打的車是一輛新能源電車。
不是這輛凱迪拉克CT6。
凱迪拉克CT6的車窗緩緩降下,露出一張戴墨鏡的臉,是個陌生人,馮志明沒見過,但...他卻一下叫出了自己的名字。
「馮志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