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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2章 受害人的控訴:既得利益者的罪惡(3)

2026-07-11 15:32:18 作者: 老爬蟲

  唐建設問黃守財什麼時候去找騰達典當行,他抽時間一起過去。黃守財就說:「越快越好,我手裡沒有一分錢,給你們的250萬還是借別人的。如果不早點開工把項目完成,早點拿到政府的項目款,我只能去跳樓了。」

  二人就約定,當天下午去典當行,商談借款一事。

  黃守財只是聽說過縣城裡有一家做典當的,可以從他們那裡借款,但他不知道這家典當行真實的背景。

  其實這個典當行就是黃曉明以其二叔黃連成的名義註冊成立的。裡面真正的員工都是黃曉明安排的人。他們其實是吸收公眾存款,然後再放高利貸,最後再暴力催債。

  一開始,他們通過消化官員貪污款的方式,讓大家把盛天集團的分紅注入這個典當行,支付他人利息,用高於銀行同期最高利息的方式吸收社會存款,有265人在裡面存了款,存款額高達1.5億元。為了獲取利益,就把這些社會存款再放出去,以4到5分的月息往外放貸。但有一條,必須先扣除百分之十的利息,再給款。也就是說,你如果在騰達典當行借款一千萬,先扣除100萬元利息,只給借款人900萬元。如果到期不還,繼續按一千萬元計算利息。

  凡是到騰達典當行借款的人,都是沒有資金繼續周轉、沒有辦法在別處弄到錢的人。借款人如果到期不還款,騰達典當行有一批專門討債的人員,會採取各種辦法找到欠款人要錢。有時候,縣公安局經偵大隊還會找上門去,以詐騙罪的名義把人抓起來,並按照借款協議上面保證人的簽名逐人去討要。有時候,這個保證人自己都不知道什麼時候為別人做過擔保,但討債人不管這些,上面只要有名字,就跑不掉。有的人就反對,說擔保人一欄不是自己簽的字,可以鑑定筆跡。但這一點公安局經偵大隊根本不認,說鑑定筆跡可以,先拿2萬塊錢的鑑定費,他們委託鑑定機構。可很多人明知道不是自己簽的字,但到最後鑑定結果還是顯示是自己簽的字,最後他們的存款都會被直接划走,甚至直接被法院拍賣房產。

  對於這些,黃守財只是聽說了有人為別人擔保被扣光了家裡的存款,倒是什麼類型的扣款不是十分清楚。

  當黃守財跟著唐建設來到騰達典當有限責任公司的時候,那些人很是熱情,辦公地點也是裝飾得富麗堂皇。有了唐建設領著,黃守財享受了非常高的待遇。

  但當黃守財提出先借款兩千萬的時候,騰達典當行沒有讓黃守財提供什麼財產做擔保,而是讓黃守財拿一百個人的身份證過來,就可以了。

  黃守財問:「我自己借款,用我自己身份證不就行了嗎?為什麼還要100個人的身份證?」

  典當行的人笑著解釋:「這很簡單啊,我們就是通過這個核查一下你的信用度,一個人的身份證能給你算一分的信用分,如果你能拿到100人的身份證,這就說明你的信用度能達到100分。對於信用度能達到100分的,我們才放心不用你抵押任何財產就把錢借給你。」

  黃守財自己知道,現在的人對身份證的管理都很嚴格,要想借到別人的身份證幾乎不可能,他便想放棄這個借款。

  

  唐建設就笑道:「這點小事,如果黃老闆都辦不到,你以後就別在圈子裡混了。」

  黃守財問唐建設有什麼高招,唐建設說:「我把項目都給你了,你總得組織人來施工吧,你自己沒有施工隊的話,總得找人外包吧。你就以盛天集團中標項目需要找人合作和需要招一批技術工人為由,讓他們拿著身份證去找你。你就買100個信封,一個身份證裝一個信封。你就以為合作者和打工者購買人身意外保險為由,收一批身份證,讓提供身份證的人在信封上寫下他本人的名字。上午你把這個拿過來,下午就把身份證還給他們,反覆這麼做,別說100人,一千人的身份證也好弄。」

  黃守財文化水平不高,靠的是實在和苦幹,他根本不懂唐建設和騰達典當行的套路,還真以為唐建設是為他好,就這樣搞了幾天,拿到了一百人的身份證,分批次交給了騰達典當行。

  典當行竟然用AI技術對這100人的身份證進行掃描處理,並對每一個人的簽名也進行技術處理。

  在黃守財與他們簽訂完借款合同之後,典當行以要黃守財公司蓋章為名,把黃守財簽過字、蓋過章的合同拿走了。等黃守財拿到合同的時候,合同的後面就出現了100人的擔保簽名,和他們信封上寫的一模一樣。

  黃守財看到這個情況,大吃一驚,問道:「那些人的簽名怎麼來的,我並沒有讓他們擔保啊。」

  合同簽訂了,典當行的人態度就變了:「你以為我們不讓你提供財產擔保,還會不讓你提供人保嗎?那到時候你還不了錢,我們的錢不就打水漂了嗎?我們讓你提供的身份證就是讓他們為你擔保的。既然你是借錢做工程的,只要工程做完了,錢還了,這些擔保人不就沒事了嗎?」


  到了這個份上,黃守財知道自己上當了,可借款合同已經簽了,如果違約就得賠人家同樣數目的違約金。只好咬著牙,讓騰達典當行把借款打到自己的公司帳戶上。

  可當黃守財看到帳款只有1800萬時,他問為什麼沒有給夠錢數。騰達典當行的人直接說:「利息已經先扣掉了。借款期限是一年,如果明年還不了錢,就按2000萬元重新計算利息和成本。」

  黃守財本來就膽小,看到自己工程還沒做工程就已經花了450萬元了,如果不抓緊施工,爭取早點拿到政府的項目款,他沒法繼續幹下去了。

  靠著這借來的1800萬,施工了將近半年,把工程做了五分之二,錢已經花完了,黃守財就找唐建設,問能不能先跟政府要回一些錢。這工程不到一半,錢花完了,沒錢再繼續幹下去了。

  唐建設這個時候就翻了臉:「我說黃老闆,咱合同上可是白紙黑字寫著呢,完成一半工程再申請項目款,你這不到一半,我怎麼給你錢呀?如果你要干不下去,我就按合同約定,不支付你之前所做的工程的一分錢,你自己撤出去,我再換承包方。」

  這一下,把黃守財難住了,他再找人去借款繼續施工,借不來款了,騰達典當行也不再繼續借款給他,理由是第一批借款沒還,不會再借給他。

  黃守財被逼得沒辦法,就去找其他建築公司,與自己合作先把工程做夠一半,可黃守財之前談好的建築公司,後來被唐建設通知不允許在盛天集團沒有同意的情況下參與投資施工。這樣一來,黃守財只好停工。

  停工一個月以後,唐建設以盛天集團的名義給黃守財送了一份違約責任承擔通知書,要求黃守財無條件退出項目施工。前期黃守財的墊支也因為未按合同執行打了水漂,盛天集團不歸還他投資費用。這一下子不僅讓黃守財傾家蕩產,還背負了兩千多萬的債務。

  黃守財看到盛天集團已經接著他之前做過的半拉子工程繼續施工,就去找政府說這事。政府機關的人回答得很乾脆:「這個項目的中標方是盛天集團,不是你黃守財的公司,政府與你黃守財沒有任何關係,錢早就撥付給了盛天集團了,有糾紛你去找盛天集團,或者去法院起訴,不要再找政府。」

  黃守財聽說錢早就給了盛天集團,就再次去找唐建設,唐建設根本不理睬他,很冷漠地說:「我與政府之間的關係是我的事情,與你黃守財沒有關係,你既然給我簽訂的是墊支施工合同,沒有按工期完成項目的一半,我有權按合同約定去執行,不服氣你可以去法院起訴。」

  黃守財實在沒有辦法,就找了律師進行諮詢,當律師看了合同以後對黃守財說道:「如果打合同官司,你打不贏,對方的律師雖然給你設了很多陷阱,但這些陷阱都是在法律許可的範圍之內的。要怪只能怪你自己不懂,也不提前找個律師介入簽合同,這沒有辦法。」

  黃守財又把和騰達典當行的借款合同拿給律師做了諮詢,律師看完合同,也是搖了搖頭,說道:「借款合同里確實存在很大的問題,砍頭息和高利貸是國家不允許的,可如果把這個事情捅上去,就得公安機關介入調查,可據我所知,這家典當行是現任公安局局長黃曉明在擔任商務局副局長的時候註冊成立的,實際掌控人就是黃曉明,剛註冊的時候,主管單位就是商務局,後來主管部門是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部門,黃曉明也從商務局調入公安局當了副局長,後來一步步提拔為公安局政委、局長、副縣長,如果要公安介入,黃曉明說了算,你讓他自己查自己,你覺得可能嗎?」

  黃守財知道自己掉入了人家精心設計給他挖好的陷阱,眼看著工程完工了,他拿不到一分錢,還白白地給人家幹了幾個月,墊支了兩千多萬。到後來,連工人工資都沒錢給人家發,只好變賣了自己在縣城的一套房子給工人結算了工資。可工人工資剛發完,又一撥打擊讓黃守財無法接受,一夜愁白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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