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楊劍與章舍在電話里只聊了隻言片語,可楊劍卻能清楚的得知,最高檢與章舍本人都支持袁華的提議,在奉天省內嘗試『跨省異地審判』。
這又是一次開創先河之舉,楊劍同志不僅能夠親眼見證這一司法領域的壯舉,楊劍同志還要出大力呢。
掛斷章舍的電話,楊劍醞釀一番說辭,然後走出客房,回到餐廳。
保姆杜紅嬌正在收拾餐桌,楊劍急忙敲響書房的房門,聽見允許,推門而入。
只見陸懷遠與方天明正坐在沙發上暢談,茶杯還冒著熱氣,楊劍再一次失職。
不過,楊劍也想好了對策,他輕聲打斷道:「陸書記,方書記,我剛跟最高檢的章部長通過電話。」
聞言,陸懷遠與方天明同時看向楊劍.........
楊劍繼續說道:「最高檢與章部長本人都很支持袁常務的提案。」
此話一出,陸懷遠與方天明對視一眼,陸懷遠問方天明:「你怎麼看?」
方天明脫口而出:「站在紀檢部門的角度,『跨省異地審判』會牽扯到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
「可站在司法部門與人民的角度,我個人是傾向於支持的。」即便有最高檢的支持,方天明也不敢亂表態。
陸懷遠微微點頭,毫無異樣地情緒外露,身為奉天省的第一責任人,他要仔細權衡『跨省異地審判』的利弊。
畢竟在官場裡,不是誰都有勇氣當『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尤其是涉及到重點領域的改革,肯定會牽扯到很多部門與人物,這會影響整個國家的進程!!!
沉默了有一會兒,陸懷遠看向楊劍,「通知博文書記,明天一起去奉島市。」
「是,陸書記。」楊劍正色點頭,剛要出門通知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李博文。
陸懷遠再道:「轉告陶特同志,從奉島回來後,我要聽取他的專項報告。」
「還有,抽個時間,叫袁華同志過來一趟。」陸懷遠補上一句。
「是!」楊劍不僅能看出陸懷遠的謹慎態度,他能察覺出陸懷遠的心裡,已經有了定論。
否則,陸懷遠完全可以叫陶特與袁華一起過來匯報。
走出陸懷遠的書房,楊劍第一時間打給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李博文。
李博文正在主持召開『政法委員臨時會議』,唯獨沒叫省高院的委員出席。
看清是楊劍打來的電話,李博文當場按下接聽鍵,「楊處長,你說。」
此舉一出,會議室內的政法委員們,頓時噤聲,豎耳聆聽.......
「博文書記,陸書記讓我轉告您,明天一起去奉島市,稍後我會轉告給辦公廳,辛苦您臨時改變下日程安排。」
「好!我一定會準時陪同陸書記與楚省長去奉島市!」李博文故意提高音量,加重聲音,他要讓全場人都知道:省委專職副書記,非我李博文莫屬!!!
掛斷李博文的電話,楊劍給正在開會的檢察長陶特,發去一條簡訊:【從奉島回來後,陸書記要聽取你的專項匯報。】
發完簡訊後,楊劍打給省委辦公廳的座機,通知省委辦公廳,政法委書記李博文受邀陪同省委書記陸懷遠去奉島市。
剛剛掛斷省委辦公廳的電話,檢察長陶特的電話就打了進來,楊劍遲疑片刻,按下了拒接鍵。
「你不是讓我換個地方去伸張正義嗎?那我就去另請高明唄。」楊劍那嫉惡如仇的性格,怕是這輩子都改不了了。
他立即撥通常務副檢察長袁華的電話,響了幾聲才通,「楊處長。」
楊劍淡淡道:「你在會議室,還是在外面?」
「我在外面,你說吧。」袁華沒敢在會議室內接聽楊劍的電話,他擔心楊劍是來拆台的。
聞言,楊劍說道:「我剛跟章伯伯通過電話,你回去接,我說,你聽著。」
「好!你說,我聽著。」袁華秒懂楊劍是來站台的,並不是拆台的。
於是乎,袁華舉著電話,回到會議室內,並揚聲說句:「楊處長,您說吧。」
「陸書記要找你單獨談一談,時間暫定在元旦節後,希望你能儘快完善提案。」楊劍故意提高音量,就是要當眾打一打陶特的臉。
「是!收到!我一定會儘快完善提案!第一時間呈給陸書記過目!」袁華又豈會錯過『扯虎皮,拉大旗』的機會呢。
「麻煩袁常務稍後聯繫下政研室,政研室的同志會全力配合你的工作。」楊劍再給袁華送去一大助力:省委政研室。
此舉瞬間就把袁華弄到既激動又感動,他略顯興奮地喊出:「是!感謝省委的大力支持!」
楊劍笑了笑,再道:「袁常務敢在常委會上『以一敵百』,佩服!」
「楊處長過譽了,我只是站在了司法公正的立場與人民的角度里而已。」袁華謙虛道。
「您先忙,節後見。」楊劍說完就掛斷電話,倒不是改變立場支持袁華,而是對事不對人。
袁華的提案對黨和國家以及人民有利,那麼楊劍就會支持它。
而像之前袁華所提出的錯誤論點,楊劍就會站出來反駁它。
當然,楊劍一向雙標,它在『跨省異地審判』上,既對事又對人了。
他對的就是以檢察長陶特為首的司法派!!!
簡而言之,奉天省內的公檢法系統,只能有一種來自楊劍的聲音,它叫:公平與正義!!!
其實,楊劍同志沒有多少私心,也不是真想把奉天省的公檢法系統扛在自己的肩上。
無非就是見多了『尸位素餐』之徒,『指鹿為馬』之事,『顛倒黑白』之舉,『蒙冤入獄』之案,罷了。
有道是:一屋不掃,何以掃天下!!!
而楊劍同志正在傾其所有地掃出一片朗朗青天,哪怕只是一隅之地,至少楊劍同志掃過了。
『心即理,致良知,知行合一,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