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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2章 反著來

2026-08-30 20:11:29 作者: 三火鵝

  趙立夏在與張連功勾勾搭搭,試圖掩蓋一些問題,而在另一邊,寧心遠和林震霆聯起手來,彈壓趙立夏在市裡的權勢。

  而深挖臨州區的腐敗幹部恰恰是最好的抓手。

  趙立夏在市裡的威望是建立在臨城市的城市建設成績之上的。

  之前的市長岳貴仁沒什麼作為,趙立夏作為常務副市長根據陳陽的要求主抓了全市的城市建設,讓臨城市的城市建設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岳貴仁不當市長後,耿正直擔任臨城市市長時間不長,城市建設這一塊的工作基本上還是趙立夏在抓。

  除了臨州區的城市建設發展很快外,其他兩個區的城市建設也搞的不錯。

  大量的資金投入到城市建設中去,這是土地財政所帶來的紅利,如果沒有這種紅利,臨城市是沒有資金搞城市建設的。

  城中村改造那是如火如荼,大量的項目上馬,一方面加快了經濟發展,也給腐敗帶來了空間。

  如果劉步正不自殺,寧心遠和林震霆真不好去深查臨州區的事。

  如今劉步正一自殺,市紀委就有理由去深查一些問題。

  臨州區的建設局長、國土局長、規劃局長全部被帶走審查。

  緊接著常務副區長也被市紀委雙規了。

  這些人全部是劉步正在擔任區委書記所任用的大將。

  

  尤其是常務副區長是劉步正推薦,趙立夏力主重用的人。

  一時間,臨州區是風聲鶴唳,談紀委色變,好多幹部擔心早晨上班,晚上就回不了家了。

  趙立夏面對這種情況很是被動。

  城市的高樓大廈建起來了,一大批幹部卻是倒下了。

  再召開市委常委會的時候,趙立夏的底氣明顯不足了。

  而就在這個時候,市紀委突然再次出手,將市財政局的一名副局長帶走了。

  這名財政局的副局長是之前與吳世平作對的人,吳世平安排人舉報他,市紀委接到舉報後,寧心遠安排陸海去調查,很快就查出了問題。

  財政局是市政府的核心部門,財政局副局長被查,不能不引起別人的聯想。

  有人認為市紀委把手伸到了市政府的懷裡,要去觸碰市政府的人了。

  官場上最不缺的就是各種聯想,有些聯想成不了真,而有些聯想就是成了真。

  趙立夏心裡頭非常的不爽。

  副局長被查後,吳世平高興一陣子,可是背地人則議論,查了副局長,難道局長就是好的?

  其實對吳世平並不利。

  而且副局長被查後,在裡面會不會舉報他,吳世平後來一想,心裡頭就不安了。

  市里一些人就感受到了危機。

  趙立夏想來想去,不能什麼都不做。

  一方面張連功在臨州區幾乎沒幫他什麼忙,任由市紀委查來查去,另一方面寧心遠的步步緊逼,也讓他感受到背後林震霆的身影。

  趙立夏把王清良叫過來,提出了他的兩個設想,一個設想是要把火燒到張連功的頭上,不能讓張連功在那裡看笑話。

  省紀委的那個張岩是個明白人,但是張連功不是。

  另一個設想是要給寧心遠製造一點麻煩,不能讓寧心遠在臨城市繼續大殺四方。

  第一個設想,趙立夏提到了尚北縣石德凱煤礦的問題,這個石德凱與張連功關係密切,而且在尚北縣的民憤很大,只要把石德凱查了,必然會牽扯到張連功。

  不過石德凱在臨城市有關係,石德凱的女兒還嫁給了許兆強的兒子,想讓市公安局查他,很難。

  想讓上面下死手查石德凱,必須找一個記者給省里寫內參。

  這方面的工作就讓王清良去做。

  而至於給寧心遠製造一點麻煩,需要王清良自己去想主意。

  王清良一一去辦這個事情,先去了省里一趟,找了一個以前認識的記者朋友,讓記者朋友幫這個忙,好處自然是有的。

  記者得了好處之後就悄悄去了尚北縣,去了解第一手素材去了。

  要說這個記者去採訪一下第一手資料,也就是想走個形式,至少證明他去了解過,而不是瞎寫的。


  誰知道事情發生了巧合,當他前往石德凱的公司想拍幾張照片的時候,突然被公司的人發現了。

  這公司的人也是非常的警覺,懷疑記者不是什麼好人。

  實際上自己不是好人的人才會懷疑別人不是好人,他們擔心的就是什麼記者跑過來搗亂。

  結果真讓他們猜對了,石德凱公司的人衝上前去把記者手中的相機奪了過來,發現裡面是偷拍的照片,一下子就把相機摔到地上砸了。

  什麼叫粗人,這就叫粗人,粗人不問三七二十一,就在那裡蠻幹,人家好好的相機你摔它幹嘛?

  感覺就像是搞行為藝術的,不這麼搞,似乎體現不了他們的厲害之處。

  這名記者一下子就懵了,他剛想還幾句嘴,質問一聲,這幾個粗人又把他抓起來往公司裡帶。



  很快這名記者就被帶到了公司裡面去,這幾個粗人問他想幹什麼?

  這名記者本想說自己是記者,可是擔心如果說了記者,這幫人對他更加不利怎麼辦?不如說自己就是路過,看到這邊的美景,想拍幾張照片,沒有其它的意思。

  這麼一講,這幫粗人智力不低,卻是不相信,問他是不是記者?

  這名記者一聽,這些人這麼敏感,連忙說自己不是記者,就是外地來的遊客。

  這幾個人就問他是從哪裡來的,記者說自己是從省城來的,一路旅遊走到這裡,不知道這個地方不讓拍照。

  看到記者說的篤實,這幾個人意識到可能搞錯了,但是搞錯了,卻把人家的相機給摔壞了,怎麼賠人家?

  他們不願意賠,如果向公司報告,公司就願意賠嗎?

  沒人願意賠,那只能是不賠了。

  「你剛才鬼鬼祟祟,我看像是小偷,我們現在要把你送到派出所去。」

  把他送到派出所去,記者覺得可以,他到了派出所就不怕了。

  可是如果他直接同意去派出所,這幫人說不定就不把他送派出所了,所以得反著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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