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小帥晚上沒在林韻家吃飯。
下午跟林韻在店裡瘋狂一下午,他怕晚上去了遇到林初然尷尬,所以就說自己要回雙峰坉,改天再來。
晚上要去黑市賣豬寶,馬小帥需要提前做點準備。
上次藝高人膽大,一個人啥也沒帶就闖進去。
還好自己運氣好,加上有些實力,否則得被人家砍死。
馬小帥也知道,那地方什麼危險都可能發生,那些別吃黑的,有噴子也不奇怪。
自己現在的實力,對付噴子還力有不逮,總得弄點防身的東西。
馬小帥騎著三輪車沒有直接往黑市方向去,而是先在縣城裡轉了一圈。
經過下午跟林韻在店裡那幾個小時的修煉,體內的合和訣運轉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順暢,丹田裡那團乳白色的霧氣已經隱隱有了凝聚成液滴的趨勢,修為的精進比之前跟沈曼妮在一起時快了好幾倍。
這讓他更加確信,合和訣的修煉效果跟對象的體質有關。
林韻雖然四十出頭,但保養得好,氣血旺盛,體內那股成熟女人特有的氣息對靈氣的滋養作用遠非沈曼妮可比。
腦子裡這些念頭轉了幾圈,馬小帥甩甩頭,把它們甩出去。
三輪車拐進縣城東邊的一條老街,這條街白天是花鳥市場,晚上冷冷清清,路邊幾家店鋪還亮著燈,其中一家門頭上掛著戶外生存用品的牌子。
他把三輪車停在路邊,彎腰鑽進去。
店裡不大,三面牆上掛滿了各種戶外裝備,帳篷、睡袋、登山杖、軍用水壺,林林總總。
正對面的玻璃櫃檯里擺著幾把折刀和工兵鏟,旁邊還有兩把弩,用塑料薄膜包著,落了一層薄灰。
老闆是個四十來歲的光頭,穿著迷彩服,正窩在收銀台後面看手機,見馬小帥進來,抬起眼皮掃了一眼,又低下頭繼續看。
「隨便看看。」
馬小帥沒有看那些帳篷睡袋,目光在店裡掃了一圈,先落在牆角掛著的幾套迷彩服上。
有叢林迷彩、荒漠迷彩、還有純黑色的作訓服,布料看著挺厚實,做工也還行。
這幾天打架,老是把羽絨服打破,浪費錢不說,也太不方便了,還是穿專業的迷彩服方便。
他走過去,伸手摸了摸其中一套叢林迷彩的面料,是那種棉滌混紡的,手感結實耐磨,裡面還帶一層薄薄的絨,冬天穿應該挺暖和。
又看了看尺碼,有適合他身高的,標著180/96A。
他脫了羽絨服試了試,上衣肩寬剛好,袖子長短合適,褲腰也合適,活動了一下胳膊和腿,不緊不繃,挺舒服。
「老闆,這套多少錢?」
老闆從收銀台後面探出頭看了一眼。「二百二。」
「連這雙靴子一起,多少?」馬小帥指了指貨架下面擺著的一雙黑色高腰作戰靴,靴子是牛皮面的,橡膠大底,鞋幫很高,能護到腳踝以上。
「靴子一百八,一起三百五。」
馬小帥沒急著付款,目光落在櫃檯角落裡一個黑色的皮質腰帶上。
那腰帶有巴掌寬,繞一圈大概一米多長,上面插著十二把飛刀。
每把飛刀大約十五厘米長,刀身細長,雙面開刃,刀柄纏著黑色的防滑繩,插在皮鞘里只露出刀柄末端。
他把腰帶拿起來,抽出其中一把飛刀,在手裡掂了掂。
分量不輕不重,重心在刀身中段偏前,手感不錯。
湊到眼前看了看刃口,雖然沒開刃,刀尖是鈍的,刀身兩側的刃口也是平的,摸上去滑溜溜的,但鋼口看著還行,是正經的440C不鏽鋼。
「這飛刀什麼價?」
老闆放下手機,從收銀台後面站起來,走到櫃檯前,看了一眼馬小帥手裡的飛刀。
「十二把,帶腰帶,一套六百。」
「能開刃嗎?」
老闆像看傻子一樣看著馬小帥,搖頭道,「不能。管制刀具,開了刃不能賣。你買回去自己開,出了事跟我沒關係。」
馬小帥點了點頭,把飛刀插回皮鞘里,又掃了一眼櫃檯里的其他東西,目光落在一根黑色的戰術甩棍上。
甩棍是那種機械鎖定的,手柄裹著橡膠,防滑紋路很深,棍身是淬火鋼,通體漆黑。
他把甩棍拿起來,握住手柄,手腕一抖,甩棍啪的一聲彈出來,三節鎖定,大概五十厘米長,棍身的重量分布均勻,握在手裡很踏實。
用力往櫃檯角上磕了兩下,噹噹兩聲悶響,櫃檯角被磕出兩個白印,甩棍紋絲不動,鎖定得很牢固。
「這根呢?」
「兩百三,7075航空鋁加淬火鋼,硬度高,打不斷。」
馬小帥把甩棍收回去,三節縮進手柄里,咔嚓一聲鎖死。
「飛刀甩棍衣服鞋子,一起,多少錢?」
老闆見馬小帥真要的樣子,終於鄭重走出來,「看你誠心要,給你打個折,一千塊,不還價。」
「成。給我裝起來。現金還是掃碼?」馬小帥不善於還價,當即答應。
「掃碼。」
馬小帥掏出手機掃了櫃檯上貼的二維碼,付了一千塊,拎起塑膠袋出店門。
把塑膠袋放進三輪車車斗里,用帆布蓋好,跨上車,擰動鑰匙,突突突引擎聲響起來。
三輪車拐出老街,在路邊找了一家還在營業的小飯館,進去要了一碗牛肉麵,呼嚕呼嚕扒拉完,湯都喝得一滴不剩。
掏出手機看了一眼時間,晚上九點剛過。
黑市一般在晚上十點以後才開始熱鬧,現在去有點早,但早點去也能先熟悉熟悉環境,找個好位置。
馬小帥擰動鑰匙,突突突的引擎聲響起來,三輪車拐出老街,沿著省道往北開。
路燈越來越稀疏,兩邊的建築從樓房變成平房,從平房變成荒地,最後連荒地都沒了,只剩下黑黢黢的樹林和遠處連綿起伏的山影。
冬天的夜風像刀子一樣刮在臉上,他卻不覺得冷,體內的靈氣自動運轉,把寒氣隔絕在外。
開出去大概二十分鐘,距離黑市還有兩三公里的地方,他把三輪車拐進路邊一條土路,停在一叢灌木後面。
從車斗里拿出那個黑色塑膠袋,先取出迷彩服換上。
叢林迷彩的布料厚實耐磨,穿在身上利利索索,比羽絨服利落多了。
又把那雙高腰作戰靴套上,繫緊鞋帶。
然後把飛刀腰帶取出來,解開迷彩服的拉鏈,把腰帶繞在腰上,扣緊卡扣。
十二把飛刀整整齊齊插在腰帶上,沉甸甸的,貼著腰側,走起路來紋絲不動。
又把戰術甩棍別在腰後,折刀折好了塞進迷彩服側兜里。
迷彩服的下擺放下來,正好蓋住腰帶和甩棍,從外面根本看不出來。
他把羽絨服疊好塞進車斗里,又把那個裝著豬寶的塑膠袋從車斗里拿出來。
豬寶用油紙包了好幾層,外面又套了兩層塑膠袋,紮緊了口,拎在手裡沉甸甸的,少說也有一斤多重。
檢查了一遍,確認沒什麼問題,把塑膠袋塞進迷彩服內兜里,拉好拉鏈。
馬小帥又從車斗里翻出一頂黑色的毛線帽戴在頭上,帽檐往下拉了拉,遮住半張臉。
從兜里摸出一個黑色的棉口罩掛在脖子上,沒急著戴,等到了地方再說。
全身上下收拾利落,他低頭看了看自己,迷彩服、作戰靴、飛刀腰帶、甩棍、折刀,渾身上下透著一股說不出的利索勁兒,跟剛才穿羽絨服的樣子判若兩人。
他活動了一下手腳,確認不妨礙行動,然後深吸一口氣,沿著土路往黑市方向走。
一路上,馬小帥眼觀六路耳聽八方,不放過任何一個角落。
上次那伙劫匪就是在這條路上截的他,九個人,砍刀鋼管加弩箭,要不是他命硬,胳膊上挨那一箭差點廢了。
雖然最後他把對方反殺了,還順手搶了八萬塊錢,可那種被人在半道上堵住的感覺,他不想再經歷第二次。
誰知道那群劫匪會不會在這裡埋伏自己,亦或者有別的劫匪。
結局還算好,直到看到前面出現燈火,也沒遇到一個劫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