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你也發現了?」
「嬌嬌的確比剛來那時候白了很多,可能是我買的雪花膏好用。」
「看來等有空了,得再給嬌嬌買一瓶備著。」
「女孩子,還是白白淨淨的好。」
還不等林嬌嬌找到理由忽悠她大哥,張愛花便提前一步給她找好了藉口。
其實,林嬌嬌並不知道自己一夜之間變白了。
因為她還沒來得及照鏡子。
可這會兒,大哥露出那般驚奇的表情。
就說明她這個白的,可不止止一兩個度。
趕緊刷完牙洗完臉。
去屋裡,拿出了大紅牡丹的小圓鏡子。
這一看,發現自己還真白了不少。
這臉上的皮膚,跟身上的差不多一個色兒了。
還別說,一白遮百丑。
再加上她本來就不醜,如今變白了,就更好看了。
喜滋滋的,往臉上抹了點雪花膏。
雖然不知道自己為什麼白的那麼快,可能白就是好事。
林嬌嬌把頭髮梳直,用剪刀修剪了一下分叉的發梢。
可能是這個月,她剪頭髮剪的比較勤。
原本很長的頭髮,如今只到了胸部下方一點。
但發質,也比以前好了很多。
今天她沒有扎麻花辮,而是將頭髮全部盤到了頭頂。
然後夾了幾個小髮夾,作為單調頭型的點綴。
換上了張愛花給做的新衣服,一條過膝的連衣裙。
整個人顯得乾淨又利索,漂亮又大方。
就連氣質都發生了改變。
這會要說林嬌嬌是鄉下人,怕不是已經沒人信了。
比起鄉下姑娘,她更像城裡學生。
等換完行頭走出房間,家人看他的眼神都是一亮。
「妹妹今天真好看。」
林國志差點看呆了。
天哪,以前還不覺得,現在是真的覺得自家妹妹好看。
要是他以後找老婆,一定要找像妹妹這樣漂亮的。
這一時間,林國志的擇偶標準都發生了改變。
以前只覺得到了年紀,隨便找一個就行。
直到現在才發現,找一個漂亮的伴侶,是一件多麼重要的事。
當然,這只是他自己的想法。
他可不好意思,說出來給大家聽。
「我家嬌嬌本來就好看。」
「嬌嬌,快過來吃飯吧。」
「一會兒讓你三哥,載你去上班。」
「以後你大哥二哥直接腿走,反正他們兩個是男子漢,多走點路不算什麼。」
張愛花一張嘴,就拍板決定了自行車的歸屬。
林嬌嬌沒有意見。
她不想走那麼多路啊!
所以,就只能委屈大哥二哥了。
吃完飯,林國棟和林國志剛要出門。
林嬌嬌立馬追了上去。
「大哥,你把這碗藥喝了。」
「我早上聽你說話有些鼻音,應該是要感冒的預兆。」
「你喝了這碗藥,預防一下。」
林嬌嬌泡的是空間裡的感冒沖劑,這藥一點都不苦,反而帶著點甜。
林國棟不疑有他,接過碗就把藥給一口悶了。
喝完他才咂咂嘴。
「甜的?」
林國棟第1次知道,原來感冒藥也能是甜的。
「這是感冒沖劑。」
「比苦藥好喝。」
「好了,大哥你去上班吧。」
「晚上睡覺前再喝一碗,以你的身體素質,應該不會有問題。」
林嬌嬌衝著兩個哥哥揮揮手,就想把碗送去廚房。
「小妹,你只關心大哥。」
「就不擔心二哥也感冒嗎?」
林國志有些吃味。
雖然他沒有什麼不舒服,可看著妹妹那麼細心的體貼大哥,他就覺得不得勁兒。
即便他不需要喝藥,也想得到妹妹的關心。
「二哥,你又沒感冒。」
「吶,我給你一袋感冒沖劑備用,要是覺得不舒服的時候,用溫水沖開來喝就行。」
林嬌嬌的這款感冒沖劑,上面就只有感冒沖劑幾個字。
除此之外,再也沒有任何標識。
說明書都在盒子上呢,裡面的包裝比較簡單。
不過別看它簡單,藥效可一點都不差。
她在現代里的那麼多年,每次感冒都靠它熬過來的。
包裝簡陋,只是因為它價格便宜。
但效果比大牌子還好。
所以,林嬌嬌一直沒有換過它。
「好嘞。」
林國志高興地把感冒沖劑塞進兜里,然後給了他大哥一個得意的眼神。
那意思好像在說,看吧,妹妹還是心疼我的。
林國棟別過腦袋,不想看他這個中二弟弟。
兩人誰也沒再說話,沉默著出了門。
林嬌嬌沒想到,自己給二哥的這袋感冒沖劑,卻給二哥帶來了一樁大機緣。
他用這袋感冒沖劑,換到了一次學車的機會。
原因是司機師傅家的孩子,因為年齡太小,吃不下藥片。
又因為經脈過細,導致扎針困難。
一個小小的感冒,差點沒要了孩子的命。
剛好林國志碰到了,就把這袋感冒沖劑給了對方。
沒想到一直不肯喝藥的孩子,卻將一整碗感冒沖劑都喝進了肚子裡。
當天晚上就出了一身汗,第2天就可以喝奶了。
可以說,林國志的這小小舉動,幾乎挽救了司機師傅家的幸福美滿。
所以對方破例收他為徒,答應在下班的時候,教他練車。
要知道這個年代的司機師傅,可是很吃香的。
大車司機,那可是光耀門楣的崗位。
還是受人尊敬的身份象徵。
就連將來討老婆,都不需要費勁。
有的是女孩子巴巴的貼上來,可以有更多選擇。
不過這都是後話了。
此時的林嬌嬌,已經來到了圖書館。
這年代逛圖書館的人不多,所以她的工作特別清閒。
「孫先生,早上好!」
剛進門,就先跟孫存志打了聲招呼。
「林同志,早上好!」
簡單的打了個招呼,林嬌嬌就忙活開了。
她先拿抹布,把桌椅和門框擦了一下,隨後又把地掃了一遍。
所以說沒什麼可掃的,可當她真的去掃,才發現角角落落藏了不少灰塵。
掃過的地,總會看著更加舒心。
打掃完衛生,林嬌嬌看了一眼孫存志,見這位孫先生又坐在原位看書。
似乎沒有管她的打算。
林嬌嬌就學著昨天的樣子,找了本感興趣的書就看了起來。
只不過看著看著,她的內心就憋屈了起來。
這是什麼無腦作者寫出來的書,裡面把男人捧到了天上,卻把女人貶低到了塵埃里。
這樣的書,怎麼可能被收錄進圖書館?
但為了尊重他人的勞動成果,林嬌嬌還是把書給看完了。
整部小說不厚,卻將女性醜陋化。
這要是被祖國的花朵看到,不得被傳輸壞的思想。
林嬌嬌心裡憤懣。
於是抽出了紙筆,寫了一篇名為女人能頂半邊天的文章。
裡面把男女的分工,以及女性的作用寫了個清楚。
突出了平等的主題。
但凡看完的人,都將熱血沸騰。
孫存志關注林嬌嬌很久了,從她抽出那本小說開始。
那本小說他看過兩頁,覺得十分滑稽,便扔到了角落。
原本打算清理出去的,可後來被別的事情耽誤,所以就給忘到了腦後。
沒想到這姑娘會選到這本。
且對方還耐著性子看完了。
中途的臉部表情豐富,將內心的不滿,全都透過表情傳達了出來。
孫存志很好奇,這姑娘會做些什麼?
是把這本書丟掉,還是放回原位,假裝不知道。
可他觀察了半天,這姑娘自己氣了好一會兒,就開始拿出紙筆書寫了起來。
雖然不知道對方寫的是什麼。
但看那嚴肅的表情,僵硬挺直的身姿,就知道情緒十分激動。
孫存志一直在等,等林嬌嬌把文章寫完。
聽說這位的文章,可是見過京市的報紙。
真是個了不起的小丫頭。
林嬌嬌壓根不知道,暗中有一雙眼睛,一直在盯著她。
她筆走龍蛇,為這篇文章畫上了完美的句號。
寫完以後,把筆帽一戴。
隨即拿起文章,欣賞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