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追一逃的過程中,兩道身影很快走遠。
來到屋後,小傢伙這才停了下來。
「你來找我有什麼事?」
見對方停下,林嬌嬌沒再追。
本就沒想把它怎麼樣,就是想嚇一嚇這個小傢伙。
「你是怎麼認出我的?」
明明它跟小黃長得一模一樣,這個人類為什麼一眼就看出它不是小黃?
「小黃可沒你這麼魯莽。」
小黃雖然調皮,但從來不會突然跳到她身上。
也不會用那樣的語氣跟她說話。
「是這樣嗎?」
「不過這都不重要了,我過來是想看看你。」
「順便告訴你一聲,我的爪子好了。」
這隻黃鼠狼,正是林嬌嬌曾經救過的那隻。
當時他被獵人的陷阱困住,一隻爪子被夾子夾緊,無法掙脫。
還是小黃過來求救,她才順利把這小傢伙救了下來。
後來小東西回歸山林,一直就沒再出現過。
直到今天,才突然闖進了林嬌嬌的家。
「那可真不錯。」
「記住以後鑽草叢的時候注意著點,別再被夾子夾到了。」
不是每次都能這麼幸運,有好心人把它救下來。
「知道了,知道了,同樣的錯誤,我不會再犯第2次。」
小傢伙原地蹦噠了兩下, 歡快的竄了出去。
就在林嬌嬌以為小傢伙已經走了的時候,對方很快又跑了回來。
只不過這次,它的嘴裡還銜著點東西。
「人類,這是給你的謝禮。」
林嬌嬌看著地上的那一串樹枝,不明白對方這是什麼意思?
就算要送禮,不說天材地寶,送點她認識的也行。
可地上這樹枝,看著也不像藥材。
實在想不通小傢伙的用意,但又不好意思直接拒絕。
罷了罷了。
樹枝就樹枝吧!
雖然這樹枝很普通,跟後山上那些樹上的枝條沒什麼兩樣。
但好歹造型別致,回去修一修,回頭弄個裝飾品也不錯。
「喜歡嗎?」
小傢伙見林嬌嬌半天沒反應,還歪著腦袋看看著她。
想要搞清楚,自己的禮物究竟有沒有送對。
「嗯。」
林嬌嬌能怎麼說?
要說不喜歡,小傢伙可能就要傷心了。
「喜歡就好,那我就走了。」
「這可是我精挑細選的,你一定要好好對它。」
小傢伙走了以後,林嬌嬌撿起了地上的那根樹枝。
在手裡掂了掂,發現比普通的樹枝沉。
又放在鼻子底下聞了聞,確定沒有任何藥材的味道。
「可能,真的只是一根普通的樹枝吧。」
這樣想著,直接把樹枝拎在了手裡。
轉身就往回走。
只不過剛一進院門,就見到孫先生拉著行李箱出來。
「孫先生,你這是要回城裡嗎?」
如果她沒記錯的話,距離上班還有兩天。
難道館長大人要先回去開會?畢竟領導還是挺忙的。
「我剛接到通知,要出去幾天。」
「聽說是有個地方發生了災難,上面派我跟報社的記者一起過去,回頭方便寫文章報導。」
聽到孫存志的解釋,林嬌嬌總算是明白了原因。
孫先生有正經工作要做,她不可能這時候阻攔。
但還是想著送對方一程。
「那我去推車。」
幾個哥哥也不知道跑去了哪裡,這會兒已經不在家裡了。
爹的腳傷雖然沒有大礙,但並不適合長時間行走。
只能自己辛苦一趟,把孫先生送回城去。
「不用那麼麻煩,我自己回去就行。」
孫先生推出了自己的自行車,把行李箱綁在了后座上。
「真的不用我送你回去?」
過年的時候下了一場大雪,有的路段還不能騎車。
但好在大路上的積雪,早就已經被村民們鏟乾淨了。
只要注意一點,出行還是沒有問題的。
「天太冷,你就別出門了。」
「我自己回去就行。」
孫先生綁好了行李,就想騎著車離開林嬌嬌的家。
就在這時,張愛花追了出來。
「孫先生,這些東西你帶上路上吃。」
孫存志見張愛花遞過來的包裹,也沒有拒絕。
入手的溫熱告訴他,這一定是剛剛現做的。
小心的把包裹綁到龍頭把上,他對著張愛花揮了揮手。
「嬸子,等我出差回來再來看。」
隨後把目光落在了林嬌嬌身上。
「這是圖書館的鑰匙,過兩天你自己回去上班。」
雖然心裡有萬般不舍,但孫存志還是騎著自行車走了。
只不過最後的那一眼,眼裡充滿了不舍。
即便是林嬌嬌這樣對感情反應遲鈍的人,似乎也察覺到了一點什麼。
只不過她不太敢確定,最終只能理解成,是自己想多了。
孫先生走了以後,家裡又恢復到了平靜。
林國棟和虎妞的婚事很快就定了下來,兩家本來就是一個村子的,彼此之間知根知底。
大隊長家在村裡的地位又高,虎妞的爹娘自然不會反對。
虎妞出現在林家的時間也多了起來,雖然是打著來找林嬌嬌玩的名頭,但實際上看誰的可就不一定了。
兩人的關係已經確定,只不過暫時還沒有商量出婚期。
但想來,也不可能太久。
畢竟,二人的歲數都已經到了。
沒有拖延的必要。
隨著孫先生的離開,時間變得快樂起來。
很快就來到了復工的日子。
一大早,她就跟著三哥一起去了縣裡。
來到圖書館的時候,看著關閉的房門,就知道孫先生不在。
熟門熟路的打開大門,開始整理貨架。
隨後就是開門,等待著客人上門。
還別說,剛開業,上門的客人就很多。
無論是蹭書的還是買書的,走了一波又來一波。
直到中午12點,館裡才漸漸安靜了下來。
等送走了最後一位顧客,林嬌嬌才有時間去做吃的。
這一上午,說的她口乾舌燥。
現在是又餓又累。
做飯的時候,直接將大門關閉,中午還能休息一下。
下午1:30開門,繼續迎接下一波客人。
林嬌嬌這邊飯剛做好,三哥便來了。
他沒有去跟大哥二哥們蹭飯,而是到妹妹這裡吃。
畢竟小妹這裡的伙食更好,手藝也更出眾。
如果是平時,林嬌嬌中午也是會選擇回大院那邊。
可這不是孫先生不在嗎?她又不想來回跑,所以就在這邊隨便對付一口了。
可即便如此,也是有肉有菜,色香味俱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