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綿臉色微微發寒,忍不住蹙眉,又是華川大學。
「你既然是心理學專業的,把手腕給我們看一下。」劉一舟聽了他的專業,神色淡了幾分,開口說道。
「為……為什麼啊?」
謝航下意識把袖子往下扯,死死遮住手腕,動作明顯帶著躲閃,仿佛刻意遮擋什麼不讓人看見。
姜綿敲了敲桌面,清脆的聲音落在安靜的會議室里,清晰可聞,可落在謝航的耳朵里則成了道催命符。
原本挺直腰背的謝航,身子一點點塌下去,整個人有些緊張侷促起來。
姜綿湊近,目光牢牢鎖著他緊繃的神情:「你的反應已經出賣你了,手腕上到底藏了什麼?」
軟的不行就來硬的,許賀乾脆直接拽過他的手臂,一把撩開袖子,露出完整的手腕。
皮膚乾乾淨淨,一點痕跡都沒有。
他又掀開另一隻袖子,除了有一道傷疤外,沒有紋身之類的東西。
許賀鬆開手,一臉無語:「手上啥都沒有,你剛才緊張半天演什麼呢?」
謝航低著頭小聲解釋:「我以前自殘過,手腕留了疤,不太想讓別人看見。」
手腕沒有天平紋身,說明他不是正義執行官的信徒。
可疑點是,沒人通知他,他到底是怎麼知道蔣小雲被抓來審訊的?
難道是正義執行官那邊的人私下聯繫過他?
「你認識正義執行官嗎?」劉一舟盯著他問道。
「我不認識。」
謝航回答得特別快,臉上一副完全不知情的模樣。
劉一舟看不出真假,繼續追問:「那有沒有一個穿黑衣的人找過你,告訴你爸媽被帶到警局了?」
謝航眼神飄開,明顯心虛,依舊不肯老實交代。
劉一舟語氣沉了沉:「我勸你說實話,再不配合,就只能先帶你去看守所等著調查了,你應該不想讓你同學朋友知道你進了看守所吧?」
一聽看守所三個字,謝航慌了神,嘴唇抖了抖,沉默幾秒,他終於鬆了口。
「我收到一個快遞,裡面就一封信。」
「信上寫著,我爸媽被警察抓去審訊了。」
「就這些?沒有別的內容?」
「沒有了,我當時特別擔心我媽,趕緊跟輔導員請假,直接跑警局來了。」
「信還在嗎?」
「在。」
謝航從口袋裡掏出一個皺巴巴的信封,表面空空的,沒有署名,也沒有地址。
劉一舟拆開信紙快速看完,轉手遞給姜綿:「他沒撒謊,內容就只有蔣小雲被審訊這件事。」
姜綿低頭認真看著紙上的字,許賀湊過腦袋來看,忍不住感嘆。
「這字也太工整好看了,跟我那狗爬字完全沒法比。」
姜綿盯著字跡,慢慢分析。
「這是規整的行楷,落筆特別穩,通篇節奏一致,筆畫幾乎沒有輕重起伏。
「一般長期研究心理學,情緒管控較強的人,才會寫出這種字體。」
「而且這種字跡很難模仿,刻意偽裝的話,破綻會很明顯。」
劉一舟想了想,看向她:「你的意思,寫信的人大概率是心理學專業的?」
許賀瞬間反應過來,目光盯住謝航:「小子,這封信不會是你自己寫的,跑過來自導自演吧?」
「真不是我!我字沒這麼好看!」謝航急得搖頭,主動提議,「你們不信可以讓我當場寫字,對比一下就知道了。」
「行,你照著信上的內容寫一遍。」
姜綿翻開空白筆記本,放到他面前,遞了一支筆。
謝航咬了咬唇,低頭認真寫字。
寫完之後,慢吞吞把本子推回去,有點不好意思:「你們別笑話我,我字確實不好看。」
姜綿低頭一看,字跡潦草凌亂,和信紙上沉穩規整的字體,完全是一個天一個地,確實不太可能是同一個人寫的。
確認完筆跡,謝航看著幾人嚴肅的神色,小心翼翼問:「警官……我能不能進去看看我爸媽?」
他越說聲音越小,有點怯怯的:「不方便的話,也沒關係。」
「許賀,你帶他去一趟。」
許賀伸了個懶腰起身:「走吧。」
「謝謝警官。」
兩人剛走到門口,姜綿忽然出聲:「等一下。」
她走上前看向謝航:「再把袖子撩起來,我再看一次你的手腕。」
謝航滿臉不解:「剛剛不是看過了嗎?」
但他不敢反駁,只能乖乖撩起袖子,露出白皙乾淨的手腕。
姜綿抬手握住他的手腕,仔細打量,隨後低頭聞了聞。
「另一隻手。」
確認完兩隻手腕,她才鬆開手:「好了,走吧。」
姜綿坐回位置,劉一舟壓低聲音問:「你發現什麼不對勁了?」
「他兩隻手腕上,都殘留著一點淡淡的香味。」
「兩隻都有?會不會是沐浴露的味道?」
「普通沐浴露,不可能殘留這麼久。」
劉一舟想了想問:「那你懷疑他是正義執行官的人?」
姜綿抬眼反問:「你覺得呢?」
「不像。」劉一舟搖了搖頭,「他心理素質太差了,我們三個人盯著他,他直接侷促得坐立難安。」
「如果我是正義執行官,我會找一些心理能力承受強的人當小弟,而不是承受不住壓力的軟腳蝦。」
「道理是沒錯。」姜綿繼續說,「但也不能排除,他從頭到尾都在演。」
「那演技也太逆天了,直接能拿奧斯卡小金人了。」
姜綿沒再接話,謝航整個人都透著一股說不出的怪異,具體哪裡不對勁,她暫時想不通。
看來之後得抽空,好好查一查他的導師和授課教授了。
…………
沒過多久,郭軍和蔣小雲夫婦的判決結果正式下達。
被告人郭軍,犯故意殺人罪,累計殺害六人,作案手段殘忍,情節惡劣,後果嚴重。
雖有主動自首情節,但罪行深重,不足以從輕處罰,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蔣小雲,謝興,共謀教唆他人殺人,構成故意殺人罪共同犯罪。
二人最初僅意圖報複錢大志,並未指使殺害其餘被害人。
結合案件起因,被害人過錯及認罪態度,判處蔣小雲,謝興有期徒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