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嘖,早知道當時搜了再回來了,」關子平懊惱地砸了下嘴,「怎麼就急著往回趕了呢?」
「沒事,」宋衛安朝他一笑,「那你們現在再去一次。」
才回來沒二十分鐘的兩隻瓜:……
「我也去,宋隊,」凌無憂舉手,「女廁所的話,我進去方便些。」
宋衛安想想很有道理:「行,那你倆帶小凌去吧。」
時垣也想去,但是他們已經有三人了,他當然得留在辦公室里辦事,略有些不舍地看向正在收拾東西的女朋友,對方卻毫無所覺,理都沒理他,時垣落寞地收回了視線,繼續工作。
車上,三人在閒聊,偶爾聊點案子,偶爾聊點亂七八糟的。
「幸好今天沒下雨,不然就更煩了……」后座的關子平懶洋洋的,上一句還在吐槽最近天氣不好,下一秒就話鋒一轉,「欸,話說回來,如果劉素把箱子藏了起來,吃完飯後去回收了怎麼辦?」
池奚觀開車中:「那就麻煩了,不過她是坐地鐵回去的,我查了地鐵的監控,她是沒有帶箱子的,就算後續她把箱子回收了,也必須在上地鐵前丟掉。如果真是這樣,我們得擴大搜查範圍了,唉。」
「你唉聲嘆氣做什麼,」關子平道,「我就隨口一說,指不定她沒回收呢?反正都是要丟的,丟在哪裡不是丟。」
池奚觀點了下頭:「嗯,去找了再說。」
幾人到達金鑫大樓,周一下午還是工作時間,金鑫大樓的門口人流量比凌無憂上次周六晚上來的時候少了許多,池奚觀把車停好,三人站在那兒四處打量。
「50米半徑範圍內沒有什麼隱蔽的巷子啥的,應該就是在餐飲店的廁所里。」關子平指著邊上的肯爺爺,「進去看看?」
「走唄。」
三人走進肯爺爺,不是飯點,裡邊人不多,稀稀疏疏坐著幾個顧客,有些甚至沒在吃東西,桌上放著筆記本正在工作。
凌無憂去廁所看了一圈,沒發現什麼。池奚觀和關子平正在前台問服務員,服務員給了他們打掃衛生阿姨的電話,打電話過去問了問,對方表示沒有在廁所看見行李箱,當天晚上丟垃圾的時候在垃圾回收處也沒有發現。
一勞無獲的三人從肯爺爺裡面走出來。
外邊的冷風迎面吹來,凌無憂瞅了眼邊上的街道,忽然道:「周六晚上,肯爺爺麥姥姥這樣的餐飲店裡應該有很多人,那進廁所可能要排隊,劉素不會那麼快。」
池奚觀:「是哦,那會不會是在星巴巴啊,大晚上的喝咖啡的人應該不多吧?」
關子平點點頭:「走,去看看。」
三人的運氣還挺好,在詢問過前台之後,他們得知周六晚上確實有一個黑色行李箱被丟在他們後門的垃圾堆上,回收垃圾的清潔工阿姨見其哪裡都好好的,也沒壞,在詢問了員工之後,撿起來帶回家了。
才第二家店就問到線索了,池奚觀直呼好運。三人快馬加鞭開車去了清潔工阿姨家裡,然後就看到了那個嶄新的、已經被洗刷過的行李箱,黑色的外殼被洗得鋥亮,甚至有點掉漆了。
「哎呀,畢竟是垃圾桶里撿回來的東西,當然要洗了才能用,」清潔工阿姨非常注重衛生,「我洗了好幾遍呢。是不是跟新的差不多?既然是你們不小心丟掉的,那就還給你們吧,下次注意哈。」
池奚觀張了張嘴,一時不知道該說什麼:「噢噢,好……謝謝。」
凌無憂走過去看了看:「阿姨,你外面洗得挺乾淨的,裡面也洗了嗎?」
「裡面?沒洗啊。」阿姨理所當然道,「我撿回來的時候箱子是合上的,打開後也沒有垃圾異味什麼的,我就簡單擦了一下。」
簡單擦了一下?
那應該還有希望。
三人紛紛鬆了口氣。
謝過阿姨,三人拿著行李箱往回趕,關子平還樂道:「這劉素確實大意,但凡把這箱子丟遠點我們也沒那麼好找。那星巴克就在金鑫大樓的邊上,怪不得她動作那麼快呢。」
凌無憂道:「畢竟她已經遲到了,如果再不抓緊,多少會讓人起疑。」
「說的也是。」
*
大概是他們回來的速度太快了,宋衛安半是驚喜半是詫異:「真找到行李箱了?」
「找到了啊,第二家店就找到了,」關子平坐在位置上,擺了個舒服的姿勢,「已經送去技偵部了,咱們就等結果就行。」
「行。」大概是太順利了,宋衛安居然有點天上掉餡餅的感覺。
時垣瞧著宋衛安的神色,仿佛知道他在想什麼:「宋隊,我們光是想到這種運輸方式就挺不容易的,兇手可能沒想過我們會發現,所以後續的處理草率了一點?或者說……劉素的處理草率了一點。」
凌無憂看向他:「什麼意思?」
時垣道:「我剛剛和宋隊在試著還原案件經過的時候,想到無憂你之前說的幾個疑點。一是兇手開了金鑫酒店房間,蕭微笑會不會懷疑;二是兇手為什麼會選擇金鑫大樓這個地方作為犯罪地點;」
「三是劉素作為一個學生,真的有那種統籌能力去安排那麼多工具人嗎?放煙花、拿行李,幫她從行李箱裡出來……劉素家境很一般,平時忙著學習,可能都不怎麼了解金鑫酒店這樣高檔場所的運營規則,那替換房卡,還有利用行李員運輸行李箱的事情……她一個人可以如此運籌帷幄嗎?」
「當然,我們不是懷疑她能力的意思,只是綜合這幾個疑點來看,宋隊更傾向於懷疑有人在幫助劉素作案,或者說——」
宋衛安在他邊上聽著呢,聽到這裡,忍不住接上:「或者說劉素才是兇手最大的工具人,她在輔助對方殺人。而另一個人選是誰那就不言而喻了。」
葉有成。
凌無憂眉頭微皺,陷入了思索。
其實判斷兇手是否有幫凶或是團伙犯案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他們破案時一般會先默認兇手是一人,畢竟殺人放火這件事在普通群眾中發生的概率真的不大,更何況是雙人作案、團伙作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