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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九零香江孤女】砍人?先背刑法

2026-08-02 19:50:09 作者: 海清河深

  夜校辦到第三周,劉老師組織了一場普通話考試。三十二個學生考完,平均分十九。

  最高分四十七,阿貴。他天天在車上聽沈星冉跟內地那邊打電話,耳朵磨出來的。

  考得最差的拿了三分。那個壯漢連自己名字都寫錯了一個字,劉老師看他一筆一划寫得認真,給了點同情分。

  沈星冉拿到成績單的時候,正在陳家洋樓書房裡改合同。看了一遍分數,擱下了。

  琳琅鐺在識海里樂得:「主人,你要不要算算,按這速度,他們學會說'你好請問'得猴年馬月?」

  沈星冉沒理它,撥了肥佬堅的傳呼。

  十分鐘後,肥佬堅回了電話,那頭背景音鬧哄哄的:「細妹,找我有事?」

  「堅叔,下周開始,夜校改全日制。」

  「全……全日制?那兄弟們白天的活誰干?」

  「我跟陳叔說過了。三十二個人里我先挑十二個,脫產學三個月。學費生活費我出,每人每月補貼三千塊。三個月後考核,過了的跟我去內地,沒過的回來繼續干原來的。」

  肥佬堅在電話那頭吸了口氣,聲音壓低了:「細妹,有幾個兄弟家裡……上有老下有小的。」

  「我知道。家裡有困難的,額外補貼。但有一條——曠課三次,直接淘汰,不補。」

  「行,我去通知。」

  掛了電話,肥佬堅站在火鍋店門口,對著裡面正在涮毛肚的幾個手下吼了一嗓子。

  「都給老子放下筷子,明天開始全日制上課,聽見沒有。」

  ——————

  全日制的效果立竿見影。

  跟教學質量沒關係,是沈星冉換了個考核方式。

  她在夜校教室後牆掛了一塊白板,上面貼了十二張照片,每張下面寫著一個數字。

  照片全是車——奔馳、寶馬、紅旗、保時捷……數字是價格。

  白板頂上用紅筆寫了一行字:「三個月後考核通過,年薪五十萬起。考核第一名,額外獎勵一輛車。」

  從那天起,出勤率百分之百。

  連那個考了三分的壯漢都開始每天早上五點爬起來背課文,他室友說半夜聽見他夢裡還在念「zh-ch-sh」。

  一個月後,第一次月考。

  平均分從十九漲到了六十一。

  最高分八十三,一個叫阿輝的瘦小年輕人。二十四歲,跟過肥佬堅三年,平時話不多,記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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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星冉把他的卷子拿過來翻了一遍。字寫得工工整整,普通話聽力、日常對話、數字讀寫,錯的都是偏難的題。

  翻到最後一頁,附加題:用普通話寫一段自我介紹。

  阿輝寫的是——

  「我叫李輝,今年二十四歲。我從前做過很多不好的事。現在沈姐給了我一個機會,我不想浪費。我想學著去做一個正經人。」

  字跡乾淨,沒有一處塗改。

  沈星冉把卷子合上,在名單上阿輝的名字後面畫了個圈。

  ————————

  第二個月,法律課開始了。

  請的是陳巧慧。

  陳巧慧現在在中環的律所已經做到了中級律師,案子接了不少。沈星冉開口請她來講課的時候,她的第一反應是翻白眼「你讓我教一幫古惑仔學法律?」

  「就教基礎的。合同法、勞動法、公司法,夠用就行。」

  陳巧慧想了想:「課時費怎麼算?」

  「你開價。」

  「不要錢。」陳巧慧翻了個白眼,「就當還你小時候幫我補數學的人情。」

  她第一堂課講的是合同法。

  講了十分鐘,底下有人舉手。

  「慧姐,簽合同的時候,對方要是反悔怎麼辦?」

  陳巧慧推了推眼鏡:「看合同條款。違約責任怎麼寫的,就怎麼追。」

  那人撓了撓頭:「以前我們遇到反悔的,直接上門砍……」

  「你現在說的這句話,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教室安靜了。

  陳巧慧掃了一圈底下的臉:「還有誰想砍人的,先把這個條款背熟了。」

  從此以後,「刑法二百三十四條」成了這幫人之間的流行語。誰說話沖了,旁邊的人就來一句:「二百三十四條啊兄弟。」

  ——————

  兩個半月的時候,出了個岔子,一天晚上,沈星冉在洋樓書房裡接到了阿德的電話。

  「星冉,有個事你得知道。」阿德的聲音壓得很低。

  「說。」

  「泰叔那邊的人在打聽你。」

  沈星冉手裡的筆停了。

  泰叔,全名陳志泰,義安幫內部另一個大佬,管著港島那邊的生意。跟陳叔不是一個系統,面子上過得去,里子上互相防著。

  「打聽什麼?」

  「打聽你在內地的項目。具體投了多少錢,在哪個省,做什麼生意。還有你的瑞士帳戶。」

  沈星冉靠在椅背上「誰透出去的?」

  「不確定。但上次開會五十多號人都在場,消息壓不住。」

  沈星冉閉上眼,腦子裡飛快地轉了一圈。

  泰叔打聽她的錢,無非兩種可能。第一,想分一杯羹,搭上她這趟車。第二,想使絆子,不讓陳叔這邊獨吞好處。

  不管哪種,都是麻煩。

  「德叔,幫我約泰叔。」

  阿德不解:「你要見他?」

  「不是見。」沈星冉睜開眼,「請他喝茶。地點我來選。」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

  「星冉,泰叔不是陳叔。」阿德的聲音很慢,「他這個人,不講規矩。」

  沈星冉拿起桌上那杯涼透了的茶,喝了一口。

  「不講規矩的人,才需要有人教他什麼叫規矩。」

  她掛了電話,在筆記本上寫了一行字。

  然後把那一頁撕下來,折好,放進了衣兜里。

  識海深處,琳琅鐺輕輕晃了一下「主人,要動手?」

  沈星冉把筆放下。「在這個世界,不興動手動腦子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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