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下意識想抽腳,卻被抓得死緊。
下一秒,另一波青年已經圍了上來,不善的目光在姜檸和少年之間逡巡。
姜檸無語凝噎,這算什麼?無妄之災?
「我只是路過的,我跟他們沒關係。」姜檸聲音冷靜,試圖解釋。
為首一個高個子青年冷笑:「沒關係?沒關係他往你這邊躲?還讓你幫他?當我們聾嗎?」
姜檸內心腹誹:你們精神力是都用來強化聽力了嗎,那么小聲都聽得到!
「我今天剛到滄瀾星,真的不認識他。」她再次強調,臉上表情看起來無辜又無奈。
地上那少年也掙扎著站起來,抹了把嘴角的血,對姜檸歉意道:「對不住啊妹子,我們確實不認識,是我連累你了,你走吧。」
姜檸:「……」
他不說這話還好,一說,那幾個青年更覺得姜檸是他的同夥在演戲,更不肯放她走了。
「哼,演得挺像啊,今天誰都別想跑!」
姜檸簡直要被氣笑,她觀察了一下局勢,想著這兩撥人人數差不多,她可以製造混亂趁機溜走,結果這一看才發現,剛才和這少年一起的那些人,不知何時竟然跑得沒影了。
「你同伴呢?」姜檸忍不住問那少年。
少年一臉理所當然:「跑了啊。打不過,可不得戰略性撤退嘛!」
姜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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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她這是被當成了吸引火力的炮灰?
姜檸看向少年的目光變得危險起來:「你故意的?」
少年抱歉的笑笑,然後擋在姜檸身前,鼻青眼腫一身是血的模樣格外身殘志堅:「對不起,是我連累你了。」
「岩風團」的那伙人顯然沒了耐心,罵罵咧咧地就要動手。
姜檸戒備地擺出防禦姿態,聞言沒好氣地低聲道:「這事我們沒完!」
話音未落,對方已經攻了上來。
姜檸眼神一厲,異能不能用,但她的近身格鬥技巧和反應速度卻不容小覷。只見她身形靈活地閃避、格擋,出手精準狠辣,專攻關節脆弱處,根本不給對方使用精神力攻擊的機會,短時間內將幾個小青年接連放倒在地,痛呼聲一片。
解決了眼前的麻煩,姜檸剛喘了口氣,一回頭,卻發現那個罪魁禍首的少年,不見了!
地上只剩下一小灘血跡,人早已溜之大吉。
姜檸咬牙,簡直不敢相信自己居然被同一個人坑了兩次!
「不許動!巡邏隊!」姍姍來遲的巡邏機器人終於趕到,冰冷的射線鎖定了現場唯一還站著的姜檸,以及地上哀嚎的「岩風社」成員。
……
溪谷區第七治安管理點。
姜檸面無表情地坐在審訊室里,對面是一位表情嚴肅的審訊官。
「我只是路過,被無辜捲入,他們要對我動手,我只是自衛。」姜檸第一百零一次解釋。
審訊官翻看著記錄:「根據現場勘查和傷情鑑定,你一個人放倒了他們十二個,有三個骨裂,兩個軟組織重度挫傷,剩下的也有不同程度的外傷。這叫自衛過當。」
「他們先動手,我不認為自己自保有錯,他們受傷,只能說明他們技不如人,我事先並不知道他們的身體素質,難不成我一個柔弱的普通少女,在被十幾個人圍攻時,不全力以赴,還等著他們緩過來一起圍毆我嗎?」
審訊官看著傷情鑑定報告,實在不知道這女生哪裡柔弱了。
姜檸繼續說:「監控可以調出來看,當時主動挑釁、引發衝突的明明是他們那伙人。我只是個路過不幸被捲入的路人,難道就因為自衛時下手『稍微』重了那麼一點,就要被定罪?聯邦法律里,可沒有『受害者必須站著挨打』這一條吧?」
審訊官:「……這個我們會繼續核實,但你與他們發生衝突並造成傷害是事實,對方堅持要起訴你故意傷害。按照流程,你需要聯繫你的家人或擔保人,並可能面臨賠償和進一步調查。」
「哦?」姜檸往後一靠,雙手環抱胸前,唇邊勾起一抹毫不掩飾的譏誚,「所以,你們治安管理處的辦事邏輯,就是不追究先動手的,反而要求自衛的人賠錢道歉?
我今天真是長見識了。不知道這件事如果傳到星網上去,標題寫成『滄瀾星治安新規:挨打可以,還手有罪』,會對本星球的形象產生什麼影響?而您和您的部門,又會不會因此接受內部調查?」
審訊官臉色明顯變了:「這位小姐,請你冷靜,也請你不要妄加揣測,我們肯定會公正處理!」
「我很冷靜。」姜檸坐直身體,眼神微冷,「現在,我要求當場調取並查看事發時所有公共監控記錄,以及對方提交的所謂『指控材料』。
另外,既然貴處判定我『防衛過當』,麻煩提供一份完整的《聯邦防衛權界定及限度條例》書面文件,我得逐條對照,看看『過當』的標準是什麼。」
她微微一笑,態度卻是寸步不讓:「畢竟我剛到滄瀾星,對本地執法尺度不熟悉。作為聯邦公民,我有權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維護自身權益。這個要求,合情、合理、合法,貴處是不會拒絕的,對嗎?」
審訊官臉色變了又變,最終勉強擠出一句話:「姜小姐,你的要求我會如實向上級申請。請你相信,我們不會冤枉任何一位守法的聯邦公民。」
「那就好。」姜檸笑意不減,「請現在就去申請,我在這裡等。」
審訊官幾乎是灰溜溜地離開了審訊室。
他原本以為一個從垃圾星來的小姑娘,嚇唬兩句就能讓她認下責任,沒想到竟碰上個硬茬子,言辭犀利,句句扣著法律,還懂得施加輿論壓力。
可另一邊是本地頗有背景的軍校生團體,上頭暗示要「妥善處理」,兩相比較,讓這個沒有根基的外來者擔責,似乎是最「省事」的選擇。
姜檸在審訊室里等了將近一小時,沒有任何人回來。
她毫不意外。
從剛才審訊官閃爍的眼神和避重就輕的態度,她就猜到了這個結果。
看了眼時間,她徑直走到門口,開始敲門。
「有人嗎?」
既然你們想耗著,那誰都別想清淨。
接下來的時間,姜檸將「合理利用公民權利」發揮到了極致。每隔幾分鐘,她就敲一次門。
「請問有飲用水嗎?作為未被定性的公民,我享有基本人權。」
「已經過了午餐時間,我是否需要向外界投訴貴處剝奪公民進食權利?」
「麻煩開一下門,我需要使用洗手間。」
「這把椅子很不舒適,影響我的身體健康,能否更換?或者提供靠墊?」
「室內溫度偏低,我懷疑這不符合羈留環境標準。」
「室內環境糟糕,還有蟲子,這應該也不符合衛生標準吧?」
起初,外面的工作人員試圖置之不理。
姜檸也不惱,直接調出光腦,將《聯邦公民權利保障條例》相關章節用清晰而平穩的語音播放出來,聲音很大,足以穿透門板,字字句句敲在門外人的神經上。
「……在未經法院判決有罪前,任何機構不得剝奪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及基本權利,包括但不限於獲得飲食、飲水、適宜環境及醫療救助的權利……」
工作人員們面面相覷,頭大如斗。
按規定,對方確實只是「協助調查」而非「犯罪嫌疑人」,他們無權強制拘禁,甚至必須提供基本保障。
迫於無奈,也怕事情鬧大,他們只得一次次開門,滿足姜檸那些瑣碎卻又完全在「權利範圍」內的要求。
送水,送營養劑,陪同去洗手間,換來更柔軟的椅子,打掃房間……幾個輪值的工作人員被支使得團團轉,身心俱疲。
他們從未見過如此「難纏」又「懂行」的人,明明態度算不上激烈,卻每一句話、每一個要求都卡在制度和道理的節點上,讓人無法拒絕,又憋屈得厲害。
而審訊室里的姜檸,捧著溫水,靠在相對舒適的椅子上,神色舒適,而外面,凡是被使喚的工作人員皆是叫苦不迭。
心裡祈禱著,趕緊來個人把姜檸帶走吧,他們要受不了了!
像是聽到了他們的心聲,一小時後,拘留室的門被打開。
「姜檸,有人保釋你,可以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