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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錯位人生(7)

2026-08-31 09:48:14 作者: 和風細雨潤無聲

  明煜還寫了一封匿名舉報信送到了林建功的工作單位,舉報他全家政治覺悟低下,人品極其低劣。

  林明珠處心積慮逃避下鄉已經是眾所周知的事實,她慫恿夏青蓮投毒、行賄換取工作的事雖然沒被公安認定,但是被民意認定了,人民群眾相信這是真的,這就是真的。

  就連知青辦都認定了。他們給林明珠精挑細選的地方,是大西北一個條件非常惡劣的農場,跟勞改農場差不多,管理十分嚴格。

  知青辦還給農場負責人寫了信,說明了林明珠的情況,讓他們對她嚴加看管,以免她再次做出傷害別人的事情來,更要避免成為她手裡的刀,成為她的害人工具。

  為了解決林明珠的問題,知青辦真的是竭盡全力了。

  他們其實有點怨怪公安局,覺得公安局就應該直接把林明珠處理了,而不是把人放出來交到知青辦手上。萬一林明珠到了下鄉的地方再捅出簍子來,他們知青辦也是要負連帶責任的。

  這個農場,已經是知青辦的人能找出來的最穩妥的地方了。這地方就連明煜也覺得十分穩妥。到了那兒就是早起晚睡,在惡劣的自然環境中,一天從早到晚開荒幹活。

  林明珠乾的這些事情,林建功作為一家之主,難道毫不知情嗎?不可能的。

  他就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罷了。反正他是占便宜得好處的一方。

  舉報信不但送到了他單位領導辦公桌上,還寫成大字報在他們單位張貼了。

  

  一時間,林建功成了人人避之不及的存在。

  俗話說,孩子是家長的影子。他家孩子壞成這樣,很難說他們夫妻不是這樣的人。誰會願意和這樣的毒蛇打交道啊?

  林建功是一線鐵路工人,乾的是力氣活,最近正在謀求轉崗,想往稍微輕鬆點的崗位上調一下,不然身體吃不消。他還想著給大兒子弄個臨時工干一下,孩子下鄉三年多了,也到了該成家的時候,他想把人弄回來。

  舉報信和大字報一來,轉崗的事情就徹底沒戲了,大兒子的臨時工更沒戲了,而且,就算他想讓兒子接他的班都不可能了。

  林建功作為一名老職工,已經在單位幹了二十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單位不好直接開除他,只能讓他在目前的崗位上干到退休。

  但是他的家庭情況那麼糟糕,女兒做了那樣的事,兒子又能好到哪兒去?接班肯定就別想了。

  李春蘭和林明強出門在外也是處處不順,以前處的還行的老鄰居們,現在恨不得見面就給他們個白眼,背著他們還竊竊私語,不用聽都知道是在罵他們。

  對於李春蘭這樣的家庭主婦和林明強這樣的中學生來講,被社會拋棄、被眾人鄙夷的打擊是非常巨大的。

  明煜看他們一家都不開心,她就開心了。

  要是這家人敢來找她麻煩,讓她動手打打人,說不定她會更開心。但這家人挺慫的,沒一個來找她的。

  這段時間,明煜也幾乎是閉門不出,她受到的打擊實在是太大了,人有點頹廢。

  公安同志們每次來附近調查就來看看她,給她送點吃的,再勸慰一下她,生怕人想不開。

  吳興和陳老五死了之後,明煜就振作起來了。

  她去了派出所,感謝公安同志們這段時間對她的開導和照顧。

  同志們問她:「吃了嗎?」

  「沒。」

  有個公安同志拿出了自己剛買的包子,「吃吧。」

  明煜一點不客氣的接了過來,畢竟她現在是個一無所有的傢伙,既沒工作也沒積蓄,真正的無產階級。

  夏青蓮那個鐲子,公安還給明煜了,但現在一個金鐲子也頂不了什麼事。戴沒法戴,賣沒處賣。到了黑市也就換幾斤米。

  說起來,黑市是真黑啊!外面的大米不到兩毛錢一斤,到了黑市能翻好幾十倍。

  但是也沒辦法,誰讓物資緊缺呢?搞黑市的人承擔著巨大的風險呢!

  自從陳老五出了事,黑市暫時蟄伏起來了。生怕被人盯上。

  看明煜吃上了,公安才問她:「說吧,今天來有什麼事啊?」

  明煜幾口吃完了一個包子,這才說道:「我是來給自己申請補償的。」

  「什麼補償?」

  「你們調查的時候應該也清楚了,我媽,不,我是說夏青蓮,她原本是想要害我的,只是我沒上當,她偷雞不成蝕把米而已。而且她還試圖污衊我!在這個案子中,我其實是個受害者。


  當然了,我也是個功臣。我當機立斷報案,讓夏青蓮和吳興的陰謀大白於天下,也讓吳興和陳老五最終被繩之以法,也算是為民除害了吧?

  怎麼著,也得給我這個受害者一點補償,給我這個功臣一點獎勵吧?」

  明煜哭唧唧,「我真的太難了,一無所有,天天乞討也不是個事啊。」

  公安其實想說,「其實去街道辦領點計件活干,糊個火柴盒什麼的也夠吃飯的」,但是看著明煜這個可憐巴巴的樣子,這種話也說不出口。

  孩子實在是太可憐了!太可憐了!

  他們試探著開口,「那你想要什麼呢?」

  明煜說:「吃飯我倒是可以自己解決。」

  「你怎麼解決?還討飯啊?」

  明煜:「……不是。之前我是心灰意冷、心如死灰,一直沒提起精神來。現在我既然出門了,當然要好好考慮找工作的事,就算實在找不著,我還可以糊火柴盒嘛。總歸餓不死我。

  我說的是住的問題。我現在住的地方,是夏青蓮的。房主是她。我住著十分彆扭。而且我還想和她脫離母女關係,要是脫離了,我住哪兒啊?」

  公安有點為難,「我們好像沒權力直接變更這個。」

  明煜表示,「我有個疑惑。」

  「你說。」

  「夏青蓮當時被判刑的時候,只是犯了投毒罪和賄賂罪,所以判了15年勞改。但是後來又發現了陳老五和吳興的罪行,等於夏青蓮一直和死刑犯陳老五有利益勾連,陳老五幹的事情,她肯定是知道的。這樣的話,她理應被判的更重吧?不能沒收她的財產嗎?」

  「沒收了她的房子,然後再獎勵給你?」

  明煜點了點頭,「您真是思維敏捷。就算不講什麼補償和獎勵,我一個一無所有的可憐人,政府也該關照一下我吧?」

  公安們:「……」

  別說,真別說,聽起來還真是個可操作的路徑呢!

  「我們研究研究,還得向上級匯報一下。」

  明煜起身鞠躬,「那就麻煩你們了。」

  「哎呀,沒啥麻煩的。你也確實是太不容易了。」

  臨走,公安又給了明煜一包吃的。

  然後,他們向市局寫了報告,極力闡述了夏青蓮的喪心病狂、作惡多端以及明煜的悲慘、可憐,建議沒收夏青蓮的所有財產。同時,考慮到夏明煜沒有住處,再考慮到她這麼多年的悲慘遭遇,就把這個房子分配給她居住。

  市局批了。給夏青蓮下了沒收財產的補充懲罰。

  有公安機關協助,明煜非常順利地辦完了房屋所有權變更。

  但夏青蓮的戶口還沒轉走,只是在她的戶口頁上標註了「服刑」倆字。

  明煜申請給她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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