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爸把鞋穿回去了,洗了洗手坐了下來,問薛逸之:「你認真的?」
「是的,爸,非常認真。」
薛爸長出一口氣,嘆了一句,「真是兒大不中留啊~你們具體是怎麼聊的?」
「她娶,我嫁,她打拼事業,我保障後方,她生孩子,我帶。」
「廢話,你倒是想生呢,可惜你沒這個能耐。」
薛逸之嬉皮笑臉,「可是說呢~」
薛爸和薛大哥都無語極了,沉默幾秒,薛爸說:「我得跟明總聊一下。」
薛逸之緊張,「聊什麼?爸,你要是想去勸她改變主意,那你就別去了。我是你兒子,你有權利管我,但你沒權利管她。你不能做不通我的工作就去做她的,這不合適。」
這回,薛爸抽出了皮帶。
薛逸之又開始滿屋子亂竄了。
薛大哥擋在倆人中間,也跟著輾轉騰挪。
折騰了一會,都消停了。
薛大哥教育弟弟:「爸肯定不會做那樣的事,你這樣懷疑他,太屈他的心了。」
「對不起。」薛逸之立刻道歉。
薛大哥又跟薛爸說:「您跟他一般見識幹嘛呢。他什麼樣您又不是不知道。他有今天,都是大家慣出來的,都慣成這樣了,那也只能受著了。您跟明總聊,就請她多多擔待,實在受不了了就聯繫咱們來接人,要錢咱們也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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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爸:「……」
薛逸之:「……」
倆人面無表情地看著薛大哥。
薛大哥笑了一聲,「你們看我幹嘛?我來了以後打聽了不少事。這位明總是易陽的傳奇人物。經濟剛一放開,她就異軍突起了。而且她還那麼年輕。這事難道不值得好好打聽一下嗎?」
薛逸之問他:「那你打聽出什麼了?」
「從小被母親苛待,吃百家飯長大的,從小就靈活機變,自己就能養活自己,還順利讀完了高中。長大了被母親算計,要把她賣了,但是被她識破、反殺,她徹底擺脫了母親的陰影。
還有,要從她母親手裡買她的那個人,恰好被人舉報,直接吃了槍子,還牽扯出了當時的黑市老大,同樣吃了槍子。
你們覺得這是巧合嗎?」
「不是!」薛逸之特別興奮,「這一定是我老婆乾的。我就知道!我一眼喜歡上的人肯定是超級厲害的!超級超級厲害!」
薛大哥撇撇嘴,他以前不知道他弟竟然是個這麼慕強的人啊!這怎麼還一聽人家這麼厲害就變得騷哄哄的呢!
他接著說道:「所以我說,你要是想和明總在一起,你就老實點,當好你的賢內助。別惹她,不然小心她把你扔到海里餵鯊魚,或者直接砌到水泥牆裡去。」
薛逸之說:「我不怕。我相信我老婆,她是個正直的人,是正義之光。」
薛大哥閉麥了。
他看了薛爸一眼,「我盡力了。」
餵鯊魚都嚇不住他!
薛爸白了他一眼,「你倒是說點靠譜的啊。明總那人,她就不可能幹這種事。」
虛假到沒邊的東西能有什麼威懾力?
❀
明煜接到薛爸的邀請,跟他見了一面。
薛爸說:「我先說明,我不是來棒打鴛鴦的。逸之雖然是我兒子,但他已經成年了,擁有決定自己人生的自由。我們不會幹涉。但是兒女要結婚,做父母的總是要跟他的另一半接觸一下。我約你見面,就是以新的身份認識認識。沒別的意思。」
明煜笑著點了點頭,「我明白。我看逸之的性格,就是在寬鬆自由的環境裡長大的,他的家人應該很愛他,所以他看起來很有底氣的樣子。」
她就喜歡這樣的「底氣」,也喜歡擁有底氣的人。
之前她和鄭易尋接觸比較多,鄭易尋長得也挺俊的,老趙就問過她,考不考慮跟鄭易尋談個對象,當時她就否了。
鄭易尋的性格就不合適。他雖然也是在愛的環境裡長大的,家裡人全都很愛他,但是他從小就知道自己的養子身份,他的配得感會稍微差一點點,性格里就少了點義無反顧、少了點果決。
他是絕對不肯入贅的,也不肯讓孩子隨妻子姓。因為鄭家對他的恩情太大了,大到他需要用一生去報答。他是個知恩圖報的人。
作為朋友,明煜非常欣賞他。這是個很好的品質。
但做愛人就不太合適。
薛逸之這種親生的反倒不存在這個問題。父母愛他是應該的,兄長愛他是應該的,他得到的一切都是應該的,特別心安理得、理直氣壯,他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家裡人就應該支持他。
他當然也會愛自己的家人,去回報他們的愛。但是他這種回報跟鄭易尋的報答完全不是一個概念。
薛爸笑了笑,「逸之是我們家裡最小的孩子,他長得好看,性格也很好,陽光開朗,能說會道的,家裡人都喜歡他,慣著他,養成了他這副隨心所欲的性子。以後,就請你多擔待了。」
「您放心,我不欺負他。」
「我倒不擔心這一點。我相信自己看人的眼光,你肯定是個品行很好的人。品行好的人,做不出什麼糟糕的事情來。
我是說,你很年輕,逸之也很年輕,年輕人都有自己的性格,你們要是決定在一起,遇到事情了有商有量,別輕言放棄。
我說句托大的話,我怎麼著也多活了那麼多年,人生經驗是有一些的。要是遇上什麼難題了,你聯繫我,還有逸之的媽媽,我們都能給你們出出主意、想想辦法。
那個,你要是以後不想跟他過了,就聯繫我們來接他。」
猶豫了一下,他還是把最後一句話說出來了。
明煜差點被逗笑,「兩個人相愛是一件喜事,就不要先預設那麼多風險了吧。平白給喜事添陰影。您要是不反對我們在一起,祝福我們就行了。」
薛爸捋了下頭髮,「祝福你們。祝你們長長久久。以後孩子還管我叫爺爺吧?別叫我外公啊。」
明煜直接哈哈大笑了,「當然。」
❀
薛爸和薛大哥走了,薛逸之留了下來。
臨走前,薛爸給政府捐了一筆外匯。
薛逸之的華僑歸國落戶流程走得很順利,政府還按規定歸還了薛家的兩處房產。薛逸之打越洋電話聯繫他爹,要把這些房產當嫁妝。
薛爸罵他男生外向,「等著,我跟你爺爺商量一下再回覆你。」
薛爺爺說:「好歹給我們留一套啊,以後我們回去要住的!讓他帶一套宅子,再多給他點錢。」
薛奶奶表示,「除了嫁妝,以後每個月都給他錢。咱們接著養著,別讓他伸手跟他媳婦要錢花。」
薛大哥說:「不對吧。老話不是說嫁漢嫁漢穿衣吃飯嘛。他這個其實就是嫁,吃他媳婦的穿他媳婦的也說得過去吧。」
薛大嫂「啪」就拍了他一巴掌,「你別說話了。」
薛奶奶撇嘴,「說得過去什麼啊!大多數媳婦在婆家都是小心翼翼的。你就把你小弟代入那個小心翼翼的小媳婦角色就好了,多給他點錢,讓他不用那么小心翼翼。」
薛大哥:「……明總不至於。」
薛媽說:「人家至不至於那是人家的事,咱這個態度要拿出來。這個態度是讓你弟弟看到,讓他有底氣,並不是給明總看的。」
一家人討論了一下,決定讓薛逸之帶一套房產和十萬美金當嫁妝。
十萬美金在這個年代,算是很大一筆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