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桐根據原合同又寫了兩份,還有一份外文版的,單價也改高了兩個點。
等飯桌收拾乾淨,再次上了茶水後,林桐把兩板合同都遞了上去,「李先生,看一下吧。」
李先生看了外文版,他之所以沒帶秘書,是因為他對這些都懂,採購的事他自己就能完成。
看完以後點了點頭,沒有任何異議,然後給了自己的翻譯,「比對一下,有沒有什麼差別?」
李先生的翻譯仔細看了兩遍,確認沒有任何問題,「先生,這兩份合同一模一樣。」
「那就好,給我,我來簽字。」
李先生在兩份合同上都簽了字,還蓋了公司的章。然後他推給風初曉,「風同志,這合同上不僅要你們廠長簽字,還要你簽字,因為我以後要和你對接。」
風初曉還沒動,林桐就把李先生的話翻譯出來,市政府的工作人員愣了一下,笑容就那麼僵在臉上,這是棉紡二廠的訂單,是公家的,是集體的,她風初曉簽字算什麼?
向同志看著林桐板起臉:「不會是你們倆搞了什麼鬼吧?李先生為什麼要讓風初曉來簽字?風初曉只是廠里的一個職工而已。」
林桐冷哼一聲,「既然你們如此想,那我和初曉現在就離開,接下來的事你們自己談吧。」
風初曉向李先生說了聲抱歉,然後起身,和林桐一起離開包間。
林廠長啥都沒來得及說,手伸出去又立即收了回來,他往後一靠,「向部長,現在就由你來給他們談這份合同吧。」
向同志……「你簽字不就行了嗎?」
「我都看不懂外文,我怎麼簽字?簽錯了,後果誰負責?你們嗎?」
向同志嘴角抽了抽,把合同拿過來,給自己帶的翻譯看,看後又給林廠長,「沒問題,簽吧。」
誰知,那位李先生卻拿走了合同,他看著向同志道:「沒有風初曉同志的簽字,這份合同不算數。」
他剛剛已經聽自己的翻譯說了風初曉離開的原因,所以反悔了。
聽了翻譯的話,向同志臉色難看,他看著李先生道:「只有廠領導才能簽合同,她不夠資格。」
「我知道呀,我也讓你們林廠長先簽,只是讓風初曉女士作為第三方簽字而已,不影響其他的任何事情。」
這幾個人中,風初曉同志才是最了解產品的人,而且她說話很有趣,各方面水平都很高,和她聯絡才更讓人舒心。
看著向同志,林廠長扯出一個諷刺的笑,毫不留情的拆穿某些人的心思,「你們是覺得風初曉的風頭太過吧,但是這能怪得了她嗎?」
大家都是明白人,嘴裡雖然不想承認,也知道今天這合作能談下來,風初曉也占一份功勞,更怪不到她頭上。
「林廠長說這話就有點過了,咱們可都是胸襟寬廣之人,風同志的功勞自然會給她記住,而且會給她獎勵,可是合同這事是大事,容不得馬虎。」
這合同是大事,能簽合同的字都得是領導級別。林廠長是什麼地位?她一個小秘書又是什麼地位?怎能參與簽合同這種事?
其實他們哪裡知道林桐是故意發火帶風初曉離開的,這麼重要的事情,他們自然不摻和,因為萬一將來出貨的時候有點啥差池,誰來承擔這責任?
初曉只是一個小職工,其他都是領導,那到最後還不是初曉的鍋,畢竟這可是省國營大廠,第一次和這位港商合作,更不是小事。
不過就連林廠長都沒猜到林桐的心思。
「這樣吧,向部長,打電話請示一下上面的領導,要一直僵在這裡,人家反悔了,咱們可是無可奈何。」林廠長提議。
忙活了這麼久,這合同要是簽不下來,豈不是徒勞無功?
向部長去打了電話,這裡離市政府就不遠,十幾分鐘後,包間裡又來了兩個人,是顧中堂和另一位30來歲的青年男子。這位青年男子是市長秘書王芝。
雙方互相介紹後,向部長把剛剛的事又說給顧中堂和王芝聽。
王芝看向顧中堂,「這風初曉的名字好像有點耳熟,是不是……」
顧中堂點頭,找林廠長確認,「你們說的風初曉同志是我兒媳婦吧?」
林廠長朗聲強調:「只是你未來的兒媳婦。」
初曉如此優秀,以後那顧臨景配不配得上她還另說。
向同志幾個人驚訝了,這怎麼回事?那位女同志和顧副市長竟然有這關係?
顧中堂溫和笑笑,卻用不容置疑的語氣道:「如果對方非要讓風初曉同志簽字,那就讓她簽吧,我可以給她做一切擔保!」
「您給她做擔保,她和您是什麼關係?」有位同志問道,雖然剛剛也聽見了,但他要再次確認,確認自己沒聽錯。
「剛剛林廠長不是說了嗎?風初曉是我未來兒媳婦,其實已經訂過婚了,應該是板上釘釘的小兒媳婦。」顧中堂說得明明白白。
市政府的幾位工作人員面面相覷,這事情怎麼沒聽人說過?顧副市長的小兒媳婦竟然如此優秀?
顧中堂仿佛看出別人心中的疑惑,就解釋道:「我這個小兒媳婦為人非常低調,在外沒有向任何人說過我們之間的關係,訂婚大半年了,她連我家都沒去過一次,所以你們沒聽說也很正常。」
他看向林廠長,「林廠長家裡她應該去過幾次。」
「她現在是我們林家的閨女,去我們家不是很正常嗎?沒結婚去婆家,會讓人說道的。」林廠長笑呵呵道。
在場的所有人都聽明白了他們的對話,那位風初曉原來不只是簡單的小職員而已。她是林廠長的親戚,應該還是關係很近的親戚,而她又是顧副市長的小兒媳婦。
只是人家這麼硬的身份背景,竟然沒有絲毫表現出來,更是一個字都沒有提顧中堂。
什麼叫低調,這才叫低調!
李先生從翻譯嘴裡也知道了他們的對話內容,就說道:「那這個合同你們要不要簽?」
他的合同甲方是國營棉棉紡二廠,那位風初曉女士也不起什麼重大決定的作用,有些人偏偏計較。
「簽,當然簽!」
「林廠長,您先簽字,我讓人去把風同志找回來。」
林廠長答非所問,「這附近有什麼公共場所嗎?」
「有,有一家咖啡館。」
林廠長點頭,「那我知道他倆去哪了,應該就去了咖啡館,你們去咖啡館就找到人了。」
他還是了解這兩個人的,不會撇下自己獨自走。那能去哪,去玩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