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計的冊從庫里搬出來,一搬兩摞。
冊是上了郡又退回來的。新格那一欄空著,郡里在冊尾批了兩個字:補填。
去年那一摞在下頭,繩鬆了,抽的時候簿頁往兩邊散。書佐把散的按枚序攏回去,攏完壓上鎮紙。庫里搬出來的冊都帶著潮氣,攤開先在案上晾一晾,晾到邊不捲才動筆。今年的空冊在上頭,還沒有編繩,一枚一枚摞著,摞得比人的小臂還高。空冊是上一回領料時領的,按上計幾樣的欄數算枚,算多了兩枚,一直壓在底下沒有用。
上計按式列幾樣:戶口墾田若干,賦斂出入若干,獄訟斷決若干,倉廩出納若干。一樣一欄,欄底注承辦之曹。去年的冊劉毋害翻過,四樣列完就到了署名那一頁。
今年多一樣。
多的那一樣在獄訟與倉廩之間,寫的是文書往來:一歲之內收發幾何,其中回於限內者幾何,逾限者幾何。這一欄去年沒有,是郡里今年下來的新格。
「新格是照哪一件加的。」書佐說。
「上頭沒有寫照哪一件。」劉毋害把去年的冊與今年的空冊並著擺,兩頁的格劃得一樣寬,只在獄訟那一欄底下多出一道線,「格是劃出來的,事是本縣自己填。」
「那就填。」
「填得出來。」他說,「本曹這一歲的收發都在簿上,一日一行,沒有斷過。」
收件簿十二卷,發件簿十二卷,一卷一月。翻的時候按卷序攤在案上,攤不下就往地上鋪。劉毋害從頭一捲起數,數的是行:一行一件,逐行畫記,畫滿十行在頁邊點一個點。
數到第五卷,書佐搬了個坐榻過來坐下,也拿一支筆。
「你數收的,我來數發的。」
「兩邊數完要對。」劉毋害說,「收的裡頭有回件,發的裡頭也有回件,一件不能算兩回。」
「那就先挑回件。」
回件另立一疊。挑的時候按發件簿上的行去找收件簿里的對應行,找著一件在兩處各畫一個記號,記號用同一樣的。挑到末了,兩處報數。
「回件一百六十七。」書佐說。
「一百六十八。」
「一百六十七。」
兩人從第七捲起重數。第七卷里有一件是同日回了兩次的:頭一回送錯了曹,退回來再送。發件簿上一行,收件簿上兩行。
「算一件。」劉毋害說,「送錯的那一回不算回。」
「那就一百六十七。」
「一百六十八。送錯退回的那一件末了還是回了,回的那一次算。」
書佐把兩處的行擺在一起看,看完在自己那一疊上添了一筆。
回件一百六十八件,其中限內到的一百五十一件,逾限的十七件。
逾限那十七件里有一件是驗舊。
劉毋害把它單挑出來放在案角。放的時候沒有說話,書佐看了一眼,也沒有問。
三樣數完,寫進那一欄。寫完欄底要注承辦之曹。
書佐把筆停在欄底。
「注曹還是注人。」
「式上寫的是承辦之曹。」
「這一欄是你一個人數出來的。」
「數出來的是數。」劉毋害說,「注的是曹。」
欄底注了本曹。
年度名數冊是另一摞。
名數與上計同時報,報的是本縣這一歲增減:新傅幾人,死亡幾人,遷入遷出幾人。增減兩欄都要有據,據在爰書與移文上,一條一據。
底下另有一欄是校對:凡自言入籍者,籍上之字與爰書之字須一處不差,不差者畫訖,有差者本人到場自陳。
校對是兩個人做:一個念籍上的,一個照著爰書看。念一條畫一訖,訖畫在條末,畫不下的記在頁邊。前年的名數冊也取了下來擺在旁邊,三年一造的冊,舊的那一本要留著比。
書佐照著冊子往下點,點到中段停住。
「這一條差著。」
案上攤開的是前年的爰書三枚,別錄一冊。爰書上的字是寬格,筆畫舒開著;別錄第三句那個字是他描的,格窄,末幾筆往裡收,字比上下兩行矮一點。
兩處一比,筆畫數一樣,形不一樣。爰書的字末幾筆是往外撇開的,別錄上那個字末幾筆收著,收得字身窄了一分。窄的那一分在冊上看不出來,擺在爰書旁邊就看得出。
「描的時候沒有出格。」書佐說。
「沒有出格,可是收了。」
「收了就是差。」
按式,有差者本人到場自陳。
她來的時候是隔日午後。
門房進來報,外頭有人候著,為的是名數校對。劉毋害把案上攤著的往邊上挪,挪出一塊空的地方,把三枚爰書按枚序擺好,別錄那一冊翻到第三句壓在旁邊。
她進來站在案前,先看的是別錄。
「這是我那時候說的。」
「是。」
「字矮了一點。」
「格窄。」劉毋害說,「描的時候往裡收了。」
「要重寫麼。」
「要你自己寫。」他把一枚空牘推過去,筆擱在牘上,「式上寫的是本人到場自陳。我不能替你寫——四年前那一回,受理的問你是哪一個字,你也沒有讓別人替。」
牘是新的,面上刮過,刮痕順著一個方向。筆是曹里公用的那一支,筆頭有些散,寫細畫要蘸得少。硯往她那一邊推了半寸。
她把筆拿起來。
拿筆的姿勢和四年前不一樣。四年前她蹲在門檻外頭用手指在土上劃,劃完站起來讓人照著寫。這一回她坐下,筆捏得靠上,腕子不穩,先在牘角落了一小點墨,把那一點拿指腹抹掉。
然後她寫。
寫得慢。頭三筆起得開,後頭幾筆往下壓,壓到末一筆的時候手抖了一下,那一筆比前頭幾筆粗。
寫完她把牘推回來。
牘上一個字:嬃。
劉毋害看了一眼,取尺量了量字的橫豎,與爰書上那個字比。寬窄一樣,筆畫一樣,末一筆粗些。
「這一筆粗了。」她說。
「粗不算差。」他說,「式上說的是字,不是筆。」
年度名數冊的那一頁要兩處落字。
上一欄是名數,底下一欄是造冊人。他先填上一欄:她的名、里、傅籍的年、據在哪一枚爰書,一樣一格,格填滿。填名那一格他沒有自己寫。她方才那枚牘貼在格上比過大小,合適,於是取筆,一筆一筆按她的寫法落下去。
落完這一格,那個字在冊上了。格是名數冊的窄格,比爰書那一欄窄三分之一,她寫的那個字末一筆本來出頭,落在冊上要收,他收的是同一筆——四年前他也收過這一筆,收的時候身邊沒有人。
底下一欄是造冊人。造冊人欄按式落名與職,兩行。他寫了兩行。
這一頁於是有兩個名:上一欄一個,底下一欄一個。
書佐從冊頁上抬起眼。
「一頁上兩個名。」
「一個是冊上的人,一個是造冊的人。」
「往後翻這一頁,先看見哪一個。」
「先看見上頭那一個。」劉毋害說,「底下那一個是給人查的。」
她還站在案前。冊頁她夠得著,但她沒有伸手,只是看。看的是上一欄。
「我這個字,往後就一直在這上頭。」
「名數冊三年一造,造的時候照舊冊抄。」
「那就是一直在。」
那幾日樓里在爭一條路。
爭的是一個人一輩子只辦文書,算不算走出去了一條路。有人把走法列了出來,一條一條編了號:不打仗,不投軍,不結交,只在縣裡一份一份地辦,辦到歲盡再辦下一歲。列完他給這條路安了個名,叫無名流,說走這一條的人到末了紙上沒有名。
那一帖兩日裡跟了六百多條。反的少。反的那幾個說的也不是這條路走不通,說的是走通了也沒人知道。裡頭有一個說得不一樣:他說他上個月才從北邊回來,同去的一隊回來少了兩個,回程一路都在下雨。「你們在這兒排一輩子的路。」他只說了這一句,往下沒有人接他。
郡里的年度文書抄件是理冊前幾日下來的。
一縣一份,抄的是本郡各縣上計已核的幾樣。囊解開,牘取出,編繩三道,比尋常郡文長出一截,攤開要占大半張案。抄件的紙色比本縣用的白,字是郡里書吏的手筆,一行一行勻得很,行距比本縣寬半分。門房把它放下就走了,走的時候看了一眼牆邊那一格。
書佐先翻。前頭幾欄是戶口墾田、賦斂出入、獄訟斷決,各縣一行,排的是縣名筆畫的次第。翻到文書往來那一欄,欄里列著各縣的數,本縣在中段。數底下還跟著一行小字,字比正文小半號,寫的是核報之人。
「本縣這一行底下有名。」
「念一遍。」
「佐劉毋害。」書佐念完抬頭,「別縣那幾行底下寫的是曹。」
劉毋害把抄件挪近。文書往來那一欄是新格,今年頭一回報,各縣填法不一:有的注曹,有的注官,還有兩縣那一行底下是空的。只有本縣底下寫的是一個人的名與職。
他從頭一行數到末一行,一共十四行,底下有名的一行。
「本縣欄底注的也是曹。」他說。
「郡里改的。」書佐把抄件往回翻了兩頁,翻到卷首那一段,「卷首寫著,凡新格之欄,注人者從人,注曹者從曹,以先具者為準。」書佐把那一段用指頭壓住,「先具的是你那一份反問。郡里下來問出處的時候,本縣回的是名,別縣沒有被問過。」
那一份反問是四個字,一行,沒有職。
「所以往後這一欄,郡里認的是名。」
「郡里認的是先具的那一份上頭寫的。」
去年的抄件也在架上。書佐取下來翻到相同的位置——去年沒有這一欄,翻到那兒就是獄訟接著倉廩,中間不隔一行。兩份並著擺,去年那一份的同一處是空的。
「去年這兒什麼也沒有。」
末了那一日理冊。
上計的冊編好繩,名數冊編好繩,兩摞並排放在案上,等明日發。編繩前要驗枚序:一枚一枚翻過去,看編號連不連,缺一枚整冊退回重造。劉毋害驗了兩遍,第二遍是倒著驗的——順著驗的時候眼熟,容易跳過一枚。文書往來那一欄在上計冊的中段,一歲的收發都折在三個數里:一百六十八,一百五十一,十七。
她那一枚寫著一個字的空牘,他沒有歸進任何一束。另取細繩,與硯底下那幾枚只寫數的空簡系作一道,塞回案底。
書佐在對面收筆。
「一年就這麼幾樣。」
「報上去的是這幾樣。」
「你那一年呢。」
劉毋害沒有馬上答。兩摞冊的繩頭他都朝外擺正,擺完手停在上計冊那一摞上。
「多了一樣。」
「哪一樣。」
「名。」他說,「去年這冊上沒有,今年有了。年是一年一年過的,名是一次落上去,往後每一回造冊都照著抄。」
書佐把筆擱下。
「那還差什麼。」
「差回。」劉毋害說,「逾限那十七件裡頭有一件,今年報的是逾限,明年報的還是逾限。」
窗外頭,數日子那棟樓的數減到一百六十三。樓上的人照舊把數改了,改完沒有說別的。案上兩摞冊的繩都系好了,明日發出去,一份進郡,一份留在本縣。
留下的這一份,中段新格那一欄底下寫著四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