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邊小告簽貼上帳頁,半枚送簽印先壓住告知欄,送處非居四個舊字卻繞開送達孔,直接扣向陳長安本人受告欄。
陳長安右掌舊傷被灰泥舊痕磨開,血筆險些被告簽舊線拖進補簽位,胸肺灰傷也被送處殘格牽向灰袋名位線。
殘破法槌搶先壓字,簽已離櫃,離櫃即送,送處有格,本人應受。
第一債主把債影貼到送處殘格旁,舊候代領,送簽抵債,未受續息,補簽轉役四項舊帳全往返還欄外擠。
櫃主遮名印先遮送處殘格,再遮受告孔,後櫃送簽,總櫃留處,送簽成例,舊址有效四組舊印壓成一排。
長生帳戶盯上陳長安腕骨血痕,送簽核驗費,留處登記費,告知承載費,灰泥保管費接連貼向青木長生訣的現今補養。
最終接收預備名影沿著送處殘格壓來,空殼可居,空殼可領告,告簽可食,殘腹接費幾行影字壓住腹內舊損。
陳長安先把血筆從受告欄邊緣抬起,以龜息術隔開胸肺灰傷和送簽舊痕,再以淨世微塵分開小告簽灰泥和現今新息。
青木長生訣只穩住血筆根部,不替舊告簽補傳,不替當年舊傷承擔告知缺口。
熟練度面板只在功法實際運轉以後記下一行。
龜息術熟練度積累增加,青木長生訣熟練度積累增加,淨世微塵熟練度積累增加。
陳長安沒有順著告簽已送出寫受告,而是用萬象符手壓住卷邊四角,把告簽號,送簽印,離櫃孔,送處孔,居處孔,受告孔,回告孔,本人確認孔拆成八格。
清帳法眼只核驗外層孔位,不追送簽深層,不入總櫃留處深層。
告簽號有舊痕,送簽印有半枚,離櫃孔有壓痕,送處孔有舊格,居處孔為空,受告孔為空,回告孔為空,本人確認孔為空。
殘破法槌把離櫃即送壓向受告孔,舊字推得很急,離櫃成送,送格成達,受與未受不礙告成。
陳長安以斷命解鏈切開離櫃孔和受告孔。
離櫃只歸後櫃送簽外層待核。
送格只歸送處歸屬待核。
成達需要本人居處基礎。
告成需要本人受告基礎。
血字落下以後,告簽已送出不能替本人收到告簽,送處非居不能寫成本人錯過補簽。
殘破法槌又把受與未受不礙告成壓上回告孔,企圖把空孔寫成舊例完成。
陳長安血筆落在回告孔邊。
回告孔為空。
受告孔為空。
居處孔為空。
三處空孔不能生出送達,也不能生出本人知悉。
第一債主趁法槌舊字被壓開,馬上把舊候代領塞入受告孔。
它對陳長安這種拆法怨得厲害,舊候本該替舊債說話,舊格本該替舊費開路,如今卻連送處和居處都要分開核驗。
陳長安以逆命拔釘扣住送簽抵債舊字。
釘頭落在送簽印欄。
釘尾落在舊債欄。
中段沒有本人借據,沒有本人委託,沒有本人受告確認。
舊候代領無本人授權。
送簽抵債無本人債據。
未受續息無本人確認。
補簽轉役無役牌受領。
四項舊債全部壓入駁回欄,不得回扣返還欄,不得吞小告簽原物。
櫃主遮名印見債影退開,隨即壓下後櫃送簽,總櫃留處,送簽成例,舊址有效四組舊印。
遮名印最怕居處孔為空,因為送處非居若被釘住,後櫃和總櫃就不能把送簽失敗推成本人不取。
陳長安按住櫃鑰,櫃鑰只貼後櫃送簽外孔,不入總櫃留處深層。
後櫃送簽入後櫃送簽責任待核。
總櫃留處入總櫃留處外層待核。
送簽成例入送簽規則待核。
舊址有效入無本人居處基礎待審。
遮名印被拆成四欄,蓋不住居處孔,也蓋不住受告孔。
長生帳戶立刻把告知承載費推到青木長生訣補回的血力旁,灰泥保管費貼上右掌舊傷。
陳長安把淨世微塵落在血痕與灰泥舊痕之間。
右掌舊傷歸舊傷追繳。
現今血力歸現今執筆。
小告簽灰泥歸證據外層。
送簽印舊痕歸後櫃送簽待核。
送簽核驗費無本人申請。
留處登記費無本人名位。
告知承載費無本人受告。
灰泥保管費無本人託管。
舊灰清理費無本人委託。
五項費用全部入無受領基礎駁回欄,不得從現今補養里抽取。
熟練度面板又記下一行。
萬象符手熟練度積累增加,清帳法眼熟練度積累增加,逆命拔釘熟練度積累增加。
最終接收預備名影沿送處孔外伸,空殼可居四字壓住居處孔,空殼可領告又往受告孔里擠。
它想搶的不是這一枚告簽,而是補簽位,封線,冊線,票根,半票,補費和灰袋回執後面的整串受領假口。
只要空殼能在送處占位,後面所有未告,未簽,未領都能改成空殼代收。
陳長安把釘爐鎖命壓住殘腹接費線,殘鑰卡在替身殼供養入口前。
空殼可居無本人居處確認。
空殼可領告無本人實領。
告簽可食無原物歸位基礎。
殘腹接費繼續暫封。
殘肺接灰繼續暫封。
替身殼供養線不得借送處外伸。
影字被壓回暫封欄外,只剩殘影貼著送處孔不肯遠退。
卷邊小告簽翻到背面,灰泥擦痕下方露出一段送達時格,時格旁有半個被泥蓋住的舊址印。
殘破法槌立刻壓字,舊址可投,本人未取,未取自失。
陳長安以清帳法眼驗外層時次。
後櫃送簽在前。
舊址印在後。
送處非居壓在舊址印旁。
居處孔為空。
受告孔為空。
本人確認孔為空。
舊址可投無本人居處基礎。
本人未取無本人受告基礎。
未取自失無本人確認基礎。
血字落下,三項舊字全部駁回。
第一債主還想把未受續息貼到舊址印上,櫃主遮名印壓來舊址有效,長生帳戶推來舊址查驗費,最終接收預備名影又把空殼可居貼向居處孔。
四方舊字爭同一處舊址印,反而把送處名位殘邊擠出灰泥。
陳長安等殘邊露全,血筆才壓上去。
送處名位非本,入跨名接收待核。
居處孔空缺,入本人居處缺失。
受告孔空缺,入本人受告缺失。
回告孔空缺,入回告缺失。
確認孔空缺,入本人確認缺失。
送簽印入後櫃送簽外層待核。
總櫃留處只入外層待核。
陳安安金色名牌確認護欄壓住本人追繳受領門,小告簽舊痕沒有穿過護欄。
小陳安安紅星原簿頁灰仍在原簿頁灰欄,未與小告簽灰泥混寫。
陳長安右掌血筆落到頁尾,燙傷舊痕仍在,刷鍋舊傷仍在,雙臂勞損仍在,胸肺灰傷隔在龜息術外,腹內舊損停在殘腹接費線前,識海神耗也未被舊帳抹去。
青木長生訣只維持最後幾筆,不替告簽送達,也不替舊址舊例承擔。
陳長安寫下結算血字。
告簽已送出不能替本人收到通知。
送處非居不能寫成本人錯過補簽。
告簽號,送簽印,離櫃孔,送處孔,居處孔,受告孔,回告孔,確認孔,送處名位分別歸欄。
小告簽原物保留追繳,後櫃送簽與總櫃留處只入外層待核,跨名接收繼續待核。
第一債主未受續息駁回。
長生帳戶舊址查驗費駁回。
櫃主遮名印舊址有效分欄待核。
最終接收預備名影空殼可居暫封。
追繳總帳把卷邊小告簽收住,灰泥擦痕卻從頁縫裡拖出一枚薄黃回告片。
回告片邊上壓著半枚回到印,片尾有被折回的舊痕。
正面殘字先露出來。
回告已折返。
背面舊墨被灰遮住,只剩四個字先行翻出。
返處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