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上,三男一女四名主持人對著鏡頭侃侃而談。
他們正在討論今天最熱門的社會新聞,伊恩綁架案。
此時也正好說到了羅德斯發布的綁匪懸賞。
五百萬美元的高額賞金,註定會讓這件事成為全阿美莉卡的熱門話題。
「哦買噶,說實話,我都忍不住心動了。」一名男主持人語氣誇張,保持著他一貫的主持風格:「要不是為了主持節目,我真想拿著我爺爺傳給我的獵槍,現在就去街上找那名綁匪。」
「算了吧老兄,你確定你那把古董獵槍還能射出子彈嗎?」另一名主持人配合著開玩笑,道:「我還是覺得綁匪的同夥,拿到賞金的概率更大,當然,前提是綁匪真的有同夥的話。」
這時,唯一的一名女性主持人說出了自己的疑惑。
「等一下,真正的難點不應該是,你們現在還不知道綁匪是誰嗎?」
她的話一出,瞬間讓一開始說話的那兩名主持人沉默下來,尷尬的撓了撓頭。
拜託,你懂不懂什麼叫口嗨啊!
好在另一名男主持人,聽見了耳機里導演的聲音,及時開口替兩人解了圍。
「哦,上帝,我剛剛得知了一個重要消息。」
「快看咱們身後的大屏幕,警方終於公布了綁匪的信息。」
隨著他的話音落下,幾人身後的電子屏幕上頓時出現了一張巨大的肖像畫。
畫像的右下角,寫著綁匪的名字:哈里森!
一時間別說是那兩名男主持人了,就連那名女主持人都忍不住心動,動了捉拿哈里森的念頭。
鏡頭前,四名主持人討論的熱火朝天。
而在屏幕外,總統套房的電話鈴聲再次響起。
「法克!!!」
「羅德斯,你瘋了嗎?」
「你為什麼會有我的畫像?」
哈里森氣急敗壞的怒吼著:「你到底要幹什麼?想把我逼上絕路,拉著你兒子陪葬嗎?」
「別著急,哈里森。」聽見哈里森的聲音,羅德斯知道自己已經徹底掌握了談判的主動權,此刻也終於拿出了幾分商場大亨的氣勢,語氣平淡道:「現在距離十二點,還有一個多小時。」
「我再給你最後一次機會,十二點之前,把伊恩還給我,我可以撤銷對你的懸賞。」
「至於你能不能在警方的搜捕下逃命,就看你的運氣了,這是對你綁架伊恩的懲罰。」
「不然的話,你就儘早自殺吧,免得活著落在我手裡。」
「你知道的,我這種人從來不在乎法律......」
話未說完,電話那頭再次傳來哈里森的咆哮:「法克!法克!法克!羅德斯,你這個賤人!!!」
「你信不信......」
咔噠!電話被王越伸手掛斷。
「火候差不多了,沒必要再刺激哈里森。」
只見他拿出拜託丹尼爾買來的曼哈頓地圖,以霍爾頓酒店為圓心,兩公里為半徑畫出一個大概的範圍。
「哈里森一定會出現,但是他不能太靠近這裡,大概率是拉著伊恩到附近,再把伊恩放下來。」
「不用你提醒。」羅南瞥了一眼地圖,臉上帶著傲氣:「我剛才就已經提前布置好了人手,保證不會讓哈里森逃走。」
「什麼!!!」查爾斯忽地站起身來。
又見在場的幾人都看向自己,不由得尷尬的笑了笑,解釋道:「那個......我去個廁所,哈哈哈,你們不用管我,哈哈......」
說完,他頭也不回的朝著房門的方向跑去,就連羅德斯好心提醒套房裡有廁所的話都沒有聽見。
混蛋王越,這麼重要的事為什麼不早點說?
王越對此表示很是冤枉。
我這不是正要說嗎?現在準備也來得及啊!
半個小時後,王越坐在一輛警車的駕駛位上,手裡依舊拿著哈里森的兩幅畫像。
丹尼爾不明所以,好奇問道:「王,不是已經知道罪犯的身份了嗎?你還盯著他們看幹什麼?」
「沒什麼,就是欣賞一下自己的畫作。」王越隨口編了一個藉口,雙眼繼續盯著畫像猛瞧。
他總感覺自己忽略了什麼問題,而那個答案,就在這兩張畫像上。
時間一點一滴過去。
轉眼已是夜裡十一點半。
霍爾頓酒店附近依舊行人不斷,車輛有序駛過。
「都給我打起精神來,小伙子們!」對講機里,查爾斯的聲音時不時響起,給所有警員加油鼓勁:「今天就是最後一天了,一定要把哈里森抓住,更不能讓他落在FBI的手裡。」
「如果情況緊急,可以採取非常手段,有什麼責任我來抗!」
非常手段,自然就是指當場擊斃哈里森。
丹尼爾聞言興奮的掏出手槍,檢查子彈和扳機。
「王,今天我就讓你見識一下什麼叫神槍手。」
「不吹牛的說,上次抓捕布雷克的時候,我一個人就擊斃了四名罪犯,是警局裡殺敵最多的人。」
「那你加油。」王越頭也不抬的敷衍了一句。
他的注意力仍然在畫像上。
直到對講機突然變的嘈雜不堪,多名警員開始匯報眼前的情況。
「報告,報告,發現伊恩了,他突然從酒店後面的小巷子裡跑出來,目測身上沒有受傷。」
「根據他出現的位置推測,哈里森就在小巷另一頭的第七街。」
「快快快,附近的警員立即封鎖街道,一輛車一輛車的排查。」
「警告,警告,一輛麵包車突然失控,撞進了旁邊的商店,有爆發火災的危險。」
一道道聲音在對講機里響個不停,聽上去現場的情況極其糟糕。
王越顧不上多想,一腳油門沖了出去。
用最快的速度趕到第七街的路口。
此時大批警員聚集在這裡,有人負責封堵路口,有人負責救火。
查爾斯在對講機里大喊:「那輛麵包車一定是誘餌,所有人繼續盯緊路口,不得放鬆警惕!」
他並沒有說錯,很快便有救火的警員回報,那輛麵包車裡的司機只是一個醉醺醺的流浪漢。
對方被哈里森用一瓶紅酒收買,替他送回了伊恩,並吸引了大批警員的注意。
而真正的綁匪哈里森,自始至終都沒有出現。
說不定早就趁機逃出了紐約市。
「這個混蛋!」查爾斯踹了旁邊的路燈一腳,他萬萬沒想到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哈里森竟然還能找到替死鬼幫忙。
好在自己也保證了伊恩的安全,FBI的人也沒有......
不對,羅南呢?
他不是說早就布置好了人手嗎?那為什麼一直沒有動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