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七,錢唐失守。
不是一場堂堂正正的攻城。
先亂的是城外。
上游逃來的人和本地響應者混在一起,沖了七碼頭和兩處莊倉。
縣役出去壓。
人太少。
午後,北門外出現大批聚眾者。
有人喊唐寓之名號。
有人只喊開倉。
還有人趁亂拆鋪。
縣令沒有讓城門死守到最後。
他做了一個極難看的決定:
撤縣衙。
保印。
保人。
保關鍵文書。
「城呢?」有人問。
縣令答:「能回來再回來。」
趙承禮聽到後,只說:「這次像話。」
人一下亂。
好在前兩日已經做過分時撤人。
老人孩子少了一批。
南渡也有固定隊。
陳阿蠻帶楊家塢人走西南小路。
沈青禾三條船,兩條載人,一條載縣衙文書和糧。
「為什麼文書上我船?」她問。
陸老六說:「因為你最快。」
「燒了誰賠?」
「縣裡記。」
「又記。」
她嘴上罵,還是把箱子壓到船底。
楊二三沒有跟船。
他和陸老六留到最後一批。
縣倉不能全帶。
剩下的糧怎麼辦?
有人說燒。
免得被搶。
楊二三反對。
「人還要吃。」
「落到唐寓之手裡也是糧。」
「城裡還有沒走的人。」
縣令看他。
「你想留?」
「留。」
「誰守?」
「守不了。」
「那就是送。」
楊二三沉默。
最終只毀掉軍糧文牒上的封簽和部分徵調標記。
糧不燒。
倉門不開。
能不能守住,看命。
這不是完美。
只是他不願為了不讓對手吃,先把百姓能吃的東西燒掉。
撤衙前最亂的一刻發生在官倉。幾個縣役說既然守不住,不如各拿一袋,免得便宜別人。陸老六當場攔住。
「拿一袋也是盜倉。」
有人罵:「城都沒了,還講這個?」
陸老六把縣印方向一指:「縣令還在。」
最後誰都沒拿。不是所有人忽然高尚,而是有人需要明確告訴他們:規則還沒死。
楊二三站在旁邊,第一次明白陸老六為什麼總把權限、文牒、押記掛在嘴上。亂世里真正容易先丟的,往往不是一袋糧,而是大家都覺得『反正規矩已經沒用了』。
傍晚,縣衙最後撤。
楊二三走出門時回頭。
這地方他從最初連門都進不來,到後來腰上掛協辦牌。
現在門大開。
沒人守。
城裡到處是喊聲。
陳阿蠻回來找他。
「你怎麼還不走?」
「你不是帶楊家塢人走?」
「帶出去了。」
「那回來幹什麼?」
「你沒出來。」
「誰讓你回來?」
「我。」
楊二三想罵。
沒罵出口。
兩人跟最後一批縣役出南門。
途中看見橋東米鋪被砸。
有人抱糧跑。
有人拿刀。
也有人只是跪在地上撿撒掉的米。
沒有誰能一眼分出「唐寓之的人」和「普通餓瘋的人」。
出城後,縣令在南邊臨時落腳。
點人。
縣衙核心人員少三。
一個失散。
兩個受傷。
文書箱全在。
縣印在。
三處調糧帳在。
楊二三的臨時協辦木牌也在。
他摸到腰間時,忽然覺得可笑。
城都丟了。
一塊牌還有什麼用?
陸老六看見。
「別扔。」
「還有用?」
「縣令還在,它就有用。」
身份不是房子。
只要承認它的人還在,規則就沒完全散。
臨時營地點糧時,少了七斛。不是遺失,是一輛糧車在撤離中被堵,沒跟上。有人提議回去找,縣令不許。天已黑,回去可能再丟人。
楊二三把七斛記成「未到」,沒有直接寫「損失」。第二日若車回來,仍能補。到這種時候,連壞消息也不能為了省事一次寫死。
夜裡,遠處錢唐方向有火。
不大。
不知道燒什麼。
周氏和三娘在臨時營地找到楊二三。
三娘撲上來先捶他一下。
「你又最後走!」
「我……」
「你閉嘴。」
周氏沒罵。
只摸了摸他胳膊、肩、背。
確認沒傷。
然後遞給他一隻小碗。
裡面是一斗米里分出來的一小把,煮得很稠。
「吃。」
楊二三問:「哪來的?」
「我帶的。」
「家裡糧呢?」
「沒全帶。」
「為什麼?」
「帶不動。」
家田。
家屋。
糧缸。
都在城外和楊家塢。
沒有人知道還剩多少。
楊二三低頭吃那碗米。
繞了這麼久,他最後想到的仍是最初那件事。
他只覺得繞了這麼久,最後還是回到最初。
一口米。
撤衙前,官倉里還有一場爭執。幾個縣役覺得既然守不住,不如各拿一袋糧,免得便宜別人。陸老六當場擋在倉門:「拿一袋也是盜倉。」有人罵:「城都快沒了,還講這個?」陸老六隻指了指縣印所在方向:「縣令還在。」
臨時營地點糧時又少了七斛。一輛車在撤離中沒跟上。有人提議回去找,縣令不許,天黑再回城可能多丟幾條命。楊二三隻記「未到」,沒有直接寫「損失」。第二日若車回來,這一欄還能改。到了這種時候,連壞消息也不能為了省事一次寫死。
撤出以後,楊二三才發現自己的鞋裡全是泥,腳底磨破兩處。一路上他幾乎沒感覺。陳阿蠻把一塊布扔給他:「你算這個沒有?」楊二三坐在火邊包腳,第一次承認,人在真正慌亂時連自己的身體也會從表里漏掉。
一條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