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十,沈家少了一條船。
不是沉。
是被燒。
前一夜,一條縣調用的小船停在下游淺灣。
有人摸過去放火。
船工發現晚。
火從篷頂燒到桅。
救下來時,船底還在,桅、篷、半邊舷板全毀。
老鮑站在岸上,眼睛都紅。
「誰幹的?」
沒人知道。
可能是亂兵。
可能是搶船的人。
也可能只是有人不想讓縣裡再用這條線。
沈青禾蹲在船邊,一塊塊翻焦木。
沒有哭。
沈伯成卻直接說:「不修了。」
「為什麼?」
「修的錢夠買半條舊船。」
「那就買。」
「哪有船賣?」
「以後。」
「以後還跑?」
沈青禾抬頭。
「為什麼不跑?」
沈伯成氣得說不出話。
這是沈家三條船里最老的一條。
卻是她父親留下的。
楊二三知道以後,沒有說安慰話。
只拿縣調損耗簿。
這條船是在縣調期間被燒。
按此前憑帖,損失應記縣裡。
可「記」不等於能賠。
縣衙現在連城都沒回。
「你先別承諾。」沈青禾說。
「我知道。」
「記清。」
「嗯。」
「船值多少?」
這次輪到楊二三不會算。
舊船。
修過。
還能跑短線。
對縣裡是一條運力。
對沈青禾是父親留下的東西。
兩個價值完全不同。
「你報。」他說。
「我報高,你信?」
「我會核船簿、修記、載量。」
「那父親留下的怎麼算?」
楊二三沉默。
沈青禾笑了一下。
「算不了吧。」
「算不了。」
「這才對。」
她沒有逼。
只是讓老鮑把能拆的鐵件、桅座、木板全留下。
「以後修別的船。」
損失沒有變小。
但能回收一點是一點。
縣令讓人估燒船賠值。三個船工報出三個數。沈伯成報最高,老鮑報最低,沈青禾夾在中間。
楊二三沒有取平均。他先翻近一年船簿:載過多少趟、修過幾次、近三月能跑哪條線,再扣已經燒毀部分能回收的鐵件。最後給出一個區間。
沈青禾看完說:「還是少。」
「少在哪?」
「我爹留下的那一截沒算。」
「那一截沒法進縣帳。」
「我知道。」
她沒有再爭。公帳只能賠一條船的可用價值,賠不了她心裡那條。能把兩種帳分開,本身已經是她和楊二三這幾個月都學會的事。
當天下午,剩下兩條沈家船繼續跑。
沈伯成罵侄女瘋。
「停了,這條燒得更虧。」
楊二三聽見後想起趙承禮。
保船不是拴在岸上。
東西要有用,才算活。
沈家剩兩條。
一條長線。
一條短線。
縣裡重新排運力時,原本能承擔的份額必須下調。
其他船要補。
趙承禮最後一條長船因此臨時多跑一趟。
顧莊也補半趟。
幾個月前互相搶泊位、搶貨主的人,現在被迫拼成一張運輸網。
沒有誰因此變成朋友。
只是不拼就不夠。
縣令最後批了賠償的一半,另一半等縣衙恢復後再議。沈伯成不滿,沈青禾卻先簽了。她需要的是讓這筆損失正式存在,而不是當天拿到全部錢。
「有字就能以後再追。」她說。
楊二三聽著很熟。很多權利在亂時保不住實物,至少先保住一張有人認的紙。
夜裡,沈青禾把燒船那頁船簿重新抄了一遍。
原本的船名後面寫:
毀。
日期。
地點。
縣調。
原因未明。
沒有寫「以後」。
楊二三問:「就這樣?」
「還能怎樣?」
「你不想查誰燒?」
「想。」
「那為什麼不寫?」
「船簿記船,不記仇。」
這句話很沈青禾。
楊二三點頭。
自己也該學。
不同的帳,放不同的事。
沈青禾看完說:「還是少。」楊二三問少在哪。她指著燒黑的桅座:「我爹留下的這一截沒算。」楊二三沉默後說:「這一截進不了縣帳。」沈青禾點頭:「我知道。」
公帳能賠一條船的可用價值,賠不了她心裡那條船。兩種帳終於被清楚分開。縣令先批一半賠額,餘下等縣衙恢復再議。沈青禾沒有要求當場給齊,只讓文書寫明損失存在。她說:「有字就能以後再追。」亂世里有些東西保不住實物,至少先保住一張有人認的紙。
燒船後的第五日,老鮑把剩下兩條船的火具全換了位置,油、燈、乾草不再放在同一側。沈青禾又給每條船固定一桶水和一把短斧。她沒有把這些寫成什麼大規矩,只在船簿邊上添了三行。一次損失之後,船隊真正留下來的不是焦木,而是以後不再怎麼放東西。
否則所有紙最後都會變成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