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只夠救一邊。
東一廒外牆已經燙手,四車糧停在隔帶邊;帳房北柜上方的梁燒出裂聲,轉倉簿還在裡面。
趙野把能動的人重新點了一遍。二十六人中,七人提水,六人拆隔帶,五人疏車,三人照看騾子與傷者,真正能抽出來的只有五個。若把五人全送帳房,四車糧和東一廒門前的二百餘袋可能被火捲住;全送糧邊,北櫃不會等下一輪。
倉官說帳燒了,明日誰也說不清糧歸誰。車戶說糧燒了,帳上照樣能寫它還在。
兩邊都對。
林衡先問北櫃裡究竟有什麼。倉官能確認近月三倉轉倉簿兩本、門簿一冊、散憑一匣;總冊在西櫃,暫時離火遠。散憑中可能有「周良」調水和移簿原條,也可能只有平常收發票。沒人看過。
再問糧邊。四車共八十餘袋,東一廒靠門另有二百餘袋;火若穿過外牆,先燒廒門和車氈。把四車推出、門前糧搬到北一廒,至少要十幾個人來回。人少了,袋子搬不完。
「糧邊。」林衡說。
趙野沒有立刻動,先問:「若兩人進去沒出來,繩誰拉?」
這又占一人。原先所謂「兩人救帳」,實際需要兩人入內、一人守繩、至少一人在門外潑水。林衡從提水隊抽一人守門,帳邊用四人;糧邊能用的人因此更少。他重新把東一廒門前目標從二百餘袋降到先搬一百五十袋,餘下只做隔火。
書手把這次改數寫在選擇旁。所謂把大部人手給糧,也沒有讓糧全得救。每撥一個人去守繩,袋數下限便跟著少;若不把少掉的數寫出來,最後只會記成「已盡力搬糧」,沒人知道證據選擇實際燒掉了多少口糧。
倉官一把抓住他袖口:「三倉原簿!」
「派兩人取,其餘救糧。」
「兩人怎麼抬箱?」
「不抬箱。只拿兩本轉倉簿、一本門簿和備用關防樣。散憑匣放棄。」
「裡面若有縱火令呢?」
「也可能沒有。現在不能拿二百袋實糧賭一匣未知紙。」
這句話寫進臨時冊,由林衡簽名。放棄哪些證據不能在火後變成「來不及」,必須在選擇時留下。將來若主謀因少一張紙逃過追責,這個缺口先算在他的決定上。
進帳房的兩人是蔣福和熟悉北櫃的老倉吏。蔣福會認三倉轉倉簿的封皮,也知道哪些頁與北平字袋號有關;老倉吏認樑柱和櫃位。兩人各裹一層濕氈,用繩系腰,繩外端由趙野守。進去只到北櫃,摸不到指定三冊便退,不開散憑匣,不搶總冊。
倉官還想加一冊。林衡拒絕。每多一個目標,煙里便多一次翻找。
糧邊的人拆開四車套繩,兩輛可直接推,第三輛輪軸被撞歪,第四輛騾子受驚不肯近火。謝知微用布蒙住騾眼,仍拉不動。她讓人卸袋,不再保車。車戶起初不肯,看到火星落上車氈,自己割開後繩加入搬運。
二百餘袋不能逐一驗號。林衡只讓書手記搬出門的批次兩端號、每趟人數和落點,破袋另列。這個數會粗,也可能有人趁亂少報;若堅持平日點驗,糧會在準確登記中燒掉。
一名倉役趁亂把兩袋堆到院角,說那裡離火更遠。謝知微發現袋口朝向與大隊不同,追問後才知他擔心本月盤虧,想留兩袋日後補數。火場中藏糧未必為了盜賣,也可能是替舊虧空找補。林衡讓兩袋重新入隊,只記「離列一次」,不在此時把人當縱火同黨綁走。
「你不拿他,別人都會藏。」押糧軍士說。
「記名,火後查。」林衡答,「現在綁一個人,就少兩隻手,還會把藏袋和放火混成一罪。」
倉役聽見自己的名字被記,臉色很白,卻繼續搬。記錄沒有免掉後責,也沒讓眼前的火多得一個敵人。
蔣福兩人第一次進帳房,只帶出一本門簿。北櫃外有倒下的木架,老倉吏伸手時被燙回。趙野按約拉繩,把兩人拖出門。蔣福咳出黑痰,還要再進。
「還能認人麼?」林衡問。
「能。」
「北櫃在哪?」
蔣福指對了方向。老倉吏卻手指發抖,濕氈邊緣已干。換氈後,兩人第二次進去。樑上落下一塊火木,砸中老倉吏肩背。他沒有倒,退到門邊才跪下。蔣福從木架下抽出兩冊,封皮一冊是轉倉簿,一冊卻是舊耗用冊。
第三本拿錯了。
蔣福跪在地上翻封皮,想憑頁邊再確認。濕頁一碰就破,林衡讓他停手,先用木板夾住。拿錯並非白費:耗用冊可能說明空廒油瓮去向,但不是此刻唯一要保的經手鍊。若第三次再進,目標仍只有第二本轉倉簿,不能因為拿錯而把選擇擴成「什麼都搶」。
老倉吏說自己還能走。他試著抬右臂,肩背牽動,手立刻垂下。古代沒有人能在燒傷後靠一句無礙恢復力氣。趙野解開他腰繩,拒絕再系。
倉官還要他們再進,帳房內梁已經明顯下沉。林衡叫停。門簿一本、轉倉簿一本、無關耗用冊一本、備用關防木樣一塊,這是他們最後保住的紙。另一冊轉倉簿和散憑匣留在火里。
「再一趟就能拿。」倉官說。
「也可能把兩個人留在裡面。」
「那本上有北二倉!」
「人不再進。」
老倉吏肩背起了大片水泡,吸入煙後不斷乾嘔。救火隊沒有醫者,只能先用淨布覆傷、移到上風處。少了他和照看他的倉役,糧邊又少兩人。東一廒門外最後三十餘袋來不及全搬,只能用濕席蓋住,關門封縫。
帳房梁在他們退出後塌了。
塌梁也截斷了水路。火被壓住一部分,另一部分沿落地帳紙往外竄。門外人用鉤竿把燃紙拖進水溝,許多頁還看得見半行字,碰水後便化成黑泥。倉官伸手去撈,被熱水燙得縮回。
林衡只讓書手收集能辨頁碼和印記的殘角,不再逐張攤救。殘角可以證明哪些冊可能在場,不能恢復燒掉的正文。有人把一疊無字濕紙也塞進箱,他讓另包,標「不可辨」,不許日後從空白上補出需要的內容。
糧邊傳來封門失敗的喊聲。東一廒木門受熱變形,濕席塞不住上縫。車戶拆下一塊車廂側板頂門,代價是那輛車今夜無法再運。謝知微把車板尺寸和拆取人寫進損耗單。倉役手背燙傷、老倉吏肩背燒傷、車板和濕氈損壞、三十餘袋留在熱牆後,都是「先救糧」實際付出的成本。
火星和碎瓦從門裡噴出,散憑匣所在的內間被壓住。倉官站在水溝邊,手裡仍攥著空繩。林衡沒有再說選擇正確。四車糧推出去了,北一廒接進一百八十餘袋,仍有三十餘袋隔在熱牆後;證據保住三件,失去更多。兩邊都沒有全救。
轉倉簿被水浸透,頁邊焦黑。兵部、戶部兩名書手在上風處一頁頁分開,先找火前最後幾筆。北平字四十袋所在頁仍能讀。火起前半日,主倉已經收到一張轉出命令,稱這批糧須轉往北二倉;總冊邊欄也預先寫了「已轉」。
可那四十袋的十二袋樣本仍在西一倉原垛,今夜主倉另有一批同號調入記錄。更要緊的是,主倉近火廒的實際糧沒有按這張命令出門。門簿上沒有對應車戶,臨時冊也沒有。
「有人先在帳上把糧搬走了。」兵部書手說。
簿頁上的寫法更隱蔽。正文只記奉令轉出,銷數欄卻提前落了紅點,表示已併入當日結餘。發令人一欄被水泡開,只剩半個押;收倉一欄空白。按常例,紅點應在回票到後補上。它現在出現於空白收欄之前,說明至少經手順序顛倒。
林衡拿當日其他三筆轉出比較。正常三筆都有門簿車號、收倉回票和最後紅點,墨色先後也不同;這一筆只有命令和紅點,沒有中間兩項。單獨一筆可以是書手圖快,結合實糧仍在、相關簿冊被集中近火,才成為需要追查的異常。
「只能說命令和銷數先寫,實物未見出門。」林衡糾正,「糧以後會不會轉、命令是誰發的,缺的那本簿和散憑可能才有。」
那一部分已經燒了。
獲救轉倉簿還能證明火前存在一筆未兌現轉出,也證明縱火者可能害怕實物與銷數被同時查見。它不能把真小記交到某個人手中,不能說明誰寫「周良」,也不能證明主遷者放火。
天將亮時,主火被壓在塌梁下。倉外卻來了幾名買糧人,問七座倉是不是全燒了。西城一處開糶點尚未開門,排隊的人已經聽說城外大火燒盡京糧。
主倉的火夜裡才越過屋脊。
城裡的「七倉盡焚」,比第一輛報火的快馬還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