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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

2026-09-16 18:24:16 作者: 午夜的火

  《三字經》中這十二字,用極為凝練的語言,說出了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的責任,構建了家庭與學校協同教育的基本邏輯。它不是一句簡單的勸誡,是一套經過千年實踐驗證的共識: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監護人,不能只承擔「養活孩子」的物質責任,放棄人格培育的義務;教師作為知識的傳遞者,不能只完成「照本宣科」的教學,放鬆對學生成長的引導。二者邊界清晰,相互支撐,共同構成了個體成長的雙重守護體系,這套準則,是教育路上不可丟棄的準則。

  很多人以為,父母的本分是讓孩子吃飽穿暖、長大成人,提供充足的物質、安穩的生活。殊不知,「養」是基礎,「教」才是核心,「養」,指的是物質供養、身體照料;「教」,指的是人格培育、價值引導;「父」,也不單指父親這一個體,指的是整個家庭監護群體。「養不教,父之過」這句話的意思是:如果一個家庭只給孩子提供充足的吃穿用度,放棄了對孩子的道德教化、人格引導,讓孩子在價值空白的環境中自主生長,就是家庭最大的過錯。

  在中國傳統社會的教育邏輯里,「養」和「教」不是分開的兩件事。《禮記·大學》有言「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齊家的關鍵在於家庭內部的教化,父母是孩子接觸外界的第一扇窗口,孩子最開始的是非觀念、行為習慣,全部來自家庭的言傳身教。「李績責子」的典故就生動印證了「養不教,父之過」的說法:唐代名將李績身居高位,家財萬貫,卻對自己的兒子疏於管教,只給孩子提供優渥的物質生活,未在德行上嚴格約束,最終兒子李敬業起兵謀反,連累整個家族被滅。這個悲劇的根源,不是孩子天生大奸大惡,而是李績作為父親,只完成了「養」的責任,沒履行「教」的義務,最終導致整個家族被滅。

  2024年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發布的《未成年人成長追蹤報告》顯示,在12-18歲出現嚴重行為偏差的未成年人中,有76%的人在成長早期,家庭處於「只養不教」的狀態:父母忙於工作賺錢,只關注孩子的物質需求和考試分數,未和孩子深入交流過是非邊界、責任意識,導致孩子在青春期出現價值迷失。有部分家長陷入了一個誤區:他們把教育的責任推給學校,覺得「我花錢把孩子送到學校,教育就是老師的事」,卻忽略了一個基本的事實:孩子在家庭中度過的時間,遠遠超過在學校的時間,父母的行為習慣、價值觀念,每時每刻都在影響著孩子的性格,這種影響是學校教育無法替代的。

  「養不教,父之過」的價值,不是對父母的道德苛責,是明確了一個底線:家庭是人格培育的第一責任場,你可以給孩子提供普通的物質條件,但不能放棄對孩子的價值引導,孩子的成長只有一次,一旦錯過教育的最佳時期,留下的遺憾將終身無法彌補,放棄了教化的「養」,是對孩子成長的放任,會讓家庭最終吞下苦果。

  如果說家庭的責任是築造孩子的人格,那麼學校教育的責任,就是在知識傳授與價值塑造的過程中,用嚴格的引導幫孩子建立穩定的成長邊界。「教不嚴,師之惰」中的「嚴」,不是嚴苛的體罰、過度的刷題內卷,是指教師在教學過程中,除了傳授知識學問,還要培育品德、規範言行、端正心性,不能放鬆對學生的標準要求,不能對學生的錯誤苗頭視而不見,不能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怠惰心態,放任學生在學習與成長的道路上跑偏。

  中國教育體系中,「嚴師出高徒」不是一句空話,孔子因材施教,對弟子嚴格要求,教導他們「克己復禮」「仁而愛人」,才有三千弟子、七十二賢人的佳話;孟子師從子思,謹遵師訓,嚴格修身,終成一代儒家宗師;宋濂冒雪拜師,面對老師的嚴厲教誨,畢恭畢敬、虛心受教,終成明代開國文臣。學堂有學堂的規矩,教師有教師的權威,這種嚴格,不是壓制,是為了讓學生修身立德、學有所成。

  當下的教育環境,很多教師陷入了「不敢嚴、不願嚴」的誤區。一方面,部分教師迫於社會壓力,不敢嚴格管理,對學生的違紀行為、學習懈怠視而不見,只求平安無事、皆大歡喜;另一方面,部分教師把教學變成了按流程走的流水線工作,不關注學生的成長狀態,不糾正學生的錯誤認知,導致很多學生在學習過程中,因缺乏嚴格的引導,養成了敷衍了事、是非模糊的習慣。

  教師的「嚴」,不是對學生的惡意苛責,是對學生長期成長的負責。學生處於認知體系尚未成熟的階段,很多時候他們自己意識不到懈怠的危害,意識不到錯誤選擇的代價,教師的嚴格引導,就是在他們快要走偏的時候,及時把他們拉回正確的軌道。這種「嚴」,是教育者責任心的直接體現,也是教師這個職業區別於普通知識付費服務的主要特質:普通的知識服務只需要完成信息傳遞,教師這個職業則需要對學生當前階段的人生成長負責。

  「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這十二字,不是兩個獨立的問責條款,它是一套完整的家校協同育人體系,二者邊界清晰,相互支撐,共同構成個體成長的雙重守護。家庭的教化是根基,教師的引導是延伸,沒有家庭築造的人格底色,教師教學很難走進學生的內心;沒有教師的系統引導,家庭的教化也很難讓孩子形成完整的知識體系與穩定的是非認知。


  歷史上有一個經典的家校協同案例,就是朱熹與他的父親朱松的配合。朱松作為北宋末年的官員,從小就重視對朱熹的人格教化,在朱熹很小的時候,就帶著他研讀儒家經典,給他講述先賢的事跡,為朱熹築牢了「正心誠意」的人格底色。後來朱松去世,把朱熹託付給好友劉子羽等三位先生,幾位老師對朱熹的要求極其嚴格,系統教授儒家經典,不斷糾正朱熹學習過程中的偏差,引導他深入思考義理。家庭的教化與教師的引導形成了完美的合力,讓朱熹成為了宋代理學的集大成者,影響了之後數百年的中國文化進程。如果朱松只「養」不「教」,朱熹沒有從小建立起向學向善的人格底色,再嚴格的老師也很難把他培養成一代大儒;如果幾位老師對朱熹放任自流,哪怕先天稟賦再高,朱熹也很難建立起完整的思想體系。



  這套千年之前的責任準則,為解決現在的家校矛盾提供了明確的思路:家庭和學校不是對立的雙方,是協同教育的夥伴,父母守住「教」的底線,不能只養不教;教師守住「嚴」的底線,不能怠惰放任。只有雙方各自承擔起自己的責任,形成正向的合力,才能為孩子的成長搭建起完整的守護體系。

  在現在的教育環境中,「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這十二字不僅沒過時,還有著極強的現實針對性。現在很多人把教育當成了一種商業服務,家長是「付費的客戶」,教師是「提供服務的員工」,雙方按照商業邏輯計算自己的權責邊界,卻忘記了教育的本質。

  一個孩子的健康成長,不是某一方的單打獨鬥,是家庭與學校各自守住自己的責任邊界,互相配合、互相支撐,共同為孩子的成長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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