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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失蹤

2026-09-18 14:58:55 作者: 悲上點菸

  老王找到了那面鏡子的邊。

  他圍著它走了三圈。第一圈數步子,第二圈看鏡框,第三圈,他伸手,摸到了一道縫。

  縫在鏡子的左側,比小指還窄。他把指甲插進去,摳。縫裡漏出風。

  那風不對。迷宮裡的空氣是舊玻璃和灰攪在一起的味道,悶,涼,不流動。這道縫裡漏出來的風帶著泥腥,帶著草的濕氣,還有一股說不清的空曠,像一條跑長途的夜路,兩邊什麼都沒有。

  老王的鼻子,一下子就酸了。

  他把肩膀擠過去,用力,像跟誰置氣。鏡框硌著肋骨,硌得生疼,他不管。他這輩子最壓不住的就是這股急脾氣。開了二十多年車,跑長途,最煩的就是堵。堵在路上,方向盤拍得啪啪響,罵罵咧咧一個小時。他這輩子什麼都能忍,就忍不了耽誤。

  這破園子,耽誤他三天了。

  縫開了。他側著身子,把自己從那道縫裡擠了出去。

  腳落下去,踩到的是泥。軟的,濕的,一腳一個坑。

  他站在一片荒草地里。回頭看,那面鏡子立在那兒,鏡子裡是迷宮,鏡子的這一面什麼都沒有,就是一塊普普通通的玻璃,背麵糊著泥,邊角長了鏽。他抬起腳,沖那塊玻璃踹了一腳。沒踹碎。他啐了一口,轉身就走。

  霧在前頭。

  他知道圍牆就在霧裡。進園第一天早上,他遠遠看見過,一道灰撲撲的牆,沿著樂園的邊,繞了一整圈。他那時候就想,這牆不算高,找個地方搭把手,翻過去就完了。什麼三天不三天,都是嚇唬人的。

  他走得很急,腳下的荒草絆了他兩跤。他爬起來接著走,膝蓋上全是泥,也不拍。

  霧越來越濃。五十步以外就看不見東西了,白得乾淨,白得沒有一點內容。

  不知道走了多久,霧裡浮出一道黑影。

  圍牆。

  他幾乎是跑過去的。

  牆就在那兒,灰的,濕的,比他記得的高。牆根下長滿枯藤,藤上掛著不知道多少年的塑膠袋,被風吹得一動一動。他順著牆根往前摸,摸了十幾步,手指被什麼硌了一下。

  一扇門。

  鐵門,窄,只夠一個人側身過。門上的漆掉光了,鏽成一片暗紅。門邊釘著一塊牌子,字被鏽吃掉了大半,只剩一個字的一半,像個「職」字。

  他伸手一推。門沒鎖,虛掩著,留了三指寬的一道縫。縫上的枯藤被人撥開了,斷口是新的,藤茬還白著。

  老王盯著那道縫,看了兩秒,沒往深里想。他這輩子跑車,荒山野嶺停過無數次,見過太多被風吹開的門。他不管誰開的門,他只管這扇門能不能過人。

  他擠了出去。

  門外,是霧。門裡,是園子。

  他回過頭,看了一眼。

  樂園在霧裡亮著燈。彩燈的輪廓,摩天輪的輪廓,一圈一圈,明明滅滅。他看了半天,才反應過來那是什麼。

  那是一隻眼睛。一隻睜著的眼睛,在霧裡,看著他。

  【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101𝑘𝑘𝑠.𝑐𝑜𝑚】

  他的後背涼了一下。

  他沒再回頭。他往前跑。

  他跑得很快。二十年的夜路不是白跑的,他知道怎麼在看不見路的地方跑:前腳掌先落地,試探著,踩實了再換下一步。霧裡沒有路,他就踩著荒草的根跑,踩著泥跑,踩著什麼他都不管。

  他跑了很久。

  霧裡沒有聲音。他只聽見自己的喘氣,和自己的心跳。心跳在耳朵里,一下一下,像有人在他腦子裡敲門。

  然後,他聽見了別的聲音。

  身後,有腳步。

  不緊不慢的,跟著他。他快,那腳步也快。他慢,那腳步也慢。

  他猛地剎住腳,回頭。

  霧白茫茫一片。什麼都沒有。

  「誰?」他喊。

  沒人應。

  他的嗓子幹得像塞了沙子。他咽了一口,又喊了一聲:「誰在那兒?!」

  還是沒人。

  他站在霧裡等。等了大概十秒。十秒里什麼也沒有,連風都沒有。


  他轉回身,接著跑。

  腳步聲又來了。

  這一次,他沒有回頭。他把所有的力氣都壓在腿上,跑得肺里像塞了一把碎玻璃。

  跑了不知道多久,他停下來喘氣,順手回頭看了一眼來路。

  身後也是霧。

  樂園的燈,不見了。

  他站住了。他不知道自己跑了多遠,也不知道自己跑向哪裡。他原地轉了一圈。四面都是白,白得一模一樣,連一叢草、一棵樹都沒有。他跑丟了自己來的方向。

  他心裡發了一下虛。

  就一下。他是老王,他不認這個。他罵了一句,挑了一個方向,接著跑。

  又跑了一陣,他發現了更不對勁的地方。

  他變小了。

  不是那種看不見參照物就覺得自己小的錯覺。他是真的低頭看自己的手,手還在,五根手指,一根不少。可他把手抬到眼前比了比,手離他的眼睛,遠了。他摸自己的臉,臉還在。他按自己的胸口,心跳還在。

  可那霧,正在一點一點地,把他往裡收。

  不是霧在動。是他自己在往霧裡陷,一寸一寸,陷進一個沒有方向的地方。他跑,他跑不動了。他的腿像灌了鉛,他張大嘴喘氣,那口氣怎麼都吸不到底。

  他停下來。

  他伸手,摸向自己上衣的口袋。

  口袋裡有個硬邦邦的東西,硌手。他捏了捏,又鬆開。

  平安符還在。

  那是三年前,他閨女在學校門口的小攤上給他買的。十五塊錢,紅布,上面印著歪歪扭扭的四個字。他嫌丑,一直不肯掛,閨女就自己拿針線,把它縫在了方向盤的套子裡。他跑長途,一跑就是好幾天,那塊紅布就在他眼前晃,晃了三年,晃到他習以為常。

  這次出門,他不知道為什麼,把它從方向盤上拆下來,揣進了兜里。

  閨女今年高二。明年就高三了。一學期的學費八千六,他這趟活跑完能掙三千。剩下的,他說,再跑兩趟就有了。

  他捏著那塊硬邦邦的紅布,站在霧裡。

  他不怕。他這輩子就不信這些。他跑了二十多年夜路,什麼妖魔鬼怪,他沒見過。他只見過路。路都是人開出來的,往前開,總有個頭。

  他這輩子,從來沒有一趟路,是開不到頭的。

  他眯起眼睛。霧的深處,好像有一點黑影。像一道牆,又像一扇門。

  他朝那邊,邁了出去。

  他走了三步。

  第四步,沒有落下去。

  從這一刻起,園子裡再沒有人見過老王。

  樂園沒有為他響一聲廣播,沒有為他多開一盞燈。它只是把那片霧合上了,像有人輕輕合上一本冊子,翻過一頁,壓平。

  迷宮外面起了霧。白霧從樂園的邊緣漫過來,漫過廣場,把一切都泡得發軟。

  林墨、李白、沈志遠、童老闆,四個人在迷宮口碰的頭。誰也沒有說自己在裡面看見了什麼。

  林墨數了數。

  李白,沈志遠,童老闆,他自己。四個。

  他又數了一遍。

  數到第四個的時候,他的右手小指,自己彎了一下。

  他盯著那根彎下去的手指看了兩秒,把它壓了回去。他不知道自己在數什麼。

  風裡,廣播又響了。那個男聲,雜音重得像喉嚨里灌了沙:

  「當前參與者,10人。」

  只有這一句。

  四個人站在霧裡,誰都沒說話。

  童老闆笑了一聲。很短的一聲,商人式的,聽不出是嘲弄還是別的。他掏出煙盒,抽出一根,在手裡轉了轉,沒點,又塞了回去。

  「十個人。」他說,「它比我們會數。」

  沈志遠翻開本子,筆尖在紙上頓了頓,寫了一行。林墨站在他旁邊,看見那一行只有四個字:

  「老王,失蹤。」

  寫完,沈志遠盯著這四個字看了很久。筆尖停在紙上,洇開一個墨點,慢慢變大。

  李白沒看本子。他在看霧。


  他是個拿手術刀的人,他見過很多人死。人死是有動靜的:心跳停,呼吸斷,監護儀上的線拉成一條直線,人的身體在那幾秒里,會垮下去一下。人死像一棟房子塌,塌之前,總有響動。

  老王沒有動靜。

  一個人,從活人變成沒人見過,中間連一聲都沒有。這不是死法。這是——他找不到詞。他站在霧的邊緣,手指在褲縫上蹭了蹭。那是他在手術台前從來不會有的、空落落的感覺。

  他救過的人,死在他手上的,他都能交代。他知道人是怎麼沒的。

  他交代不了老王。

  林墨沿著迷宮的外側,往老王可能去的方向找。

  荒草地里,他找到了一枚扣子。

  金屬的,四眼扣,邊緣磨得發亮,背面還連著一小截線。線頭是新的,像是剛繃斷的。他把扣子翻過來,扣面上有一道油漬,洗不掉的那一種。

  工裝上的扣子。園子裡穿工裝的,只有老王一個人。

  再往前,霧的邊緣,地上有一串腳印。

  林墨蹲下去。

  腳印是從園子這邊來的,朝外。前腳掌深,後跟淺,一步比一步大。是跑的步子,跑得很急,急到每一步都往前傾。他數了數,一共十九步。

  第十九步,是最深的一步。深得不像踩出來的,像那個人在這一步上,把全身的力氣都用上了。

  第十九步之後,什麼都沒有了。

  不是被霧蓋住的。霧蓋不住這麼深的坑。他伸手摸了摸第十九個腳印的邊緣,泥是乾的,一圈一圈,紋絲不亂。要是有人從這兒踩過去,泥會塌。

  腳印是走到那裡,人就沒了。

  他又看了一眼腳印的兩側。

  什麼都沒有。只有一串腳印,一個人的。

  老王是一個人跑的。他跑到那裡的時候,左邊沒人,右邊沒人,也沒有人在前頭接他。他跑到第十九步,然後就沒了。

  林墨抬起頭,往霧裡看。

  他那隻左眼,從小就不太對勁。他試著用它去看霧,看第十九步之後的那片地方。他看見的是一片白。不是霧的白,是那種糊在一起的白,軟塌塌的,沒有形狀,像一張浸了水的紙。

  他眨了眨眼。那片白還在。

  他把眼睛閉上了。

  然後他站起來,往霧裡邁了一步。

  李白一把攥住他的胳膊。

  「鬆手。」

  「出去的路,」李白說,「不是給他的。」

  林墨沒有回頭。他的腳已經抬起來了,腳尖懸在第十九步的前面。落下去,就是第二十步。

  他的腳,停在半空。

  過了幾秒,他把腳收了回來,落在第十九步的後面。

  他沒有踩上去。

  他站在霧的邊緣,往遠處看。

  風把霧吹開了一角。就那麼一角,露出很遠的地方,一片黑影:樹,碑,還有一道沿著黑影邊緣拉過去的鐵絲網。

  鐵絲網上掛著一件東西。




  是工裝。袖口上有一道洗不掉的油漬。

  林墨站在原地,看了很久。

  他想起懷裡那台相機。金屬的外殼貼著胸口,到現在還是涼的。黃毛被人拍了進去,好歹還留下一張照片,留下一個笑,留下最後一張底片。

  老王什麼都沒有留下。

  他想不通一件事。一個連屍體都不需要留下的人,園子要他幹什麼。

  他又想起老周。老周蹲在停屍間的冰櫃裡,跟他說過「被記住的遊客」。那時候他以為,被記住的,是死在這園子裡的人。

  現在他改了主意。

  被記住的,不一定死在園子裡。跑得再遠,名字也早就在冊子上了。老王跑的那十九步,不是在往外跑。他是在往自己的名字上跑。

  他沒有再往霧裡去。

  他轉過身,往回走。

  走了七八步,他回了一次頭。

  霧裡那串腳印,往前,多了一步。

  第二十步。

  還是朝外的方向,還是前腳掌深,後跟淺,還是一步比一步急的、跑的步子。

  只是踩下這一步的人,已經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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