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在訥河幹了一輩子的老民警,哪裡見過這種場面。
當記者問他地窖里的慘狀時,老人嘴唇哆嗦著,眼神發直,竟答非所問地喃喃了一句:「他們在南方……沒有命案,只有搶劫。殺人……都在訥河,都在訥河。」
事後,警方在總結經驗時發現,此案之所以能在如此長的時間內不暴露,客觀上是因為當年信息的閉塞、「盲流」人口的大量存在,以及人口管理登記的混亂。
但更主要的一個原因是——大多數受害者的身份是暗娼。
這些人多是瞞著家人在外從事皮肉生意,本就很少與家人聯繫;即便有家人隱約知道,可幹這一行的流動性極大,加上礙於臉面,失蹤了也幾乎無人報警。
這層特殊的身份,像一層天然的屏障,嚴重地延緩了罪行的暴露。
考慮到案件本身極度的血腥與殘忍,警方對案情細節少有披露,可越是捂著,民間的猜測和謠言就越是長了翅膀,滿天亂飛。
1991年10月28日,訥河縣委召開常委擴大會議,通報了案情。
11月2日,黑龍江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謝勇專程趕到訥河,聽取匯報並做出指示。
同年12月,中央政法委也派出了調查組趕赴訥河,調查「10·26特大殺人搶劫案件」。
根據客觀記載,賈文革從訥河縣農業機械廠被開除後,從事過殺豬宰牛的賣肉生意。
為儘快「發家致富」,他租賃偏僻的房屋,開始實施殺人搶劫,並先後網羅了清河鄉江東村農民李鳳芝、前妻李艷珍,以及齊齊哈爾建華廠職工家屬、區託兒所保育員徐麗霞,蔬菜公司工人孫文力,結成了一個嗜血的殺人團伙。
該案的法律程序,走得快而果決。
在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和省、市各級公安機關的指導下,案件於1991年12月26日偵查終結,同月31日由齊齊哈爾市檢察院提起公訴。
1992年1月8日,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判,並報黑龍江省高級法院終審,判處六名罪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1992年1月24日,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在訥河召開公判大會。
宣判那天,訥河城裡是真正的萬人空巷。
人人都想擠到前頭,看一看那個惡貫滿盈的賈文革,到底長了一副怎樣的面孔。
大會之後,警方將賈文革、李鳳芝、徐麗霞、孫文力、李艷珍、王艷玲六名特大殺人集團成員押上卡車,特意在城裡的主要街道轉了一圈,遊街示眾,隨後拉赴刑場,執行槍決。
槍聲響過之後很久,訥河的老百姓提起那兩年,心裡頭還是直冒涼氣。
當年在商人圈子裡流傳甚廣的那句話——「不想活,來訥河」,在案發後,又被本地人從記憶里翻了上來。
只是這一次,他們說這句話的時候,不再帶著一絲戲謔,而是滿滿的心有餘悸。
有人指著賈文革那處破敗的院子,對路過的記者說:「這兒,離訥河火車站不足一里地,方便他騙人過來。簡直就是凶宅,大凶!」
另一個老太太則壓低了聲音,神情詭秘地說:「聽人說啊,當時警察去地窖挖屍首的時候,裡面都摞滿了人……那個賈文革,還燒過……唉,到現在也沒人說得清,他到底殺了多少。」
那座院子的外牆,有的地方還抹著粗糙的水泥砂漿,但屋頂已經塌了一角。
院門斜著,前面的一堵牆也歪了,像是隨時會倒下來。
從破碎的玻璃窗往裡望,廚房的地面明顯比院子低一大截,看得出當年被挖過的痕跡。
房子一共三間,五六十平米的樣子,黑洞洞的。
住在附近的老人們說,出了這檔子凶事後,這房子就再沒住過人,很快就破敗成這樣了。
這和當年警察掘地三尺搜尋受害人遺體,有很大關係。
他們還告訴記者,賈文革家隔壁,隔了一條窄窄的過道,住的就是派出所民警老董。
誰能想到,惡魔就在眼皮底下殺人數十,竟無人察覺。
記者在附近還遇到了一位叫岳雲峰的人,五十六歲。
他從1988年起就跟賈文革合夥,到老萊、長發等集鎮買牛做批發,一直做到賈文革被抓。
他說,那時候他們天天都殺牛賣,收入挺不錯的。
直到現在他也想不明白,賈文革放著好好的生意不做,怎麼就選了一條殺人劫財的斷頭路。
其實,這個團伙並非沒有露出過一絲馬腳,只是因為當時個別幹警違法違紀,嚴重傷害了警民關係,導致群眾手裡掌握的一些線索,沒能及時反映到公安機關去。
一位當地群眾說:「案子出來那幾天啊,我們天天圍著這巷子看,屍體一具一具往外頭運。公安局公布的那個數兒,我們覺著不可信,肯定比他們說的多。」
早在1989年,賈文革就因盜竊嫌疑,被縣第一派出所列為「重點人口」進行管理。
可到了次年三月,賈文革藉故將戶口遷走,管片戶籍民警王寶龍竟未經調查,也未經所長審批,擅自撤掉了他的重點人口審查表,讓他就此脫離了警方的視線。
此外,警方對暫住人口的管理也存在嚴重疏漏。
這個犯罪團伙的成員,平日裡多在電影院、錄像廳、浴池、旅店、車站等魚龍混雜的地方頻繁活動,可由於個別民警的工作疏忽,竟沒能發現任何可疑的線索。
此事最終震動了中央,有領導親自來到訥河,痛心疾首地稱訥河為「匪城」。
這樁驚天大案,在官方記載中卻沉寂了許多年。
出版於2001年的《黑龍江省志·公安志》中,竟找不到關於此案的隻字片語。
直到二十二年後的2013年,《訥河市志(1986—2005)》出版,才有了對賈文革案的正式記錄,確認該案案發於1991年10月26日,作案六十四起,殺死四十二人,亦稱「10·26案件」。
官方的記載顯示,此案對當地政府產生了極大的震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