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都區公安分局送往珠江市局刑偵支隊的生物信息樣本,經過在資料庫中的比對,順利匹配到了三名男子。
三人全都是珠江市本地人,都有犯罪前科,許硯舟第一時間就抽調精幹警力調查三人。
僅僅經過一個下午的努力,三人的詳細資料出現在警方面前。
第一個嫌疑人叫湯鵬濤,現年22歲,是穗都區當地一個小混混。
過去曾涉嫌兩起入室搶劫案,被判兩年半有期徒刑,於一年前出獄。
一開始許硯舟他們以為,湯鵬濤是看中宋嘉澤家有錢才策劃的這起案件?
但經過調查發現,這背後居然還有一個隱情。
湯鵬濤有一個32歲的姐姐,湯碧蓉。
這大姐幹什麼的?
按照我們現在的話說,就是精緻的高仿名媛,專門下海的。
但按照2010年代的說法是,給人當情人。
根據調查,湯碧蓉曾和宋嘉澤保持了長達5年的私密往來。
宋嘉澤的電腦中,甚至還有湯碧蓉的手機備份,可見兩人的關係有多麼親密。
許硯舟除了感慨一句,有錢人到了六十多歲,精力還是旺盛之外,立即派人將湯碧蓉、湯鵬濤兩姐弟,以及另外兩名嫌疑人傳喚回來。
在警方的追問下,湯碧蓉承認自己曾向弟弟透露過宋嘉澤家的狀況與住宅格局。
除此之外,她還手畫了一張簡略的屋內地圖給湯鵬濤,並告訴他哪個位置有不少現金和珠寶。
而這,無疑就是湯鵬濤犯案的主要動機。
第二個嫌疑人是21歲的周志鴻,他是湯鵬濤的好朋友,
湯鵬濤那兩次的入室盜竊,就是和他一起做的。
他的DNA是出現在,歹徒離開宋嘉澤家時順手丟下的乳膠手套上。
或許是周志鴻知道當天晚上自己是全程佩戴著手套。
所以在被審訊的過程中,他竭力狡辯自己並沒有參與,只是把手套借給了湯鵬濤而已。
但許硯舟直接將他的手機送到網監大隊,查閱他的手機定位記錄。
一查,就發現在案發當晚的案發時段,周志鴻的位置就在穗都區郊外別墅一帶。
對此,他百口莫辯。
第三個嫌疑人是24歲的馬致遠,此人曾因犯搶劫罪入獄,是湯鵬濤在監獄中認識的小夥伴。
他的DNA是在現場遺留的膠帶內層,以及床邊的一隻玻璃杯上發現的。
在大量的證據面前,三個跟江凡同齡的年輕人,壓根抵擋不住經驗老到的刑警審訊。
連兩個小時都支持不住,對自己入室搶劫殺人的罪行供認不諱。
然而事情還沒結束,大家忘記了之前警方懷疑的對象,王福順了嗎?
案子破了的時候,他尚在看守所,剛好是被關進去的第四天,也是延長刑事拘留的第一天。
許硯舟當時就算沒有非常直接的證據,也沒有辦法放他,只能按照程序,先將他進行三天的刑事拘留。
現在案子破了,他不是兇手,自然是要放他出來的。
許硯舟為他爭取了五百塊的國家補償,雖然少了一點,但這一點是有嚴格限制的。
在2010年的時代背景下,全國職工日平均工資為125.43元,4天,也就是501.72元。
許硯舟還交代人詢問他,是否需要精神損害撫慰金,但這點需要他親自去法院申請。
當然,金額或許只有一千塊左右。
當時的王福順搖了搖頭,便獨自步行走了。
根據後面了解,他仍然酗酒,仍然無家可歸。
但在許大隊長打招呼的情況下,他戶籍地村委會還是為其辦理了低保。
起碼每個月有幾百塊錢生活費,也算是對他的一點補償。
只不過這錢他會拿去吃飯,還是拿去買酒,許硯舟就無法保證了。
這個案件的破獲,讓「接觸者DNA」與「二次轉移」,這兩個在法醫研究領域都非常罕見的詞彙,走進了公眾與法庭的視野。
王福順的案例證明,在一些案件中,確實存在,而且還是致命的盲點。
最後演變成,現在很多的辯護律師,都會在法庭上要求檢察官針對DNA來源,提出合理的解釋。
而不是僅憑現場的一組DNA來決定某人是否有罪。
(有個案子很離譜,關於保護動物的,好像是鸚鵡的稀有品種,送檢的全都是照片,沒有一隻鸚鵡活體,不知道法院腦子抽什麼經了,說鑑定出了DNA
被告的辯護律師當場發出靈魂疑問:你們是怎麼用照片去鑑定DNA的?
當時的審判長和當事人就很不可思議的抬起頭,眼神呆滯。
還他媽是在二審的庭審現場,要知道在一審的時候,法院已經判決該男子5年有期徒刑,還他媽是實刑!不是緩刑,要進去坐牢的!
更離譜的是當事人甚至當場認罪了!
估計當時二審法官心想:多虧我這個錘子還沒敲下去,不然差點連我自己都進去了。
後面據了解,一審的法官當年8月份才獲得過工作先進個人稱號,9月份就免去了審判庭庭長職務。)
同時像宋鑒秋這樣的法醫專家們,也開始重新審視那些,在過去看來習以為常的程序,是否存在二次轉移的風險。
甚至有人建議要建立一個可以用於解釋DNA來源過程的統計模型,將DNA怎麼來的,納入案件分析的考慮因素之一。
所以這起案件的結束,不只是一起命案的終點,而是對整個司法體系的一次提醒.
真相從來不是非黑即白的拼圖,而是需要被反覆擦拭的透鏡。
DNA或許不會說謊,但它會搭錯車。
當科技與人性在法庭上對峙時,正義的天平不該只傾向於冰冷的數據,還要容得下那些被忽略的偶然與可能。
......
下午這段時間,江凡都在刑警大隊轉悠,東看看,西看看。
碰到一些刑警埋頭苦思,步履匆匆的,他還會上前一步詢問,是否需要幫忙。
而刑警大隊的隊員們知道了他正是破獲前天滅門案,以及那宗入室搶劫殺人案的人後,對他的態度也是非常熱情。
當然,這裡面肯定有許硯舟下了通知的原因。
「以後那個民政局的江凡來我們這,大傢伙都給我對他客氣點!」
於是乎,第二天上午8時30分,江凡又美滋滋地蹭上了刑警大隊的食堂。
剛打好熱騰騰的豆漿和包子坐下來的時候,陳思遠來電話了,江凡不知道有沒有聽錯,總感覺他語氣中還帶著一絲哭腔。
「我到刑警大隊門口了,進不去,你能出來接我一下嗎?」
這倒是把江凡弄不會了。
不是,你一個幾個月後就是刑警大隊的人,竟然進不來自己以後的單位?
進不來也就算了,還得麻煩我這個民政局的人出去接你?
等等,頭好癢,好像要長腦子了。
江凡想了想,算了,先乾飯再說吧,讓兒子體驗一下,這個社會的不容易和殘酷。
十五分鐘後,打了一個飽嗝,嘴裡叼著一根牙籤的江凡,慢慢悠悠地走向刑警大隊的門口。
穗都區刑警大隊辦公場所是獨立的,不在分局裡面。
還沒走到大門口呢,江凡就聽見陳思遠跟門衛大爺的聊天。
「不是,大爺,我真是刑警隊的,求你放我進去吧!」
此時的他心想著,好兒子估計是掉廁所裡面了,還沒出來接他爹!
大爺瞥了他一眼,冷冷說道:「警官證。」
大爺心想,哪怕你不是刑警隊的,只要是你是穗都區公安分局的警察,我都可以放你進去。
陳思遠著急得都快哭了,「不是,我這不是便衣行動,又不在工作期間,我只是找人,哪裡有隨身帶證件的啊?」
大爺老神在在點燃一根香菸,「那是你的事情,我不管,你沒警官證我就不能放你進去,或者你可以打電話叫人出來接你。」
正當陳思遠氣得快跳腳的時候。
「兒砸,別急,你爹爹來了!」江凡一臉賤笑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