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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同一時間不同地點的兩起命案

2026-09-18 03:03:16 作者: 男弦

  同一天,一個嫌疑人,能夠跨越80公里的空間位置,同時完成兩起殺人案嗎?

  尤其是,其中還有一起一家五口的滅門慘案。

  聽上去,這很難完成,但也並不是沒有可能的事情。

  那麼穗都區刑警大隊要做的就是,對張偉進行提審。

  但人現在又在東縣刑警大隊那裡。

  許硯舟神情凝重,「我已經向市局申請併案調查了,市局應該很快就會同意,現在我們需要派人過去。」

  在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中,有明確規定,一人犯數罪的,可以在職責範圍內併案偵查。

  只不過就連穗都區分局目前沒有這個權力批准,因為東縣公安局也是同級公安部門。

  那麼只能向兩個公安局的上級公安部門申請了,也就是珠江市公安局。

  想了想,許硯舟還是不放心,站起身來,「由我帶隊,王嘉樹,以及一中隊三名骨幹,我們現在出發東縣。」

  江凡這時候站起身來,「許大,我能一起去嗎?」

  操,還是該死的徐子墨,把自己刑偵顧問的身份撤銷了。

  不然的話,自己可以光明正大,堂而皇之的跟著過去。

  許硯舟看著江凡,遲疑了一會,才稍稍點頭。

  兩部警車一路上拉著警笛,風馳電掣,僅用了一個小時時間,就到了東縣刑警大隊。

  而這個時候,珠江市局對於穗都區公安分局提出的併案偵查,也同意了。

  儘管目前穗都區刑警大隊沒有證據證明張偉就是兇手,但根據目前而言,他最具有嫌疑。

  按照規範的流程,應該是把人帶回穗都區,進行審訊的。

  但為了節約時間,許硯舟跟東縣刑警大隊長溝通了一番,決定就地審訊。

  當然,這一切的前提要搞清楚,張偉在東縣這邊犯下的案子是什麼情況。

  以此確定張偉是不是利用時間差,來製造穗都區滅門案不在場證明的可能。

  但許硯舟來到東縣的第一時間,就收到了壞消息。

  東縣這宗命案,也是發生在晚上十點左右。

  也就是說,兩起命案發生的時間是重疊在了一起。

  聽到這個消息,是不是以為張偉最多是其中一件命案的兇手?

  因為沒有人會分身之術,而且兩地相差了八十公里。

  然而,在有20年刑偵經驗的許硯舟看來,還有一定的概率,兩起案件都是張偉所為。

  因為在東縣這起命案,他是作為報警人,也就是第一發現人。

  很有可能是以此製造不在場證明,來掩飾他在穗都區滅門案的禽獸所為。

  

  因此查清張偉案發時的活動軌跡就變得十分重要。

  根據東縣刑警大隊長所說的,張偉其不僅涉嫌殺人,還涉嫌盜竊,這是一宗盜竊殺人案。

  這起盜竊殺人案的死者是一名女性,名叫孫莉,溺死在浴缸中。

  因現場洗手盆水龍頭沒關,水漫到1樓,被樓下業主投訴。

  物業上門檢查時,剛好碰見了業主孫莉的男友,也就是張偉,雙方溝通後,一起打開了門。

  進門後,就發現漏水的位置就在浴室,而孫莉則是在浴缸中溺亡。

  根據東縣法醫初步判斷,死者的死因為浴缸溺水疑似自殺。

  然而在現場勘察和屍體檢驗後,這一判斷被他們推翻。

  東縣刑警大隊認為:這麼淺的浴缸不至於會淹死人,推測可能是死者極度昏迷後,被人放到浴缸,然後放水致人死亡的。

  同時,根據東縣警方勘察的結果,也讓人感到疑點重重。

  現場並沒有外人進入的痕跡,所有貴重物品都在。

  很明顯這不是為了錢財目的而殺人的。

  那麼仇殺或者情殺的可能,會非常大。

  是誰能夠在孫莉的房子內,將其弄至昏迷,然後放到浴缸內?

  那麼毫無疑問,死者男友,又是作為第一發現人,具有重大嫌疑。

  但根據後面的調查,警方發現,原來不是所有的財物都沒有被盜。


  案發前一天,死者公司當天發了一筆十萬元的績效獎金,而且公司老闆為了更加鼓舞人心,選擇的是現金髮放。

  根據調查孫莉的銀行情況,發現她並沒有將這筆錢存入銀行,但是在案發現場也沒有發現這筆錢。

  那麼會不會是張偉為了這筆錢,而選擇殺人呢?

  東縣警方在案發現場的浴室下水管道入口,提取到了嘔吐物,經過鑑定,屬於死者孫莉。

  隨著調查的推進,也發現了死者男友張偉,財務存在大量欠款。

  但巧合的是,在孫莉死後,張偉就還清了一筆八萬的貸款。

  而就這時,孫莉嘔吐物的檢測結果也出來了,報告顯示嘔吐物中檢測出水和豆角成分。

  而在現場,東縣警方也從酒瓶中也發現了些許水。

  無端端的,酒瓶又不是酒杯,正常人哪裡會去清洗?

  同樣道理,正常人也不會把水倒進酒瓶里來喝,或者是當酒喝。

  東縣警方很快就懷疑,酒瓶被兇手清洗過,加上嘔吐物中檢測出豆角成分。

  於是果斷推測兇手應該是將豆角磨成汁,混入紅酒里。

  豆角中有兩種成分,一種是凝集素,一種是皂苷,如果生吃易引起溶血,嚴重者將導致死亡。

  根據屍檢報告,孫莉體內沒有檢測出安眠藥、麻醉之類的藥物。

  那麼是什麼造成孫莉昏迷的,自然不言而喻。

  加上由於紅酒本身發澀發苦,不易察覺,很容易讓兇手哄騙,讓死者喝下。

  但這並不足以立即致命,服用後會立馬產生嘔吐、暈眩、麻痹症狀。

  見孫莉昏迷後,兇手然後將她放在浴缸,放水控制浴缸溢滿的速度,好製造自己不在場的證明。

  但目前都是東縣警方的推測,跟穗都區的滅門慘案一樣,都還還沒有直接證據指證張偉就是兇手。

  而張偉面對東縣警方的審訊,當然是堅決否認。

  現在作案過程基本清晰了,但要將張偉繩之以法,東縣警方還需要確鑿的證據。

  然而有時候,破案確實是要講運氣和細心的。

  而這點,東縣警方就贏了穗都區警方,因為他們發現了一條重要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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