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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指定監護人

2026-09-22 17:27:24 作者: D斷橋殘雪

  城東那家護理院叫安平,在一條老街的盡頭,兩層小樓,院子裡種著兩棵香樟。

  韓爭到的時候是晚上八點四十,過了探視時間。

  值班的是個姓宋的護工,四十多歲,認得他。

  「小韓啊,今天不是星期天。」

  「宋姐,我看一眼就走。」

  宋護工沒攔他,一邊開門一邊說:「你媽今天挺好,吃了大半碗飯。」

  韓爭跟著她往裡走。

  走到樓梯口,宋護工忽然停下來。

  「對了,昨天有人來問你媽。」

  韓爭的腳步頓住。

  「誰。」

  「說是民政的。」宋護工想了想,「兩個人,來了半個多鐘頭,問的都是些登記上的事——什麼時候入住的,費用誰交的,家裡還有什麼人。」

  「他們看了檔案嗎。」

  「看了。我們這兒的入住登記本,前台就擺著。」

  

  「有沒有留聯繫方式。」

  「留了個電話,我記在本子上了。」宋護工說,「我打回去試過一次,沒人接。」

  韓爭站在樓梯口。

  「宋姐,」他說,「他們說是民政哪個科的?」

  宋護工愣了一下。

  「這個我還真沒問。」

  母親住在二樓最裡面的一間,兩人間,另一張床空著。

  屋裡的燈是暖黃色的,開著一半。

  她坐在床邊的靠背椅上,背對著門,腦袋微微低著。桌上攤著一張紙,她左手壓著紙角,右手握著一支原子筆,正一筆一筆地寫。

  寫得很慢,很用力。

  韓爭在門口站了一會兒。

  他每個星期天來,看她這樣寫,看了六年。

  剛開始那兩年他還會去問醫生。醫生說,這是重複性動作,很常見,屬於安慰性行為,讓她寫吧,寫著她安心。

  後來他就不問了。他會坐在旁邊削一個橘子,把瓣分開,一瓣一瓣放在她手邊的碟子裡。她有時候吃,有時候不吃。

  他走進去,把帶來的兩個橘子放在桌上。

  「媽。」

  她沒有回頭。

  筆尖在紙上頓了一下,又繼續走。

  韓爭在床沿坐下。

  他看著她的側臉。頭髮全白了,剪得很短,是護理院統一剪的。耳朵上有一顆小小的痣。

  他想不起來她年輕時候的臉了。

  不是模糊。是真的想不起來——去年冬天有一天,他忽然發現自己腦子裡那張臉沒了,家裡那張全家福上她的位置像是被水泡過,怎麼想都對不上。

  他去看了醫生。醫生說是壓力大。

  韓爭沒再看下去。

  他從口袋裡掏出手機。

  在來的路上他已經查過了。

  他登錄縣裡的民生保障系統,輸入母親的身份證號。

  頁面跳出來。

  姓名:江秋萍。

  底下有一條記錄。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申請】

  【申請時間:三年前六月十一日】

  【申請人:本人】

  【狀態:待核銷】

  韓爭盯著那三個字看了很久。

  本人。

  三年前六月,母親已經不認得他兩年了。她連自己房間在幾樓都要護工領。

  她填不了這個申請。

  他往下拉。

  申請材料清單里有一份《委託代辦聲明》,掃描件。

  他點開。

  那張紙上有一個簽名,寫著江秋萍三個字。

  字跡工整,筆畫之間沒有一處停頓,也沒有一處壓力變化。

  跟邱有信那份體檢表上的簽名一模一樣。

  韓爭把手機放下,抬起頭。

  母親還在寫。

  筆尖在紙上磨出很輕的沙沙聲。

  他忽然明白了康順那句話的意思。

  名單不是一張紙。名單是這些散在各個系統里的、悄無聲息的記錄。一個人被寫進去,就有了一個身份;這個身份平時不動,安安靜靜地待著,標著待核銷、待完善、待手續——

  要辦他的那一天,只要把這個待字去掉就行了。

  不用編造,不用偽造,不用冒任何風險。

  三年前有人就替母親準備好了這樣一個身份。

  三年,一直掛著。

  韓爭站起來,走到窗邊,背對著母親,給柯真打了個電話。

  「我媽的檔案里有一條三年前的申請。」他說,「申請人寫的是本人。委託聲明上的簽名是描出來的。」

  那頭沉默了兩秒。

  「你想怎麼辦。」

  「我想在明天下班之前,」韓爭說,「讓這件事變成一件所有人都知道的事。」

  第二天他請了一天假。

  上午八點半,他到縣民政局,正式提交《撤回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申請書》。理由那一欄他寫了兩行:申請人江秋萍系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本人無法提出該申請;本人系其唯一直系親屬,六年來自費承擔全部贍養及護理費用,附銀行流水七十二筆。

  九點四十,他到縣公證處,辦理指定監護公證。他帶齊了戶口本、母親的診斷證明、護理院的入住協議、六年的繳費憑證。公證員是個戴老花鏡的中年人,一張一張核,核到那七十二筆流水的時候抬頭看了他一眼,什麼也沒說,繼續核。

  下午兩點十分,公證書出來。

  三點整,他把三樣東西送到縣紀委——撤回申請書的回執、公證書副本、還有一份他自己寫的情況說明。

  情況說明寫了一頁半。他寫了那條三年前的申請,寫了那個描出來的簽名,寫了昨天有兩個自稱民政的人到護理院查登記。

  寫完他在末尾簽了名,按了手印。

  柯真在辦公室里看完,抬起頭。

  「你知道你這份東西送上來,我就必須啟動核查了。」

  「我知道。」

  「核查一啟動,你媽那條記錄就會被凍結。凍結期間任何單位不得對她的身份信息作任何變更。」柯真說,「同時,你也被記進來了。」

  「我知道。」

  柯真把那一頁半的說明放進卷宗夾,扣上金屬夾子。

  「回去等消息。」

  第三天上午,韓爭接到宋護工的電話。

  「小韓啊,跟你說個事。」她的聲音有點興奮,「昨天那兩個人又來了。」

  韓爭的心提了一下。

  「他們要看你媽的入住登記,我說不行。」

  「您怎麼說的。」

  「我照著新規矩說的。」宋護工說,「前天下午你們縣裡發了個通知到我們這兒,說江秋萍這個床位現在有指定監護人了,凡是要查她信息的,都得監護人到場,或者拿監護人的書面授權。」

  她頓了頓,笑了一聲。

  「那個高個子還想跟我講道理,說他們是公務。我說公務也得按規矩來,你把授權拿來。」

  「然後呢。」

  「然後他倆在門口站了一會兒。」宋護工說,「那個矮的把手機拿出來打了個電話,打完他倆就走了。」

  韓爭握著手機,站在辦公室的窗戶邊上。

  窗外的香樟樹他看不見,但他知道那兩棵樹現在正綠著。

  「宋姐。」

  「嗯?」

  「謝謝您。」

  「謝什麼。」宋護工在那頭說,「我們這兒的規矩就是這樣。有監護人的,別人碰不了。」

  那天晚上韓爭回到家,從包里拿出一張紙。

  是他昨天從母親桌上拿走的。

  他一直沒捨得看——這六年他拿過很多張,看兩眼就疊起來收進抽屜,抽屜里已經有厚厚一沓。


  他從來都當那是亂畫。

  他把檯燈拉近,把那張紙鋪平。

  紙上密密麻麻。字很小,筆畫壓得很重,有的地方戳破了紙。

  大部分他看不懂——寫得歪,很多字只有半邊,有的重複了七八遍。

  他一行一行往下看。

  看到第四行的時候,他停住了。

  那兩個字他認得。

  不是因為寫得清楚,是因為這兩個字他這四年在檔案科見過上千次。

  茲有。

  韓爭的手指壓在那兩個字上。

  這不是亂寫。

  這是公文的開頭。所有的證明、所有的介紹信、所有的調查材料,第一句都是這兩個字。

  他往下看。

  第五行,第六行,字更亂了,可格式還在——空兩格,一行行往下排,末尾有落款的位置。

  他看到第九行的時候,眼睛停住了。

  那一行有五個字他能看清。

  原籍柳塘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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