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上午,韓爭給柯真打了電話。
「柯主任,我要說了。」
那頭停了兩秒。
「說什麼。」
「上次我說不能說的那些。」
「你現在在哪兒。」
「辦公室。」
「你別動。」柯真說,「我過去接你。」
半個小時以後,他們在紀委三樓一間空著的談話室里坐下。
屋子不大,一張桌子,兩把椅子,牆角有一台攝像機,沒開。
柯真把門關上,在他對面坐下。
她沒有立刻說話。
她從公文包里拿出一沓空白的稿紙,一支原子筆,把紙鋪平,筆帽擰開。
「小韓,」她說,「我先跟你說清楚三件事。」
韓爭點頭。
「第一,從我落筆那一刻起,這就是一份談話筆錄。你說的每一句話我都要記下來,記完你要簽字。」
「行。」
「第二,」她抬起頭,「你現在說的話,如果構成問題,這份筆錄就是證據。這個證據可以用來處理你。」
韓爭的手在桌下攥了一下。
「我知道。」
「第三。」
柯真把筆尖在紙上頓了頓。
「你要是不簽,我現在就把紙收起來,我們喝杯水,你回去上班,我什麼都沒聽見。」
屋裡安靜了幾秒。
窗外能聽見樓下有人在掃地。
韓爭把手從桌下拿上來,放在桌面上。
「您記吧。」
他從本月三日那天晚上說起。
暴雨,全樓跳閘,只有檔案室亮著。系統里彈出的那條公示提醒。他手邊那份死亡證明。三遍核對。系統里那個空著的代辦人欄。
「我把我自己的名字,填了進去。」
柯真的筆沒有停。
她記得很快,字很小,一行行往下。
韓爭接著說。
印表機自動吐出的那張任職通知。第二天孟懷山來要檔案,撤不掉的代辦人欄。方廣仁的一崗一命。父親二十年前的處分。開發區那七張情況說明和頁腳的墨點。
說到邱有信的時候,他停了一下。
「五年植物狀態,紙上已經註銷了二十三天。那個崗位空著,系統提示需要一名在編在崗人員承接。」
他抬起頭。
「我承接了。第二天早上,那個人走了。」
柯真的筆停住了。
那是她記錄以來第一次停筆。
她沒有抬頭,也沒有問什麼。過了大約三秒,她把那一行寫完了。
「繼續。」
韓爭說下去。
丁保國和那筆掛了七年的帳。柴文正的編制。青合路十七號那份一次性了結協議。九八年發文登記上的三個連號。裴長根和他的九千八百張卡片。柳塘鎮八一年那份沒有事由的接收登記,九三年那張頂替審批表上他母親的名字。
說到最後,他把包打開,拿出一個塑膠袋。
袋子裡是那張對摺過的信箋紙。
「這是甘敬亭上禮拜二親手給我的。」他說,「在縣檔案館二樓閱覽室,當著我的面寫好了推過來的。」
柯真把筆放下。
她隔著塑膠袋看那張紙。
《關於韓爭同志任職的通知》。
青組任〔某年〕第218號。
她看了很久。
然後她抬起頭,問了這一上午的第一個問題。
「你為什麼現在才說。」
韓爭坐直了。
「因為一開始我不敢說。」他說,「我手上所有的東西都是那個位子給我的。我一說,第一個被查的人就是我。」
「現在不怕了?」
「現在更怕。」
他把兩隻手扣在桌上。
「可我上個禮拜想明白了一件事。」
「什麼事。」
「我從第一天起,走的每一步都是被安排好的。」韓爭說,「停電、值班表、那個空格、文號、九八年那本登記、裴長根、我媽那份頂替表——每一樣東西都擺在那兒等著我去翻。我以為我在查案,我不是。我是在走一條修好的路。」
他抬起頭。
「一個人在這種路上走,越走越查不清。因為他看到的每一樣東西,都是別人想讓他看到的。」
柯真看著他。
「所以呢。」
「所以我得讓一個不在這條路上的人,知道全部。」韓爭說,「您不是他們安排給我的。您是自己找上來的。」
屋裡靜了很久。
柯真低下頭,把最後那幾行記完。
然後她把稿紙轉過來,推到韓爭面前。
「你看一遍。有錯的地方指出來,我改。沒錯,每一頁右下角簽字,最後一頁按手印。」
韓爭一頁一頁看。
她記得很準。有兩處他說的是「大概」,她寫的也是「大概」;有一處他記不清具體時間,她後面加了個括號,寫著「時間不確定」。
他簽了六頁。
按手印的時候柯真把印泥推過來。他把大拇指按上去,摁在紙上,摁得很實。
柯真把材料收起來,裝進一個牛皮紙袋,封口,在封口處簽了字,寫了日期。
然後她把這個袋子放進抽屜,鎖上。
她沒有起身,也沒有去打電話。
韓爭看著她。
「柯主任。」
「嗯。」
「這份東西您準備什麼時候報上去。」
柯真把鑰匙放進口袋。
「你想讓我什麼時候報。」
「按規矩。」
「按規矩,重要問題線索應當及時報告。」她說,「關於什麼叫及時,規定里沒有寫死。」
她把雙手放在桌面上,十指交叉。
「小韓,我跟你說實話。這份東西現在報上去,它會變成一份關於你的材料。」
「我知道。」
「你這些天做的事裡,有三條經不起查。」柯真說,「第一,你用代辦人身份反覆補正拖延一份歸檔確認單,這個動機你解釋不清。第二,你請人違規查詢公民住院記錄,雖然你事後補了手續。第三——」
她看了他一眼。
「第三是邱有信。」
韓爭沒有說話。
「從程序上看,你承接了一個崗位,然後那個人死了。」柯真說,「這中間沒有因果關係,我信。可要是有人想做文章,這就是一篇現成的文章。」
她抬起頭。
「你明白我為什麼要你簽這份筆錄嗎。」
韓爭想了想。
「因為我簽了,就是主動交代。」
「對。」柯真說,「等哪天有人拿這些事來辦你,你手上有一份一個月前的筆錄,白紙黑字,主動說明。這跟被人查出來,是兩碼事。」
韓爭坐在那兒,忽然說不出話來。
他這一個月里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在給自己留退路——補手續、送備案、走公證、請紀委調取。
他沒有想到,會有人替他留一條。
「謝謝。」他說。
柯真擺了擺手。
她站起來,走到窗邊,把百葉窗拉開一半。上午的光斜進來,落在桌面上。
「現在輪到我了。」她說。
韓爭抬起頭。
「你剛才交了底,我也交一個。」柯真背對著他,「有件事我一直沒跟你說。」
「您說。」
「一個月前,你第一次跟我在收發室說話的第二天。」她轉過身來,「我調了你的檔案。」
韓爭的手在桌上收緊了。
「這是程序。」柯真說,「你在案子中間出現,我要知道你是什麼人。」
「您查到什麼了。」
「你的檔案很乾淨。」她說,「勞務派遣人員的檔案本來就薄,一共十一頁。入職登記、身份證複印件、學歷、體檢、幾份考核。」
她走回桌前,兩隻手撐在椅背上。
「可是最後有一頁調閱記錄。」
韓爭的呼吸慢了下來。
「一份勞務派遣臨時工的檔案,二十七年裡被人調閱過一次。」柯真說。
「什麼時候。」
「七年前。」
屋裡的空氣像是停住了。
七年前。
那一年韓爭二十歲,在市里讀大專,一個月回家一次,一年到頭見過的最大的官是他們系的輔導員。
那一年他跟青河縣委組織部唯一的關係,是他媽在裡頭抄材料。
「誰調的。」他問。
柯真把手從椅背上拿開。
「調閱人那一欄,寫的不是名字。」
她看著他。
「是四個字。」
「哪四個字。」
「因公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