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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雙城謎 4

2026-09-30 14:16:50 作者: 文字怪人

  第二日,他去德城的刑偵隊開會。

  會議上,秦宇說道,「這宗案件,定性為搶劫作案,臨時殺人。」

  他提供了足夠的依據。

  如果是報復殺人,買兇殺人,兇手入室,那肯定會隨身攜帶作案工具,例如一把刀,黑槍之類的。

  兇手怎麼可能什麼都不帶,就用枕頭捂死床上的銀行行長?所以不是報復。

  兇手就是奔著搶劫而去的,並且兇手「明確認為」這家是沒人的。

  誰想看到了銀行行長躺在床上,兇手先是蜂蜜罐頭襲擊,再到捂死,之後兇手慌了,所以根本就沒辦法再搶劫,所以趕快再用原辦法逃離。

  老傅聽完,問了一句,「秦顧問,你說是搶劫,那會不會是熟人作案?」

  秦宇看過卷宗,關於熟人作案的,之前德城警方已經調查的很詳細了。

  銀行行長的身份,他身邊的熟人,他的妻子工作單位也穩定,女兒當時才幼兒園。他們不太可能接觸到一些有搶劫動機的熟人。

  所以還是非熟人作案,但是【非熟人】作案分為兩種。

  之前,德城警方一直調查的是「間接關係人」作案。

  就是比如是銀行行長某個熟人A的朋友B,B只認識A,A和銀行行長認識。

  B通過A,意外探聽到銀行行長全家要去旅行,而動了搶劫的念頭。

  這些,德城警方之前做過詳細的調查,且一直是在這個方向上,查了這麼久,無果,秦宇認為可以排除。

  而將重點轉為另一種「非熟人」作案,系「非關聯關係人作案」。

  也就是說,例如像是送報紙,送牛奶的,或者來家裡維修過的人,知道這家有錢,又無意間聽說他們要去旅行了。

  而後一直確定這個消息,實施作案,所以兇手並不知道,銀行行長突然有事取消了旅行。

  

  老傅聽完後,感覺秦宇提供的思路是有可能,於是問,「秦顧問,你的意見是,我們先從當年的牛奶工,報紙工,還有維修工調查起來?」

  但說出來的時候,感覺一陣困難,畢竟這「非關聯關係人」的範圍太大了。

  小區的保安,包括附近的鄰居,維修工,這些都是。

  就算全部找到這些人,但你要問這些人,哪有證據。人家說一句「三十年前的事,我忘了」,就一點辦法沒有。

  老傅正在思索。

  秦宇說,「接下來,我說一下調查方向。從在1994 年1 月到9 月之間,所有發生在德城,入室搶劫,調查無果的案件查起。」

  目前這案件,既然選擇讓秦宇主導,由他重啟,那方向就由他確定。

  為什麼要查入室搶劫?因為從這名兇手如此嫻熟的作案方式來判斷,這不是第一次作案。

  這名兇手之前一定得手過多次了。

  兇手的目標是搶劫,那麼在銀行行長死亡之前——德城發生的、調查無果的入室搶劫案,有可能是兇手之前犯下的「成功案例」。

  那麼在1 月到9 月所有發生的入室搶劫案中,從中尋找一些共性。

  比如發生搶劫案時,全家人是不是都在外地,兇手大搖大擺拿走現金財物。

  比如發生搶劫案時,門鎖是否完好,住戶是否居住的樓層離天台近。

  發生搶劫案的這戶人家是否有訂牛奶,報紙等等,從這些方面尋找這個兇手的蹤跡。

  「另外——」秦宇看著眾人,「你們一直都做的很好,很努力保存這個案發現場。但是現在,最後要查一次了。」

  兇手為什麼要打破一罐蜂蜜,倒在死者身上。

  如果兇手戴著手套,鞋套,兇手害怕留下什麼證據?

  兇手以搶劫為目的,性格上不屬於反社會,變態類型。那就不是倒蜂蜜挑釁警方,而是要銷毀某個害怕留下的證據。

  在九十年代,刑偵技術不成熟,有些微小的證據可能無法提取出來。

  隨著時間推移,法證技術在不斷完善,當年提取不到的線索,現在就有發現。

  而這宗案件,經歷了三十年,這其中,是有專家對於案發現場的東西帶去再提取,但是還只是帶走了懷疑的部分物品。

  如今這房子要拆遷了,這也就成為最後一次了。

  秦宇說道:「這一次,是全方位的將這房子裡的物件全都送去檢驗,甚至是死去螞蟻腐爛的黑點粉末。花多少錢都要檢測,一定要找到兇手留下的痕跡!」

  老傅看著面前這個二十八歲的秦宇,那頭白髮,那說話的語氣卻帶著一種老練成熟,面龐的堅毅,認定的決心。

  這讓老傅的信心又被燃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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