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們趕到唐龍鎮,將西邊的山上作為尋找地。
警察往西邊的山上走去,山上還未開發,不見村子。
在半山腰,警察發現一個小木屋。
木屋破舊不堪,一看就有些年頭了,木屋外,用粉筆寫著:「散養山羊,聯繫電話xxxxxx。」
警察撥打電話,見到了木屋主人。
主人是個放羊人。他說,這木屋是祖上建的。因為沒法通水,又沒有衛生間,平常就用來在山上放羊時歇腳。
警察問:「2003年的時候,你把這木屋租出去過嗎?」
放羊人回憶片刻,答:「租過,租給了一個侏儒和一個小姑娘。」
他記得,兩人說是來畫畫的,想短租一個月,給了200塊錢,他就答應了。
聽到這個回答,警察一陣欣喜,終於找到了!
警察讓放羊人打開木屋。
走進屋內,只見一張床、一張桌子和兩把椅子。
靠牆有個木頭立櫃,木牆上掛著一塊木頭片。這是簡易切割板,常用來墊在畫下面,上面用圖釘釘著一幅油畫。
警察看著這幅畫,畫得不錯,從畫的風格上看,像是隨意塗抹的抽象畫。
放羊人也瞧到了這幅畫,又一次欣賞起來,說:「每次看這畫,都覺得挺有意思。」
警察問:「這畫是你買的?」
放羊人搖頭,說這畫是當年租房的兩人留下的。
他們走得匆忙,沒住滿一個月,畫架、顏料都沒帶走,還剩了這幅畫。他覺得好看,就掛起來了。
警察拿出天言和雅琴的照片,問:「是這兩人租的房?」
放羊人看了看,說認不出模樣了,感覺像,但不敢確定。
他只記得,男的是侏儒,女孩十八九歲的樣子。租房子時見過一面,之後就再沒見過。
警察又問:「退房時,你沒見到他們?」
放羊人說:「沒看到侏儒和小姑娘,是另一個男人來退的房,開著一輛皮卡車。」
男人,皮卡車?警察推測,放羊人口中這個來退房的男人,很可能是鄭妄!
要是放羊人能認出鄭妄,成為證人。就能證實鄭妄在2003年3月見過天言,這地方或許就是天言謀殺案的第一現場。
於是警察連忙拿出鄭妄的照片,問放羊人:「是這個男人開著皮卡車,來辦理退房的嗎?!」
看著鄭妄的照片,放羊人想不起來了,直說:「太久了,真不記得了。」
他能記住天言和雅琴,是因為這是木屋唯一一次出租。這地方沒通水,也沒廁所,誰會租呢?
後來開皮卡車的男人來退房,就見了十分鐘,便走了,二十一年了,他完全想不起來。
警察看著屋子,戴上手套,在桌子、床邊摸了摸,滿手灰塵,問:「這房子你不常打掃吧?」
放羊人答:「不咋打掃,就十天半個月來放羊時,進來坐坐,或者睡一覺就走。」
警察對放羊人說:「把這房子租給我一個月吧。」
很快,鑑證部門的人員來到小木屋,對整個屋子展開詳細勘驗。
進行魯米諾測試時,昏暗的屋子裡,那幅抽象畫上,出現瑩瑩藍光。
他們小心地取下畫,螢光意味著血跡,且都集中在畫的中心位置。
為什麼畫上會有血?結合之前掌握的線索分析,天言可能死於窒息,難道就是被這幅畫捂住口鼻致死的?
兇手用畫捂天言口鼻時,他鼻腔出血,血留在了畫上。
因為是抽象畫,由各種顏料拼塗而成,血跡就藏在了顏料里,加上是抽象畫,乍一看,根本發現不了,然而現在卻被檢驗出來了。
將這幅畫翻過來,背面有簽名:雅琴,完成於2003年3月17日。
這畫是雅琴畫的,送去檢驗後,在油畫上發現幾枚隱隱約約的指紋。
這是由於這幅畫當年並未乾透,如果有人碰到這畫,就會有指紋,而指紋分別是屬於雅琴、童嵐和鄭妄的指紋。
至此,案發經過在證據和推理中逐漸清晰——
2003年3月17日,雅琴隨手畫了一幅抽象畫,畫好後放在桌面上晾乾。
雅琴帶天言來小木屋,是想讓他創作,趁機偷他的畫,那晚,她給天言餵了昏睡藥,偷走畫後離開小木屋。
隨後,童嵐進了屋,昏睡中的天言躺在床上,童嵐看到屋裡有一幅《草鞋和高跟鞋》的畫,這是天言的畫作,她想偷走。
這時天言醒了,發現童嵐的意圖。
童嵐怕天言把做槍手、偷畫的事說出去,便決定殺人滅口。
她隨後拿起桌面上一幅尚未晾乾的抽象油畫,捂住天言口鼻,將其殺害。
天言死後,童嵐發現他臉上有紅色印記,以為是沒幹的顏料,趕緊清理掉,讓天言保持熟睡的樣子。
捂死天言的抽象畫,是雅琴的,童嵐不想要。她要的是天言的《草鞋與高跟鞋》,於是把抽象畫又放回桌上,離開現場,裝作從沒來過。
半小時後,鄭妄找到雅琴,把她押回小木屋,發現天言死了。
雅琴以為是自己餵的昏睡藥誤殺了天言,非常恐慌,拼命解釋說:「我只是給他吃了昏睡藥,我沒想殺他。」
鄭妄猜到是童嵐乾的。那時鄭妄只是個司機,想靠童嵐發財。於是順著雅琴的誤會,假意幫她處理屍體、清理現場。
天言是被捂死的,現場不混亂。
鄭妄在處理案發現場的時候,也看到抽象畫,拿起發現背面有雅琴簽名,雅琴的畫對他沒用,還有好幾張也被他當廢紙扔在地上。
之後,他找來紅白藍編織袋,把天言屍體裝進去,運上皮卡車。
天言被童嵐捂死時鼻腔出血,因躺著,只有少量血液流出。
裝袋運下山時,由於死亡時間短,屍體內部壓力變化、體位改變。鼻腔里未流出的血滲了出來,印在裝他屍體的紅白藍編織袋內側。
所以在紅白藍編織袋和皮卡車上,都發現了天言的血跡。
幾天後,放羊人整理屋子,發現這幅抽象畫,覺得好看,就掛在了牆上。
二十年來,只有放羊人十天半個月來一次,屋子密不透風,山上又陰涼,畫保存得很好,而在今日被採集到指紋的重要證據。
至此,這一環環的證據鏈扣上了。
天言案中,通過測謊,警方發現了這個地點。
加油站員工、放羊人提供線索,皮卡車和編織袋上的血跡,引出關鍵兇器——帶血的抽象畫。
畫背後的簽名,證實創作時間是2003年3月17日,上面有天言的血跡DNA,還有童嵐、雅琴、鄭妄的指紋,證據鏈完整。
——
這一次,警察用手銬把鄭妄帶到審訊室,「鄭經理,你還有什麼解釋?」
當帶指紋的畫作為證據擺在他面前,鄭妄怎麼也沒想到,自己只是摸了一下畫,油畫干後,指紋留存,成了他出現在案發現場的鐵證。
證據戳穿他的謊言,為了自保,他如實交代天言案,「天言不是我殺的,是童嵐殺的天言,我只是幫忙埋屍。我有證據!」
他提供了一個關鍵線索,在自己家祖屋的一棵樹下,埋著一個鐵盒。鐵盒裡有童嵐對所有案件的詳細供述,有手寫材料和錄音。
這些是他逼童嵐準備的,讓童嵐自述案發經過,目的是為了控制童嵐,自己坐穩畫室主理人位置,讓童嵐繼續為他賺錢。
而之前童嵐死亡時的那封悔過書,就是這其中之一。
如今這些錄音和手寫材料他必須拿出來,他還說,雅琴案也和他無關,是童嵐乾的。
為了自保,鄭妄拼命撇清和兩起案件的關係,目的是想要繼續為「醉殺」童嵐的案子申辯:「我沒殺她,她是喝酒喝醉死的。你們要相信我。」
刑偵隊長冷冷瞥了一眼,說:「鄭經理,我們只負責查案,定什麼罪,那是法院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