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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時間線

2026-09-22 00:00:25 作者: 陸尋的穿越之旅

  二掌柜的指節紋跟宣紙上的拓片完全重合了,但他不認。

  「林捕快,您不能憑這個就說我跟案子有關係。」二掌柜把手收回去,退了一步,手裡的帳冊被他攥得紙頁都皺了起來,「我那天晚上在店裡盤點,盤完就回家了。後門鎖好我才走的,您不信可以去查。」

  「你回家之前,經過了哪裡?」

  「沒有經過哪裡。出了後門,沿巷子走到主街,再拐進我住的那條巷子,一路沒停。」

  「你住的巷口有個賣餛飩的攤子,你昨天說那個攤主收攤晚,看到你回去了。他每天賣到子時前後才收攤,你路過的時候跟他打過招呼?」

  「對。他認得我,我也認得他。」二掌柜說,「林捕快,您去問他就知道了。」

  林辰沒有再追問,點了點頭,把宣紙折好收進懷裡。他看了一眼庫房裡那些碼得整整齊齊的布匹,又看了一眼二掌柜攥著帳冊的手指節骨泛白的樣子,轉身走出了庫房。陽光照在院子裡,把牆角一叢枯草照得發亮。他站了片刻,轉頭對等在院子裡的陳墨說:「去查一下二掌柜說的那個餛飩攤。問清楚那天晚上的事——他是什麼時候收攤的,有沒有看到二掌柜回去。另外去店裡問一下夥計,看看二掌柜那天晚上什麼時候從後門走的。問仔細一點,時辰、去向、路上有沒有跟人說過話,越詳細越好。」

  「好。」陳墨應聲跑了出去。

  林辰沒有在原地等著。他沿著後巷走了一遍,從布莊後門走到二掌柜住的那條巷口,來回走了兩趟。後巷不長,從布莊後門到主街大約兩百步,正常走路用不了半盞茶。從主街拐進二掌柜住的那條巷子,又走了大約一百步。全程不算遠,如果走得快,一炷香的工夫就能到家。但關鍵的問題在於——他是什麼時候離開後門的,又是什麼時候到家的。這兩個時間點之間的差距,才是真正需要核對的部分。

  他又走回了布莊,在前門外的台階上坐下來,等著陳墨回來。街上的人漸漸多起來了,賣菜的小販推著板車經過,車輪在青石板上滾出咕嚕咕嚕的聲響。幾個婦人挎著菜籃子從布莊門口走過,其中一個朝布莊裡面看了一眼,又收回了目光,像是在看一扇還沒有完全從昨夜的陰影里醒過來的門。陽光把他的影子斜斜地投在地上,像一個正在等待某個答案慢慢浮出水面的標記。

  大約過了半個時辰,陳墨回來了。他跑得額頭冒汗,手裡攥著一張紙,上面記著問來的信息,墨跡還沒有完全乾透。

  「林哥,餛飩攤的老闆說,那天晚上他確實看到二掌柜路過。但他說不準具體時辰,只記得是『天已經黑透了,街上人已經少了』。」陳墨翻開紙,「老闆說他當時正在收攤,把剩下沒賣完的餛飩倒進桶里,抬頭看見一個人從布莊方向走過來。他認得是二掌柜,因為二掌柜隔三差五會從他攤子前面過,有時候會停下來買一碗。但那天晚上他沒停下來,低著頭走得很快。」

  「他沒停下來?」

  「沒有。老闆說他還想喊他一句,話到嘴邊沒喊出來,人就過去了。」陳墨說,「我又去問了布莊的夥計,負責鎖門的是趙順。他說那天晚上二掌柜是戌時三刻從後門走的。」

  林辰接過那張紙,低頭看著,戌時三刻大約是晚上八點四十五分。天已經黑透了,街上的人已經少了,符合餛飩攤老闆說的「天已經黑透了,街上人已經少了」的時間段。但問題在於——餛飩攤老闆說他當時正在收攤,把剩下沒賣完的餛飩倒進桶里。也就是說,他看到二掌柜的時候,攤子已經準備收了。而趙順說二掌柜是戌時三刻從後門走的。如果二掌柜正常走路,從後門到餛飩攤大約需要半盞茶的工夫,他應該在戌時四刻左右經過餛飩攤。但餛飩攤老闆的描述里,他看到的那個身影「低著頭走得很快」,不像是一個剛剛鎖好店門、慢悠悠走回家的人。

  「趙順確認是戌時三刻?」林辰問。

  「確認。他說他那天晚上看了縣衙的鐘鼓樓,正好聽見報時的鼓聲,然後看到二掌柜從後門出來。」

  「那餛飩攤老闆說他在收攤,又說他看到二掌柜從布莊方向走過來。收攤通常要收到什麼時候?」

  陳墨想了一下:「收攤一般要收到戌時末到亥時初,因為還有人會經過,想再賣幾碗。他如果是在收攤的時候看到的二掌柜,說明他看到的時間可能是戌時末、亥時初,比趙順說的晚了將近一個時辰。」

  「一個時辰。」林辰把這個數字在腦子裡放了一下,「如果他從後門出去之後沒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別的地方,然後再經過餛飩攤——那這一個時辰的空檔,就是他最需要解釋的。」

  他把紙折好收起來,站起來,往回走。街上的人已經開始變少了,午後的街道在慢慢恢復它慣常的安靜,陽光斜斜地照在青石板路上,把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長。他回到布莊,又去了一趟後巷,把那扇後門重新檢查了一遍——門閂鐵環內側那道擦痕還在,方向依舊是從外向內,跟之前判斷的一致。他站在那裡,把時間線在腦子裡重新排了一遍:戌時三刻,二掌柜從後門離開。戌時末到亥時初,他經過餛飩攤。中間隔了將近一個時辰。如果他只是直接回家,最多需要一炷香的工夫。他多出來的那半個多時辰,不是在路上耽誤的,而是被別的事情占用了。


  林辰推門走進帳房,在桌前坐下來。他忽然想起在酒館那個線索——二掌柜說他那天晚上在酒館喝酒。酒館在城東,跟餛飩攤反方向。如果他要先經過餛飩攤再繞去酒館,來回至少多走兩刻鐘。他為什麼要繞路?除非他是在回來的時候才經過餛飩攤。那意味著他先去了某個地方,辦完了某件事,然後才回來。

  「陳墨,」他放下筆,「再去查一件事。查一下二掌柜那天晚上有沒有去過酒館,去過哪家酒館,幾時去的,幾時走的。」

  一個時辰後,陳墨回來了:「林哥,查到了。二掌柜那天晚上去過城東一家酒館,老闆說他申時就到了,喝了兩壺酒,大約申時末就走了,走的時候人還清醒。」

  林辰的筆尖停了:「申時末就走了?那離戌時三刻還差好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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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闆說得清清楚楚,還翻了一下帳本。他那天確實是一個人來的,沒跟別人一起喝,也沒喝到天黑。老闆說他走的時候街上還是亮的。」

  林辰放下筆,站起來。申時末走,戌時三刻從布莊後門離開——中間隔了大半個時辰。他去了哪裡?做了什麼?如果他在酒館裡待到了天黑,那他的行蹤就是連續的、可查證的。但他沒有。他申時就離開了酒館,然後消失了大半個時辰,才出現在布莊後門。他提前離開了酒館,提前回到了布莊。那多出來的半個時辰,他一定是去了某個不能說出來、不能被看到的地方,做了某件不能被人知道的事情。

  林辰走出帳房,穿過鋪面,來到後院的側門旁,王夫人正站在門口,手裡端著一碗淘米水,像是正要倒進院角的溝渠里。她看到林辰過來了,手裡的碗微微傾斜了一下,淘米水灑了幾滴在青磚地上,留下幾道深色的濕痕,但她沒有低頭去看。

  林辰在她面前停下:「二掌柜說他那天晚上在酒館喝酒,但我查過了,他申時就離開了。他提前回到了布莊。王夫人,案發那晚,你有沒有看到他從後門進來?」

  王夫人沒有開口,但她的目光從碗沿上方微微抬了一下,像是一個正在決定該不該伸手去碰某樣東西的人,手已經伸了一半,又停在了空中。

  「王夫人,」林辰說,「半個時辰可以做很多事。他提前回來,不是為了早點走,是為了在所有人都以為他不在的時候,做某件不能被看到的事。你聽到的那聲門響——就是他在外面把後門重新鎖上的聲音。」

  王夫人低下頭,手裡的碗輕輕放在了牆根的石階上,陶碗碰撞磚面發出一聲沉悶的鈍響。她沒有再說話,但她的沉默本身已經比任何辯解都更能說明問題了,像是一道還沒有被補上的門縫,風正從那裡源源不斷地灌進來。那半個時辰里,有人翻過帳房的窗戶,有人留下了自己的指節紋。林辰只要讓那片紙上的紋線跟在場每一個人的指節都合一下,讓每一個不在場的人都說出自己當時究竟在哪裡,最終總會有人說不出口,而說不出口的那個位置,就是他從一開始就在等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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