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官大人,你看,這裡就是她住的房子!」
林光耀彎著腰伸著手,指著眼前這一間簡陋又矮小的小木屋。
那屋子是用舊木板搭起來的,牆縫裡塞著爛布條和碎報紙,院子倒是收拾得乾乾淨淨,泥土地面掃得一塵不染,連一根草刺兒都沒有。
竹竿上掛了幾件小孩子的衣服,碎花的、藍格的,風吹過來的時候,還能聞到淡淡的皂香味,清清淡淡的。
傅承辭快步走了進去,心裡的那份急切早已經無法言喻。
他抬起手來敲了敲門,可是沒有人回應,屋子裡頭靜悄悄的。
他又敲了幾下,還是沒動靜。
林光耀也有點慌了,趕緊扯著嗓子大喊起來:「晚清姐姐!你在家嗎?你快出來呀!」
依舊靜悄悄的,連個回聲都沒有。
他撓了撓頭,忍不住嘟囔了一聲:「奇怪...........」然後貓著腰來到了窗邊,踮起腳尖往裡瞅。可是門窗都關得緊緊實實的,窗戶上糊著舊報紙,報紙上頭還有幾個小洞,可湊上去看也看不清裡頭的情形,黑黢黢的,什麼也看不見。
傅承辭的眉頭擰了起來,眼神也變得犀利了,聲音沉沉的:「她真的在這兒住嗎?你該不會是把我當猴耍吧?」
林光耀嚇得一哆嗦,臉都白了:「軍官大人,你相信我,我沒有騙你!我.........我每一次從這經過的時候都會看見她,洗衣服啊、晾衣裳啊、帶著孩子進進出出的,我不會看錯的。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今天他不在家.........」
說到這裡,他拍了一下腦門,眼睛一亮:「哦!她該不會是參加我姐的婚事了吧?對呀,肯定是!畢竟我姐說過,邀請過她!今天是我姐大喜的日子,她八成是去吃酒席了!」
酒席這一邊,正是熱鬧的時候。
大家吃得很高興,滿院子都是歡聲笑語。
男人們喝得臉紅脖子粗,舉著酒碗互相敬,說話的聲音一個比一個大。
女人們一邊夾菜一邊嘮家常,誰家的孩子考上了學,誰家的母豬下了崽,說得眉飛色舞。
按照習俗,林招娣也要和新郎官一起給每一桌敬酒,見一見所有雙方家裡的親朋好友們。
「新娘子真漂亮啊!」
「有福氣了!」
「早生貴子啊!」
每一桌都是一片誇讚聲,林招娣抿著嘴笑,臉頰更紅了。
然而在她敬完這一桌,準備去下一桌的時候,一抬頭,卻看見了自己的弟弟——林光耀總算是姍姍來遲了。
剛剛就有親朋好友來找家裡人告了狀,說是林光耀走到半路的時候把他們丟下不管,然後自己跑了,害得他們找了好幾圈才找到地方。
她正要發火,然而更讓她意外的是,林光耀的身後還跟著一個人——一個穿著軍官服飾的男人。
那人身材挺拔,肩寬腰窄,一身草綠色的軍服穿在身上,襯得整個人英氣逼人。
他站在那裡,什麼話都沒說,什麼表情都沒有,可那股子震懾人的氣場和壓迫感,讓人都不敢多看一眼。
林招娣的心咯噔了一下,手裡的酒杯都差點沒拿住。
怎麼會有軍官來了?
想到這裡,她頓時有些害怕,手心都出了汗。
這種鎮上的酒席,來的人也多,少說也有百十來號人,院子裡頭黑壓壓的一片。
大家都埋頭吃飯,說說笑笑的,一眼看過去也根本找不到宋晚清的身影。
林光耀眼珠子骨碌碌地轉了一圈,掃了掃滿院子的人,隨即又討好地湊到傅承辭跟前,搓著手說:「軍官大人,我去那邊找找,你去那邊找找,她應該就在這兒的,跑不掉的。」
傅承辭淡淡地「嗯」了一聲,目光早已經急急地在這院子裡頭搜尋開了。
林光耀抬起袖子操了操額頭的汗,長長地吐了口氣。
然而一轉頭,就對上了林招娣那雙相當生氣的眼睛和目光。
不過他可不怕。
他反而撇了撇嘴,不以為然地嘟囔道:「幹什麼啊?用這種眼神看我啊,我是你仇人啊?」
「你怎麼把軍官給帶過來了?你是想幹什麼?今天是我的婚事!你要搞破壞嗎?」林招娣壓低了聲音,可那聲音裡頭的火氣卻是壓不住的。
「姐,你別瞎說,我是那種人嗎?」林光耀翻了個白眼,可嘴角已經忍不住上揚了。
他迫不及待地把兜里的那張尋人啟事掏了出來,在姐姐面前抖了抖,「我是帶軍官來找人的!你看,這人不就是租咱們家房子那個嗎?一萬塊呀!要真讓這個軍官找到了的話,我們家就發財了!」
他越說越興奮,聲音都高了八度:「一萬塊錢啊!你要結十幾次婚才賺得到!你們現在只需要找個人就可以得到這麼多錢!對了,你有沒有見到她?見到她的話,趕緊告訴我在哪裡!」
林招娣伸手把尋人啟事一把奪了過來,展開一看,上上下下地看了個仔細。
越看,臉色越加蒼白,嘴唇上的血色也褪了去。
那紙上面印著宋晚清的照片,黑白照,扎著麻花辮,笑盈盈的模樣。上面寫著「尋人啟事」三個大字,底下是一行小字,寫了姓名、年齡、特徵,末尾附著一句「提供線索者酬金一萬元」。
可是,上面並沒有說要找宋晚清幹什麼,為什麼找她,是誰在找她。
但她心裡頭清楚,這也一定不是什麼好事情。
她想起前兩天宋晚清的母親和孩子被綁架的事。
宋晚清已經夠慘了,好不容易才把母親和孩子找回來,日子才剛剛安生一點。
想到這些,她心裡頭像被什麼東西揪著似的,又疼又酸,眼眶都紅了。
她咬了咬牙,直接就把尋人啟事撕掉了。
林光耀見狀急了,眼珠子都快瞪出來了。
他眼看著那碎紙片落了一地,臉都綠了,扯著嗓子喊起來:「姐,你幹什麼!你這是幹什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