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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7章 要不用他的?

2026-09-11 09:46:53 作者: 鄭小十

  莎莎懶得做飯了,直接進了街邊一家店,點了一碗麻辣燙。

  骨湯正宗麻辣燙。

  正不正宗的她是不知道,但是這玩意兒可不便宜。

  她就夾了幾樣青菜,放了一點鴨血,又放了一點竹筍,還要了一點銀耳和木耳,少少的放了一點金針菇,這麼一盆,看著不多,一上稱,要了二十五塊。

  二十五就二十五吧,又不是吃不起。

  不過,她算是知道了,這年頭還是開飯店最掙錢。

  小店上菜的速度不算快,她閒著沒事就鼓搗手機,上網查資料。

  剛才中介說的事兒她琢磨了又琢磨,還是覺得那個回遷房不太靠譜。

  雖然便宜,但是沒有證兒,這要是買了住個十年八年的,也算是長租,可這要是住個兩三年的就給自己攆出去,沒有證,打官司都不一定能打贏了。

  那這二十來萬不是白扔了?

  她得算算帳。一百平的房子,按照剛才查的,怎那也得兩千五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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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就是三萬塊的租金,再加上物業費什麼的,估計不止三萬,就算三萬塊好了。

  如果真的賣二十多萬一套,那就得住上七年才能算回本。

  可是要是按照租房子的話,自己這二三十萬完全可以租個一個條件更好的房子啊。

  幹啥非要租這樣高層的回遷房?

  可是真的好便宜的。

  二十來萬買個一百平的房子,小縣城也就這個價格了,濱城這地方能以這價格買個房子,真的是太划算了。

  算了算了,還是在考慮考慮吧。

  「你好。」

  服務員服務很到位,幫著上了麻辣燙,

  「謝謝。」

  莎莎挪了一下碗,這才捏著筷子準備吃飯。

  一個人吃飯的時候,喜歡一邊看視頻一邊吃飯,尤其是那種下飯劇。

  但是今兒個她沒什麼想法,一邊吃著娃娃菜一邊扒拉手機 。

  都沒什麼好看的。

  一邊吃著鴨血一邊琢磨事兒。

  她現在最大的問題是沒有濱城戶口,也沒有五險一金,根本就不具備在這兒買房的條件。

  所以她要想正兒八經不違法不違規,合理合法拿到帶證的房子,就必須得有這邊的戶口。

  可遷戶口這個事兒,應該也不容易吧。

  她好好的要從老家裡面把戶口遷到這兒來,王女士肯定得問。

  畢竟全家在一個戶口本上,她要往外遷戶口,第一步就得跟爹媽要戶口本。

  王女士知道這個事兒肯定不會同意的,不光不會同意遷戶口的事兒,還得跟她扒了,自己買房子的錢從哪來的?

  自己倒也沒有說必須得瞞著他們。

  可都到這會兒也沒告訴他們,程莎莎覺得還是不告訴他們的好。

  現在她一點都不想節外生枝。

  只要踏踏實實的就行。

  可是,如果戶口不過來,那就要在這邊交五險一金。

  那麼就得有一個正兒八經的工作,可按照這邊的政策,就算交五險一金也得至少是兩年以後才能買。

  兩年後,哼,不說黃花菜都涼了,那也是晚一步。

  哎呀,這事真是難辦,就沒有一個兩全其美的法子嗎?

  難死了難死了!

  不然跟周斌商量商量?周斌都上班了,也交著五險一金的,這事兒他估計能明白些。

  不對,自己不滿足,但是周斌的條件是滿足的啊。

  不然,就用他的名頭買個房子?

  不對不對。

  如果自己借著他的名頭買房子,這房子肯定能買下來。

  房子落在周斌的名下,這不成他的了。

  不是自己小心眼。

  兩個人走到這一步,自己跟他該發生的都發生了,最好的結局就是步入婚姻。


  可萬一中間產生變故,自己跟她沒走到最後呢,這房子到時候說的清楚嗎?

  不不不,周斌不是那樣的人。

  莎莎心裡趕緊否定這個想法。

  就算兩個人分手,他應該也不會占自己便宜。

  他這個人工資掙得不多,但很捨得在自己身上花錢。

  為什麼捨得在自己身上花錢?

  那肯定是因為心裡有她喜歡才捨得給自己花錢。

  那什麼網友不都說了麼,這男人啊,錢在哪裡,愛就在哪裡。

  所以他應該心裡是有自己的。

  可萬一呢,雖然他對自己花錢上很大方,可房子這個東西,那是不動產。

  可不是1萬 2萬的,那可是好幾十萬。

  誰能保證會不動心?

  她都不敢保證。

  她腦子裡胡思亂想,吃完飯也沒立馬走,而是在網上發了個帖子,想問問網友。

  貼吧裡面異常活躍。

  她不敢用自己原來的號發帖子。

  先註冊了一個小號。

  然後匿名發帖子:自己沒有購房資格,想用男朋友的資格買一套房子,合適嗎?

  樓蓋的很快 回復的人五花八門,沒一會兒功夫就恢復了十幾條信息。

  不到半個小時,樓下吵翻了天。

  她仔仔細細地,每一條都看了。

  1樓 今兒個富士山噴發了嗎?:

  你打算結婚嗎?打算結婚的話,這也沒什麼不合適的。反正以後打算結婚,買房子一起住,誰有資格就硬是餓的唄?兩口子的事兒自己商量好了就行,大不了房本上寫你們倆人的名字就是了。

  莎莎覺得這人說的,也沒什麼大毛病。

  嗯,咋說呢,自己跟周邊斌,這話倒也不一定,畢竟還沒到結婚那一步。

  不過大概率應該會結婚。

  她繼續看下一條。

  2樓 姐就是女王自信放光芒:

  姐妹,你腦子清醒一下吧。

  自己有錢就自己買,沒有資格就等著有資格了再買唄。幹嘛非得用別人的資格。你們倆畢竟還沒結婚,就算是結婚了,那也不能就這麼跟對象掏心掏肺的。你婚前買房用他的資格,那就是他的婚前財產了。你不如跟他先領證再買房,婚後財產怎麼也能保險一些。

  3樓 我愛吃瓜:

  人性這個東西,是經不起考驗的。我是一名律師,客觀的說一句,借名買房風險很大。法律上來講,不動產的產權以登記為準,你買房子用男朋友的資格,那房本上登記的一般就是他的名字。那麼他在法律上就是唯一產權人。一旦他想賣房子,就可以賣掉,你連個說理的地方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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