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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人生第一次上法庭:法院要查封我的房子!

2026-09-16 05:42:16 作者: 杜止

  開庭那天早上,我穿上唯一一件體面的衣服。

  黑色短袖,袖口磨破了。去年錢心給我買的,說黑色顯瘦。我現在確實瘦了,但不是她想要的那種瘦。

  未央區人民法院。我騎電瓶車,提前半小時到達。

  門口站著幾個人,穿西裝的,拿文件夾的,形態各異。

  我站在台階下面,仰頭看那塊牌子。金色的字,太陽照著,有點反光。

  進門要過安檢。我把手機掏出來,放進筐里。金屬探測儀掃我的時候響了,警務人員跑來檢查,那一刻我覺得自己像個犯人,最後發現其實是一串鑰匙。

  審判庭在三樓。我爬樓梯上去,樓梯間貼著"公正司法"的紅色標語,字很大。

  我莫名的有些緊張,不停地深呼吸給自己打氣「陶石,你可以的,你是最棒的!」

  302法庭。門開著,裡面已經有人了。

  我走進去,看見一個中年男人坐在原告席。禿頂,穿一件藍色的POLO衫,肚子把衣服撐的很高,像懷孕8個月似的。鼎盛建材的老闆。

  他旁邊坐著一個年輕女士,戴眼鏡,穿黑色西裝,看起來像律師。

  我一個人坐在被告席,形單影隻。杜姐本來要來的,臨時有工作。

  法官是個短髮的中年女士,她打量了我一眼,然後低頭看材料。

  "西安石心建築有限公司?"

  "是。"

  

  "法定代表人?"

  "是的,陶石。"

  "被告,對起訴狀有什麼異議?"

  我站起來陳述,當然,這些都是杜姐教我的。"法官,這公司是我岳父讓我註冊的,我沒有實際經營..."

  "被告坐下說。"法官伸手示意。

  我手心全是汗,人生第一次面對這種場面,心臟砰砰直跳。

  這時,對方律師開口了。

  "審判長,我方補充一個申請。經查詢工商登記,西安石心建築有限公司系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陶石持股百分之百。註冊資本五十萬元,認繳制,至今未實繳出資。"

  她頓了頓,從文件夾里抽出一張紙。

  "該公司註冊地址為北郊某寫字樓十八層格子間,系代註冊地址,無實際辦公場所,無員工,無財務帳冊,無年度審計報告。根據《公司法》第六十三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她把那張紙舉起來。

  "我方申請追加被告陶石為共同被執行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同時,我方已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查封被告陶石名下財產。"

  我腦子嗡的一聲,整個人裂開了!

  查封我名下財產?

  法官又看了我一眼。那眼神跟民政局窗口那個女人一樣,像在看一個傻子。

  "被告,你有什麼要說的?"

  我張了張嘴。

  我想說這公司是錢心爸讓我註冊的,想說錢心爸才是實際控制人,想說我連公司門朝哪開都不知道。

  但我說不出來。這些話在法律面前,蒼白又無力。

  "我...我沒有參與經營。"

  對方律師笑了,笑容禮貌而鋒利,讓我更加的不安。

  "審判長,被告承認其未參與經營,恰恰說明該公司是其岳父的傀儡工具,被告作為名義股東和法定代表人,自願提供身份供他人使用,不能因此免除其法定責任。相反,這進一步證明公司財產與個人財產高度混同,股東無法證明財產獨立。"

  我低下頭,看著自己的手,自卑和挫敗感遍布全身,我覺得我像一坨垃圾。

  法官敲了一下法槌。


  "鑑於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當庭宣判如下:"

  "一、被告西安石心建築有限公司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鼎盛建材供應站支付貨款十二萬八千元及逾期利息。"

  "二、如被告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上述債務,追加被告陶石為被執行人,在未繳納出資的五十萬元範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三、被告陶石被納入限制高消費名單。"

  "被告,你有上訴的權利,十五日內可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我麻木的點點頭。

  從法庭出來,鼎盛建材的老闆走到我面前,把我攔住。

  "陶總,十二萬八,加利息,一共十三萬四。十天內,打到法院帳戶。"

  我沒說話。他走了。律師跟在他後面,高跟鞋在大理石地面上敲,震的我耳膜疼。

  我站在法院門口,太陽很大。

  我掏出手機,給杜姐打電話。

  "姐,輸了。"

  杜姐:"我知道。"

  "他們追加我為被執行人。限高、查封財產。"

  杜姐沉默了幾秒。

  "上訴嗎?"

  "上訴有用嗎?"

  "有用,但贏面不大。法律上,你確實是一人公司股東,也確實無法證明財產獨立。"

  我想了想說道,"那我不上訴了。"



  "上訴要花錢,"我嘆氣,"我沒錢。"

  杜姐又沉默了一會兒。

  "你先去把你媽接出院。"

  我騎電瓶車去了皮膚病醫院。

  我媽已經收拾好了。布袋子裝著她那兩件換洗衣服,還有杜姐買的沒吃完的水果。她坐在床邊等我。

  "石頭,"她看見我很開心,"媽好了,今天出院。"

  我也笑了一下,我儘量笑得自然,不想讓她看出端倪。

  我媽要去我那裡,我掙扎了一會,咬著牙說道,"媽,我那兒不方便。"

  "怎麼不方便,媽媽不能去嗎?"

  "家裡...有朋友在住。 」

  我媽沒說話,她應該知道我在撒謊。

  我們站在醫院門口,我把電瓶車停在這裡,帶著我媽我打算坐計程車,安全。

  我媽突然說"石頭,媽想去看看心心,她身體不好,媽去看看她。"

  我手裡的布袋子差點掉地上,心裡的無助和恐慌又增加了幾分。

  "媽,你別去了。"

  "為啥?"

  "她已經出院,回娘家了。"

  "那媽給她打個電話,親家母對咱家挺好,不能沒良心。"

  我一下火了。

  "媽!你別操心了!人家又不需要你看!你管好你自己就行了!"

  我聲音很大,路邊的行人都看過來。

  我媽愣在那兒,她顯然被我嚇到了。

  從小到大,我都是她心裡的乖寶寶,從來不會用這種語氣跟她說話。

  她的眼睛眨了一下,又眨了一下。然後她低下頭,看著自己的鞋。

  那雙鞋很久了,幾年前買的,鞋幫已開膠,鞋頭也磨破了,我一直說給她買新的但一直沒實現。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給錢心媽媽買幾千塊的絲巾不眨眼,給我媽買不下一雙一百塊的鞋子。


  我真他媽是個大孝子!

  計程車來了。我把我媽扶上車,自己也坐進去。

  去火車站的路上,我媽一句話沒說。

  她靜靜的看著窗外,街景不斷倒退。她的手放在膝蓋上,手指絞在一起。

  我坐在她旁邊,想說點什麼,又不知道怎麼開口。

  到了火車站,我給她買了票。綠皮車,回老家的,比較便宜。

  到站台上,她停下來,回頭看我。

  "石頭,你瘦了。要好好吃飯呢。"

  "吃著呢。"我擠出一絲笑容。

  "你回去吧,別送了,媽自己上去。"

  她接過布袋子,轉身往車廂里走。

  我站著沒動。

  火車響了汽笛,車門要關了。

  我媽突然回頭,趴在窗口看我。

  她沒說話,就那麼看著我。我看見她眼眶紅了,然後眼淚湧出來了。

  她用手背擦了一下,沒擦乾淨。

  火車開動了。

  她趴在窗口,一直看著我。

  我站在站台上,看著她的臉從窗口漸漸消失。

  站台上只剩我一個人。太陽往西斜,把我的影子拉得很長,像一隻見不得光的鬼。

  —

  事情進展到這裡,陶石已經徹底死心,他被困在了這個死局裡,看著錢心家一點點收線,看著自己掙扎無果後的絕望。

  世界上最傻的事情,就是自己被賣了還在幫著別人數錢,我覺得陶石不是這一種,他清醒了,或許說他從一開始就是清醒的,只不過他選擇了以身入局,期待夢想開花。

  而他不知道的是,這花還有另一個名字,叫罌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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