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我記得清楚,」孫總聲音篤定,「他們當時說要把整個老屋的地基都挖了重做,說是老房子地基下沉,所以需要大量水泥。但最後好像只做了地基和地面,牆體和屋頂沒怎麼動,因為要過年了嘛!」
根據具體劉詠強戶籍地派出所登記他失蹤的時間是1999年8月份,而楊小斐被證實翻修房子是在1999年12月,中間只隔了4個月。
「時間點確實對得上。」陸燐迅速翻著卷宗:「你看,劉詠強失蹤後不到4月,楊小斐家就開始動工翻修了。她往銀行存款都知道隔了快2年的時間,為什麼翻修房子卻這麼急?這不合常理。」
如果說楊小斐是在和她丈夫結婚之前翻修房子,倒也說得通,畢竟要娶新媳婦進門,家裡總要收拾得像個樣子。但問題在於,她當時已經結婚了,她結婚的時間是10月1日。
可是翻修的時間點偏偏卡在辦完婚禮之後,這就不符合常理了,如果說劉詠強的屍體就藏在她丈夫老房子的某個地方,時間久了,氣味溢出來了,那她急於翻修房子就完全說得通了——她必須趕在別人聞到氣味之前,把屍體藏好。
夏明從法醫角度對楊小斐這一行為進行了解釋,他說道:「劉詠強在1999年8月被列為失蹤人員,到楊小斐修房子,這中間經歷了四個月左右的時間。我們假設,劉詠強在這四個月間的某一天被殺害了,屍體如果藏在屋內,氣味、腐爛程度都會成為隱患。她必須趕在氣味擴散之前,用水泥和磚石把一切封死。從9月份開始,天氣轉涼,之後幾個月到12月氣溫都偏低,屍體腐爛速度慢,但再慢也撐不過開春。
所以楊小斐必須在開春之前,藉口把地基徹底翻新,目的是用水泥封住一切可能泄露的痕跡。12月動工,趕在年前完工,時間上完全說得通。」
陸燐仔細梳理了一遍這段時間的時間線:趙桂芬的死亡時間是1999年3月21日,屍體於同年6月21日被發現,劉詠強離職則是在同年6月26日。同年7月28日,楊小斐在光明鎮農村信用社取走了趙桂芬的3萬元存款。
從6月26日離職到7月28日取錢,中間隔了一個多月。這一個多月里,劉詠強去了哪裡?他是否已經拿到了那筆錢?還是說,雖然他拿到了錢,但根本沒有機會花掉這筆錢。因為這段時間,警察對「小芳被殺案」查得很緊。
或許這段時間,劉詠強是和楊小斐在一起的。
同年8月,劉詠強兩次回到老家,第在二次回家時留下了遺書。由於沒找到人也沒找到屍體,他最終被派出所登記為失蹤人員。
從7月28日取錢到8月21日被登記為失蹤人員,差不多一個月。這一個月里,劉詠強很可能已經和楊小斐達成了某種協議,兩人共同謀劃著名如何處置那筆錢,當然他也可能就是在這段時間被殺的。
同年9月1日,楊小斐辭職回老家,並於同年10月1日與丈夫結婚。
從9月1日回家到10月1日結婚,這一個月里,楊小斐完成了辭職、回鄉、結婚三件大事。
這期間,劉詠強去了哪裡?他是否已經和楊小斐斷了聯繫,還是說,他已經死了。
同年12月,楊小斐動工翻修丈夫老屋的地基。
2002年,也就是兩年後,楊小斐往自己的銀行帳戶存入了2萬元現金。
陸燐打算現對楊小斐的丈夫進行深入調查,了解他的經濟狀況,以及他老屋的房屋結構。
楊小斐的丈夫叫張文強,和楊小斐一樣,是光明鎮康樂村本地人。陸燐見到他的時候,他正在種植香菇的大棚里給菌棒澆水,身上沾著泥土和草屑。他抬頭看見陸燐和夏明兩位警察的到來,愣了一下,隨即放下水管,在褲腿上擦了擦手。
「你們找我有什麼事?」張文強的語氣裡帶著一絲警惕,但更多的是困惑。
陸燐沒有繞彎子,開門見山地問道:「你和楊小斐是什麼時候認識的?你們結婚之前,她有沒有跟你提過她以前在鎮上打工的事?」
張文強皺了皺眉:「你們是來問我婆娘的事的?她犯了什麼事?」
陸燐眸色一沉:「我們只是了解一些情況。你只需要回答我的問題就行。」
張文強縮了一下脖子,似乎被陸燐的眼神震懾住了。他咽了口唾沫,說道:「我們認識得早,都是村里人,從小就認識。她出去打工的事,我曉得,在餐館裡端盤子嘛。」
「她有沒有跟你提過,她打工期間發生的事情?」陸燐緊盯著張文強的眼睛,不放過他臉上任何一絲細微的變化。
張文強看起來挺坦然的:「沒有,她很少說打工的事。我問過幾次,她都說沒什麼好說的,就是端端盤子、洗洗碗。」
陸燐又接著問:「楊小斐是在1999年9月辭職回老家的,你當時知道她為什麼突然回來嗎?」
「她說在鎮裡待膩了,想回來過日子。」
陸燐:「她9月份才回來,你們10月份就結婚?」
「對,我們早就商量好了,她回來就辦。」張文強搓了搓手上的泥,語氣平淡,「農村人,結婚就是找個知根知底的人過日子,沒那麼多講究。」
陸燐:「也就是說,你們很早就認識了,並商量好了結婚日期?」
「對,在1999年的春節期間,我們就定了親的。」張文強點點頭,陷入了回憶中,「她出去打工前,兩家大人就見過面,我也給完了她娘家全部彩禮,當時是3萬塊。」
「3萬塊?」陸燐重複了一遍這個數字,目光微凝,「這筆錢在當時不是小數目,你從哪裡來的?」
夏明笑了笑:「我不抽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