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現代都市> 目錄頁> 第46章 大隊長郭瀾

第46章 大隊長郭瀾

2026-09-24 01:06:30 作者: 吉木生花

  文靜有很大嫌疑!

  第一次楊霄與她在醫院碰面可能是巧合。

  第二次她開車路過事故現場也可能是偶然。

  第三次跟隨救護車出現在收費站的監控里就肯定有問題了。

  正好嚴勛和楊寧跟文靜的關係都不太好。

  她有重大的嫌疑!

  如果卡車司機是有人指使,那個買兇的人就很可能是文靜。

  楊霄從交警的電腦上拷貝了兩段錄像。

  他走出交警大隊後撥打了市局局長莫林的電話。

  楊霄沒有把楊寧出車禍的事情告訴父母。

  楊鎮南和關淑雲的身體都不太好。

  

  萬一急出病來,更麻煩。

  不過楊霄在第一時間聯繫了莫林,把楊寧的情況向他做了匯報。

  莫林是蓉城市公安局局長,早晚會得到消息,告訴他一來想暫時瞞著父母,二來有莫林過問,能更快地查清交通事故。

  要不然楊霄也不可能輕易從交警大隊帶走錄像。

  畢竟福安區的刑警管不到洛岱縣。

  沒有區裡的介紹信,洛岱縣交警和刑警沒有配合楊霄的義務。

  「小霄,寧寧怎麼樣了?」莫林一直在等楊霄的電話。

  如果不是楊霄攔著,他這個蓉城市公安局局長已經趕到洛岱縣了。

  楊霄走出交警大隊,找了個僻靜的角落,說道:

  「爹,我姐沒事。

  只是輕微的腦震盪。

  觀察兩天,如果沒事就可以出院了。

  我已經跟爸媽聯繫,你們別擔心。

  不過……」

  「臭小子,有什麼事就說,在我面前還吞吞吐吐的!」莫林的脾氣跟楊鎮南有的一比,要不兩人怎麼會成兄弟呢。

  楊霄說道:

  「我姐這次遭遇的車禍有問題!

  我懷疑是有人故意乾的。

  目標可能是我姐,也可能是嚴勛,或者他們兩個都是目標。」

  「有什麼證據嗎?」莫林沉聲問道。

  楊霄回答道:

  「有點眉目。

  不過我得請您幫我調查一下那個卡車司機。

  他的人際關係,銀行帳戶往來。

  還有我想親自到看守所審訊卡車司機。

  我需要您的授權。」

  「嗯!」

  莫林沉默了片刻,說道:

  「調查卡車司機沒有問題。

  你能不直接去看守所審訊嫌疑人。

  首先沒有立案,其次事故發生在洛岱縣,就算立案也是縣刑偵大隊偵辦。

  而且按照迴避原則,這個案子你也不能參與。

  臭小子,我知道你急。

  可是你要記住,你是警察!

  辦案子得講規矩,不能任性妄為。」

  莫林把楊霄教訓了一頓,繼續說道:

  「這個案子由洛岱縣刑偵大隊偵辦。

  你可以協助。

  放心,洛岱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是個可靠的人。

  交給她,我放心!」

  「好,謝謝您!」楊霄聽出莫林話里的意思。

  莫林沒有讓楊霄迴避。

  反而讓他協助洛岱縣公安局刑偵大隊辦案。

  意思就是變相地同意楊霄參與到案件的偵辦中。

  只是不能喧賓奪主。

  同時隱晦地告訴楊霄,洛岱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是他的人,完全可以信任。

  楊霄掛斷電話後不久,一個陌生電話就打到他的手機上。

  打電話的是個女人。

  自稱洛岱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名字叫郭瀾。


  她問清楊霄的地址就掛斷了電話。

  十幾分鐘後,一輛JEEP越野車停在楊霄的身邊。

  副駕駛的窗戶落下。

  開車的女人向楊霄招手,喊道:

  「楊霄?

  上車,我們換個地方說話!」

  楊霄拉開車門,坐進副駕駛。

  轟!

  JEEP越野車發動機發出一陣轟鳴,加速向主幹道竄了出去。

  楊霄打量郭瀾。

  搞刑偵的女警察可不多。

  能當上刑偵大隊大隊長更是鳳毛麟角。

  整個蓉城市幾十個大大小小的刑偵大隊,女大隊長一隻手都數得過來。

  郭瀾不到四十。

  身穿黑色的運動套裝。

  齊肩的頭髮整齊地梳理成馬尾,扎在腦後。

  看起來精明幹練。

  JEEP越野車停在河邊。

  郭瀾拉起手剎,從后座拿來一個文件袋遞到楊霄的面前,說道:

  「莫局長已經說明情況。

  這個案子我們刑偵大隊已經正式立案。

  這是卡車司機的資料,你先看一下,然後把發現的線索告訴我。

  等會我帶你去看守所。」

  「好!」楊霄打開文件袋,一邊翻看資料,一邊向郭瀾說起在交警大隊查看監控錄像時發現的線索。

  並且明確指出文靜具有重大嫌疑。

  陳選洪!

  三十九歲!

  綽號陳莽子。

  戶籍地址是奚川省蓉城市巨峰區楊柳街28號。

  有犯罪前科。

  曾經因為賭博罪、盜竊罪和故意傷害罪,先後三次被判刑,分別獲刑兩年、五年和九年,兩年前刑滿釋放。

  目前以開貨車,幫人拉貨為生。

  這是一個老油條!

  他這輩子幾乎一半的日子都在監獄裡度過。

  家裡有兩個孩子。

  由父母撫養。

  老婆在他第二次服刑的時候跟其他男人跑了。

  這樣的人沒有家庭觀念,跟光棍沒有什麼區別。

  這就是一個社會閒散人員。

  只要給錢,他們什麼都敢幹。

  文靜怎麼會和這樣的人扯上關係?

  楊霄記得楊寧跟他提起過,文靜的父母是奚川某國有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

  家境優越。

  難道是韓陽給她找的人?

  楊霄已經認定文靜具有重大嫌疑。

  不單單是直覺。

  從目前掌握的線索來看,文靜具備作案的動機,並且幾次出現在案發現場。

  差的只是把文靜和陳選洪聯繫起來的證據。

  郭瀾聽取楊霄提供的線索,沒有立刻發表意見,說道:

  「我們正在調查陳選洪的人際關係,通話記錄和核實他最近一段時間銀行帳戶的信息。

  走吧,咱們去會會這個陳莽子!」

  按照交通法,在一次交通事故中重傷人數等於大於三人,且對本次事故負主要責任,司機將被拘留三十天。

  三十天後如果被證實存在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司機的刑事責任。

  從本次交通事故來看,陳選洪只是疲勞駕駛。

  違反了交通法規,並沒有更加嚴重的違法行為。

  只要積極賠償受害人,很大可能會在三十天拘留期滿後被釋放。

  三十天對陳選洪來說並不長。

  因此他在看守所很自在。

  即使被帶進審訊室,臉上的表情依然很輕鬆。


關閉
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