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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不給錢,請人打工一年!

2026-09-18 12:05:49 作者: 凡爾蟲

  【告訴我,你怎麼知道我名字的?】

  這是伊蓮娜的新問題。

  對於林子恆來說,這是一個很難回答的問題!

  因為。

  在前世,伊蓮娜沒有說過她十三四歲時的情況。

  也就是說,對於伊蓮娜的現狀,林子恆幾乎一無所知。

  無論他怎麼說,都很容易被伊蓮娜拆穿。

  比如:

  他說資訊來自伊蓮娜當前電腦,是木馬收集的資訊。

  萬一伊蓮娜從未在電腦存過個人資訊,這條謊言直接不攻自破。

  如果他說,資訊來自伊蓮娜的hotmail郵箱,同樣可能踩雷。

  俄國人的名字其實是很長的。

  

  他們的郵箱所用名字,經常是個簡寫的暱稱。

  就像「米哈伊爾」這個名字,在郵箱使用時經常就是「米沙」。

  同理,伊蓮娜在郵箱裡用的名字,很可能是「蓮娜」,而不是「伊蓮娜」。

  而「蓮娜」這個名字,其全稱除了「伊蓮娜/葉蓮娜」,還可能是「阿廖娜/埃琳娜」。

  林子恆說是在郵箱看到的名字,同樣等於自曝謊言。

  至於說——來自某人的介紹,更是經不起追查。

  意識到這些難題的林子恆,直接生出了擺爛之心。

  想不出保險答案,乾脆就不想了!

  愛咋咋的!

  這時,房門突然被開啟,穿著圍裙的艾沐瑤輕手輕腳走了進來。

  看到林子恆,她不由愣了一下:「我還以為你沒起床呢。」

  林子恆笑了笑:「剛睡醒。」

  艾沐瑤道:「我來叫你吃飯,最遲二十分鐘就可以開飯了。」

  林子恆馬上點頭:「我準時到!」

  「嗯。」艾沐瑤應了一聲,轉身走出臥室。

  因為沒再關門,客廳的電視聲音變得更加清晰。

  這時已經不是唱歌,而像是談話節目。

  「……今年甲A的揭幕戰,將在下周日於鵬城舉行。

  對陣雙方,分別是代表我省的水進坊足球隊,以及鵬城平安隊。

  這是全興隊改名以後的首戰……」

  伊蓮娜再次發來一條訊息:【怎麼回事,又不說話了?】

  你自己非要問東問西,把天聊死了,不道嗎?

  林子恆心裡埋怨。

  不過。

  不回答肯定是不好的,就隨便發過去一句話:【剛才聽到家鄉球隊的事,走神了。】

  發完以後,隱隱覺得腦中生出了什麼靈感,一時卻又抓不住它。

  伊蓮娜回復道:【我向你提了個問題呢,你怎麼不回答?】

  問題?

  足球?

  踢皮球!

  林子恆臉上露出喜色,飛快輸入一行文字:【以你的聰明頭腦,難道想不到答案?】

  沒錯!

  林子恆的靈感就是「踢皮球」!

  把問題踢回去,讓伊蓮娜自行腦補!

  按照他對伊蓮娜的了解,伊蓮娜肯定會腦補的。

  果然!

  過了大約十五六秒,伊蓮娜的腦補來了。

  【我該是不小心中了你的木馬,讓木馬看到了我的ICQ聊天記錄。

  那裡面有我的名字和郵箱資訊。

  你就給我發郵件,對我惡作劇。】

  林子恆有九成的把握,伊蓮娜沒有故意詐他。

  但為保險,依然只給了含糊的回覆:【你果然很聰明!】

  伊蓮娜的下一句是:

  【那你告訴我,那個木馬現在還在嗎?這是我爸的工作電腦,絕對不能泄密的!】

  顯然,伊蓮娜把林子恆的回答當做肯定,認為上一個問題已經有了答案。


  林子恆徹底放下心來。

  【在你連續三次輸入9527以後,它們就自殺了。】

  【謝謝,親愛的,我會記住你這個人情。】

  【記我人情就好,我恰好有個事,非常適合你去做。】

  【你還是想讓我給你當免費僕人嗎?不可能!】

  【蓮娜,你現在在學駭客技術吧?那是浪費時間!我是帶你做正事,順便教你一些有用的東西!】

  【在阿美利卡,沒有免費做工的事。你要麼按天給報酬,一天一百美金。要麼按專案計算,一千美金起步。】

  我要是有錢,還用得著找你這個童工嗎?

  林子恆心裡吐槽,卻不得不好好哄著。

  一是他對伊蓮娜的人品有自信。

  二是伊蓮娜已經展示出了過硬的程式實力,不用就浪費了。

  再說,他和伊蓮娜拉扯半天,若還把伊蓮娜放跑了,豈不是白白消耗腦細胞?

  回憶著前世與伊蓮娜的相處情況,林子恆忽然眼睛一亮。

  前世在家休息時,兩人除了一起做飯,就是各玩各的。

  林子恆的喜好是打遊戲,或看LOL比賽直播。

  伊蓮娜則是彈吉他,或者彈電子琴。

  這意味著,可以拿好聽的樂曲給伊蓮娜,當作她的報酬。

  對於林子恆來說,這太容易了。

  至於拿著這些樂曲送人,會不會太虧了?

  至少在這個年代,不會存在這種問題。

  在手機鈴聲下載服務興起之前,好歌好曲都不值錢!

  香港的頂尖作曲家黃沾,賣斷一首好歌曲也就幾萬塊錢。

  若是不出名的音樂人,甚至只能賣兩三千塊!

  阿美利加的音樂圈目前是全球最火的,但也只能把這價格提個三五倍。

  只有頂尖好歌被唱火了,作曲者才能賺到大錢。

  但那屬於細水長流,時間周期十分漫長。

  根本解決不了林子恆當前急需用錢的難題。

  【我給你寫三首歌,很好聽的那種,這樣可以吧?】

  【你還會寫歌?】

  【我說了呀,我精通吉他,熟練電子琴,懂得編曲不奇怪吧?】

  【懂樂器的人多了,有幾個是會編曲的?】

  【你這樣說也對,但我的確編了好多曲子。我拿三首好曲子給你,當成你的報酬,如何?】

  【我是駭客呀,駭客誰喜歡出風頭?無論你給我多好的歌,我也不會去唱。】

  【我送三首好歌給你,並且保證至少有一首歌能火。你把歌交給別人去唱,收取版權費。如果三首歌全部火了,你就賺大發了。】

  【也就是說,我需要先幫你賺到錢,再用這些錢幫你做事?】

  【我讓你去運營這三首歌,也是想要考察一下你的能力。你要是沒有執行力,害怕挑戰,就當我沒說過!】

  【呵呵,激將法!不過,如果你的要求不過分,我可以考慮接受!】

  【三支好曲譜,換你為我工作兩年,如何?】

  【半年!】

  【一年,不能再少了!】

  【那你先發一首歌過來,讓我看看你的水平。】

  【等我一下,我去翻翻我的創作草稿。】

  林子恆當然沒有創作歌曲的草稿。

  他只是需要想一想,抄一首什麼歌曲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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