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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5章 現場複述殺人過程

2025-09-21 20:02:52 作者: 我是九門喪彪

  用魯米諾試劑噴灑地面,淡藍色的螢光瞬間亮起 —— 與前期勘查發現的 「43 碼馬丁靴印」 完全吻合,鞋印的步長、步寬與張寶山的步態特徵一致,且鞋印邊緣沾著的紅褐色泥土,與磚窯內的土壤成分完全相同。「你和李逵見面後,說了什麼?做了什麼?」 小周追問,鏡頭對準張寶山的臉,捕捉他每一個細微的表情。

  張寶山的頭垂得更低,手指無意識地摳著手銬:「我跟他說,錢在磚窯裡面,讓他跟我進去拿。他一開始有點猶豫,說裡面太黑,我就騙他說『裡面涼快,順便跟你說點事』,他才跟著我進去。」 他慢慢走進磚窯,勘查燈的光束照亮他腳下的路,「我們沿著這個方向走,大概走了 10 米左右,我就停下來跟他說,讓他別報警,那 2 萬塊錢就當是好處費,可他說『這是違法的,必須報警』,還拿出手機要打 110。」

  他指著磚窯東側的牆面,那裡有一處新鮮的擦痕:「我急了,就從袋子裡拿出麻繩,趁他低頭按手機的時候,繞到他身後,把他的雙手反綁在身後。他掙扎的時候,後背撞到了牆上,留下了這個印子,」 張寶山的聲音帶著恐懼,仿佛又回到了那個下午,「他喊著『放開我』,我怕被人聽到,就用手捂住他的嘴,把他往磚窯深處拖。」

  技術人員上前檢查牆面的擦痕,測量結果顯示擦痕長度 30 厘米、寬度 5 厘米,與李逵工裝外套後背的磨損痕跡完全吻合,且擦痕處提取到的纖維,與李逵外套的棉混紡纖維成分一致。「你拖拽他的時候,用了多大的力氣?他有沒有反抗?」 小周繼續追問,鏡頭掃過地面的拖拽痕跡 —— 與張寶山描述的 「從入口向深處拖拽 10 米」 完全對應,痕跡寬度與李逵的體型一致,邊緣還殘留著少量灰褐色麻繩纖維。

  「他反抗得很厲害,腳踢到了地上的碎石,還想用膝蓋頂我,」 張寶山的身體微微發抖,「我沒辦法,就從袋子裡拿出那把碳鋼刀,在他面前晃了晃,說『你再動,我就不客氣了』,他還是不配合,我就用刀劃破了他的外套,想嚇唬他,結果他更激動了,掙扎著要逃跑。」 他指著地面的一處碎石堆,「我沒拉住他,他摔倒在這裡,額頭撞到了石頭上,流了血,我看到血就慌了,怕他跑出去報警,就拿起地上的石塊,朝他的脖子打了一下,他『啊』了一聲就倒在地上。」

  技術人員在碎石堆旁噴灑魯米諾試劑,淡藍色的血跡螢光清晰顯現,與法醫鑑定的 「李逵頸部左側 5×6cm 皮下出血」 形成的失血特徵一致,石塊的形狀也與鈍器損傷的接觸面形態完全匹配。「他倒下後,你又做了什麼?」 小周的聲音依舊平靜,卻帶著不容置疑的威嚴。

  張寶山的呼吸變得急促,眼淚從眼角滑落:「我怕他醒過來,就又拿起石塊,朝他的胸口打了兩下,直到他不動了…… 我蹲在他旁邊,聽他的心跳,發現沒聲音了,才知道自己殺了人。」 他指著屍體當時的位置,那裡的泥土已經被翻動過,「我把他的屍體拖到這裡,用旁邊的枯葉蓋了一下,想掩蓋住,然後就拿著麻繩、刀和他的手機、錢包,趕緊跑出去。」

  技術人員在張寶山指認的 「屍體位置」 提取到少量血跡,經檢測與李逵的 DNA 完全匹配,且枯葉堆里殘留的纖維,與李逵運動褲的材質一致。「你離開磚窯後,去了哪裡?怎麼處理的作案工具和李逵的物品?」 小周跟著張寶山走出磚窯,鏡頭轉向廢棄採礦路的方向。

  「我先開車把麻繩和刀送到採礦路的摩托車上,」 張寶山指向採礦路中段的位置,「我的紅色摩托車就藏在那裡的樹林裡,我把麻繩和刀放在摩托車的後備箱裡,然後返回磚窯,把李逵的手機和錢包扔進了旁邊的溝壑里 —— 那裡的水流急,我想讓手機和錢包被沖走,找不到證據。」 他頓了頓,補充道,「之後我就開車去了環城路的施工路段,把車藏在那裡的廢棄廠房裡,騎摩托車回了家,第二天早上才敢去把車開回來。」

  技術人員根據張寶山的指認,在採礦路的樹林裡找到了摩托車停留的痕跡,地面的輪胎印與張寶山摩托車的輪胎花紋完全一致;在溝壑里打撈到了李逵的手機和錢包,雖然手機已經損壞,但 SIM 卡仍可識別,錢包里的現金已不見蹤影,與張寶山供述的 「拿去還賭債」 一致。

  整個指認過程持續了兩個小時,張寶山的每一句供述都與前期的現場勘查、法醫鑑定結果精準對應:殺人位置的石塊與鈍器損傷匹配,拖拽痕跡與足跡、屍體形態吻合,作案工具的藏匿地點與物證提取位置一致,手機錢包的丟棄地點與打撈結果對應。甚至連他提到的 「李逵額頭撞在碎石上」,都與法醫鑑定的 「右側顳部 3×4cm 頭皮血腫」 完全吻合,沒有任何遺漏或矛盾。

  當指認結束,警員再次將張寶山架起時,他突然掙脫開來,朝著磚窯的方向跪了下去,雙手捂著臉嚎啕大哭:「我錯了…… 我不該殺他…… 我對不起他的家人……」 哭聲在山坳里迴蕩,卻再也無法挽回逝去的生命。小周看著眼前的一幕,關掉執法記錄儀,心裡清楚,這場指認不僅還原了案件的完整真相,更用鐵證將張寶山的罪行徹底釘死,為李逵的家人帶來了遲來的正義。

  警車駛離北山時,晨霧已經散盡,陽光透過樹林的縫隙灑在地面,金色的光斑在車身上跳躍。小周坐在副駕駛座上,看著手裡的指認記錄,每一個細節都標註著 「與證據吻合」,他拿出手機給李明發了條消息:「張寶山現場指認完成,供述細節與勘查、屍檢結果完全一致,證據鏈閉環。」 很快,李明回覆:「好,辛苦你們,後續按程序移交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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