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周三下午。
京北大學法學院大禮堂門口擺著易拉寶,上面印著吳秉正戴金絲眼鏡的照片,底下兩行大字:
《未成年人犯罪的理論邊界與司法實踐》
主講人:吳秉正教授
宋貴站在門口,抬頭看了一眼,嘖了一聲:「這排面,跟明星開演唱會似的。」
陳劍壓低聲音:「你收斂點。這是學校,不是洪市。」
張偉背著包,手裡攥著三張票,左右張望:
「宋律,徐會長真不跟咱們一起進去?」
宋貴掏出手機,徐會長正好發來一條消息:我去找院長,你們自己進去。別丟人。
「看見沒?」宋貴把手機揣回去,「會長去走上層路線了。咱們走群眾路線。」
陳劍皺眉:「你算什麼群眾。」
「外聘律師,八百塊一個月,怎麼不算群眾?」宋貴理直氣壯,抬腳就往裡走,「走,看戲。」
大禮堂里已經坐了大半。
前三排是法學院的學生,拿著筆記本。
後面幾排混著旁聽生、媒體記者,還有幾個舉著手機支架的,一看就是來直播的。
宋貴三人找了個靠後的位置坐下。
張偉剛坐下就掏出手機,調成錄像模式。
陳劍看了他一眼:「你幹什麼?」
「錄證據。」張偉說。
「這是公開課,有官方直播。」
「官方直播是他們的,我錄的是咱們的。」張偉說得認真。
宋貴拍拍他肩膀:「有長進。」
兩點整,吳秉正走上講台。
他比照片上還瘦,西裝熨得筆挺。
一開口,聲音溫和,帶著那種常年講課的從容。
「各位同學,各位同仁,今天我想和大家聊一聊未成年人犯罪的理論邊界。」
大屏幕上翻過一頁PPT,是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條文。
吳秉正用雷射筆點著那行字:
「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大家注意,」吳秉正說,「這是例外中的例外。」
他頓了頓,掃視全場。
「為什麼要設置這麼高的門檻?
因為未成年人不是小號的成年人。
他們的前額葉沒有發育完全,衝動控制能力弱,可塑性強。
我們懲罰一個孩子,不是為了報復,而是為了教育、矯治、挽救。
所以,最高檢核准追訴,必須嚴格再嚴格,不能因為民憤就開口子。」
台下學生點頭,有人飛快記筆記。
直播間裡,彈幕稀稀拉拉地飄過:
「吳老師講得真好。」
「法治精神。」
「不能輿論審判。」
吳秉正繼續講。
從刑責年齡的歷史沿革,講到國際趨勢,又講到社會調查報告、心理評估、專門矯治教育。
PPT一頁一頁翻,條理清晰,引經據典,時不時還開個溫和的玩笑,引得學生們輕笑。
宋貴坐在後排,翹著二郎腿,臉上沒什麼表情。
陳劍低聲說:「他講得確實有水平。」
「廢話。」宋貴說,「沒水平能上千萬閱讀?」
張偉湊過來:「宋律,您到底要問什麼?」
宋貴沒答,只看著台上。
吳秉正講到最後一頁,PPT上出現一行字:
「法治的進步,往往體現在對弱者的克制。」
「好,時間差不多了。剩下一點時間,大家可以提問。」
主持人剛拿起話筒,宋貴就站起來了。
「吳教授,我有問題。」
全場回頭。
主持人愣了一下:「這位先生,請先自我介紹。」
「宋貴,洪市來的律師。」宋貴說,「目前受檢察院外聘,參與故縣案審查起訴階段工作。」
禮堂里嗡的一聲。
前三排的學生齊刷刷回頭,後排的媒體記者立刻把鏡頭轉過來。
直播間彈幕瞬間多了起來:
「誰?宋貴?」
「故縣案?」
「就是那個三個小孩挖坑殺人的案子?」
「我靠,律師來踢館了?」
吳秉正臉上的笑依舊。
「宋律師,請講。」
宋貴往前走了兩步,站在過道中間,仰頭看著講台。
「吳教授,您剛才講了一個小時,講得很好。
刑責年齡的歷史,國際趨勢,未成年人可塑性,社會調查報告,專門矯治教育。
我都聽懂了。」
他頓了頓。
「但我有一個問題,一直沒想明白。」
「您說,刑法修正案十一把刑責年齡降到十二歲,是例外中的例外。
最高檢核准追訴,必須嚴格再嚴格,不能因為民憤就開口子。」
「我想請教您......」
宋貴的聲音沉下來,一字一句:
「故縣案,三個孩子,提前挖坑,騙被害人進大棚,用鐵鍬打了三十多處,事後串供。
這些事實,如果都不算您說的例外中的例外,那請您給一個標準:
什麼樣的未滿十四歲殺人案,才配得上這個例外?」
禮堂里安靜得能聽見空調聲。
吳秉正沉默了兩秒,笑了笑:
「宋律師,個案情況很複雜,不能簡單對比。
我們講的是理論邊界,具體案件要由司法機關依法,」
「我還沒問完。」宋貴打斷他。
「您說不能因為民憤開口子。
那如果因為專家文章就輕縱,算不算另一種口子?
您這篇文章,昨晚發的,閱讀量過千萬。
您說,這是不是也在給司法機關開口子?」
吳秉正的嘴角抽了一下。
「我只是從學術角度探討。」
「那您探討的結論是什麼?」宋貴緊追不放,「您支持對故縣案三個孩子核准追訴,還是不支持?
一個字,支持,還是不支持?」
禮堂里有人倒吸一口涼氣。
前排一個女生小聲說:
「這也太直接了吧……」
旁邊男生眼睛發亮:
「牛逼。」
直播間彈幕徹底炸了:
「臥槽!宋貴好剛!」
「吳教授被問住了!」
「支持還是不支持?說啊!」
在線人數從幾千猛漲到幾萬。
吳秉正站在講台上,手還握著雷射筆。
他試圖保持風度,聲音依舊溫和。
「宋律師,法律不是非黑即白。
核准追訴有嚴格的程序,要綜合考慮社會危險性、矯治可能性、被害人意見、輿情風險,」
「您說的這些,我都知道。」宋貴說,「如果故縣案不核准追訴,是不是等於告訴全國,未滿十四歲,預謀殺人、串供,只要社會調查報告寫得漂亮,就可以不追訴?」
「我沒有這樣說。」
「那您給個刻度。」宋貴問,「三個孩子,挖坑,騙人,鐵鍬打三十多處。
您覺得,這夠不夠情節惡劣?
夠不夠特別殘忍?
您說夠,那您就該支持核准。
您說不夠,那請您告訴全國老百姓,什麼樣的未滿十四歲殺人,才叫夠?」
吳秉正張了張嘴。
「這個問題,我們課後再交流,」
「課後再交流,直播就關了。」宋貴笑了一下,「您就在這兒說。
支持,還是不支持?
為什麼您所說的案例,要讓我們寬恕加害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