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仲迅速來到了那面岩洞時,發現那個傢伙剛站起來,雖然是背對這面,卻因聽風辨器扭轉了臉,遭到了痛擊。
毛仲看到,那傢伙的雙手本能地捂著鼻子,估計,那裡夠酸夠麻夠辣,也肯定夠疼的,因為,一大片血花從手指里湍急地滲透著。
在地上,毛仲發現了一堆衣服,還有一把新的倭刀,以及自己剛砸進來的另一把倭刀,他輕鬆地撿起一把。
倭寇很有經驗,儘管鼻子痛得厲害,連看都不看,還是向著洞口奔去。
毛仲豈能給他機會?倭刀一攔,直接削在他的小腿腿骨上,那裡,沒有任何肌肉,只有皮包骨頭,對於傷害,人類是最難以忍受的。
倭寇呀一聲大叫,雙手下意識地往傷腿上一抱,跌倒了。
這傢伙真不簡單,跌倒以後,還不老實,非常狡猾地在地上翻滾,以躲避可能的新攻擊。
毛仲連連揮刀,也不管目標和方位,劈里啪啦就砍了七八刀,刀刀兇狠瘋狂。
倭寇終於癱軟在地上,當毛仲看清楚時,只見他的雙腿和一支胳膊都實現了大角度地彎曲,肯定是被砍折了。
毛仲以刀尖直指,很不愉快地刺殺,捅爛了敵人的咽喉,使之再不能發出任何聲音。
不過,倭寇的能量還是不小的。軀體的掙扎,象被割了脖子的公雞,很不消停,氣得毛仲只能一腳踩到他的胸膛,從中間偏左的方向狠狠一戳。
血,泉水一樣,打濕了毛仲的手臂,刀,和臉。
毛仲稍事喘息,然後,將這倭寇的屍體拖到岩洞的深處,過程中,他發現了一個被捆綁著女人。年輕的女人俊俏的臉,恐懼的看著他,甚至忘記了羞澀。而她雪白嬌媚的身體,也給了他極大的震撼。
用刀將她手腳和腰上的繩索都割開了,女人一下子就衝上來,抱住了她,用奇怪的語言快速地訴說。
「說漢語!」
女人一愣,隨即用生硬的漢語說:「謝謝你,」
毛仲從口音里感覺了異樣,低頭細看時,發現她是西方人,白種人。
「哪國的?」
「西班牙。」
「快穿衣服!」
毛仲過來這邊兒,將所有的繩索都割斷了,拯救了兩個女人,這倆人,竟然也是白人。簡單一問,才知道,她們是西班牙殖民軍的隨軍家屬,從台灣島出發,北上韓國做玻璃球等小玩藝兒換金銀的暴利生意,因為風暴被吹散,結果落到了一群可怕的壞人手裡。在島嶼海灣里的船隻中,就有一艘中型船隻是她們的。
三個西班牙女郎都能說一口聽得懂的漢語,因為她們的丈夫就駐紮在台灣。
毛仲從常識里知道,西班牙艦隊最早在1607年入侵台灣,曾建立短暫的殖民統治,後來才被荷蘭人驅逐,荷蘭人的殖民時間是:1624年-----1662年,整整三十八年。
一想到她們是西方殖民主義者的傢伙,毛仲的心裡就奇怪的舒服起來,西方人沒幾個是好東西,歷史上侵略中國,禍害中國人民,現在,又派遣空軍,使用艦載飛彈系統襲擊人家非洲的主權國家,赤裸裸的,卑鄙地支援反對派,麻辣隔壁,要不是你們禍害人家非洲人民,老天爺也不會起大風暴,連帶著將「戈得拉加斯」號上的英雄特種兵也吹到大明朝!
東方強盜和西方強盜婆的人性大碰撞,嘿嘿,老天報應!
毛仲想著那兩個先開始還掙扎抗拒,後來很有些享受吟哦,幾乎是唱歌的西班牙女郎,再也沒有憐香惜玉,又看看第一個拯救的女人:「你叫什麼名字?」
「漢名是菲麗婭。」
「哦,菲麗婭,你們現在還有多少人落在倭寇的手裡?」
搖搖頭,菲麗婭很困惑,「不知道還有幾人活著。」
「被倭寇俘虜時,你們有多少人?」
「三十七個人,十六個女人,八個孩子,十個水手,一個船長,一個大副,一個二副。」
「那些船長大副們呢?」
「不知道。我看見兩個水手被他們活活用石頭砸死了。」
「現在,你們怎麼辦?想往哪裡去?」
「我們想回台灣,想回菲律賓。」
毛仲揣測著,菲律賓也是西班牙的殖民地,而且是在亞洲最大的殖民主義統治區,直到1905年美國挑戰老牌帝國主義,發動了美西戰爭以後,才將之納入了自己的勢力範圍。一直統治到1946年,才被迫宣布其為獨立國家。
「那好吧,你們自己回去吧。」
菲麗婭嚇壞了:「偉大的英雄,求求您,別丟下我們!要是那些壞人來了,我們就沒命了!」說著,赤裸地靠上來,糾纏著毛仲的衣服。而另外兩名西班牙女人,也趕緊上來,攔截了他的去路。
毛仲冷冷一笑:「如果希望我提供保護的話,你們該明白規矩。」
「您說。大明天朝的紳士。」
「你們是我的奴隸,是我的戰利品,永遠聽我的話。服從我的命令。」毛仲冷酷地說:「否則,我就扔下你們不管了,隨便那些日本倭寇在玩膩了以後,宰吃了你們的肉。」
三個西班牙女人面面相覷,基本能夠聽懂毛仲的意思,恐怖地思考了片刻,馬上答應了。
「那好,永遠不要跟我提所謂你們的台灣和菲律賓,也不要提你們的強盜垃圾丈夫,否則,老子也可能立刻變成倭寇!」
三個女人連連點頭。
「穿好衣服,聽我的話,準備戰鬥。」毛仲命令道。
簡單的交流以後,毛仲知道,這些女人會開槍,但是,西班牙人船上的槍全是老掉牙,但在當時世界上還是最先進的所謂佛朗機火槍,屬於點火才能擊發的火繩槍,前膛裝散火藥,以鐵棍搗實以後,裝填鉛彈砂子,要開一槍,費盡心機。
毛仲知道,這種裝備的水平,在一八六一到一八六五年的美國南北戰爭時期,還是主流的情況。
「火槍和火藥呢?」
女人搖搖頭。
毛仲沉思默想了一會兒,決定在洞穴里伏擊敵人,最好的方法是,引誘。於是,他叫三個女人幫忙,將另外兩具屍體也處理了,讓一個女人去洞穴外面尖叫。「你叫比爾麗?好,就你去!看見了倭寇來,立刻往洞裡跑。你叫什麼?露西?好,你拿著那把倭刀,還有你,菲麗婭,準備戰鬥,跟隨你們的新主人!」
「是,主人!」不僅僅是因為西方的潛規則,更是毛仲的兇悍,一人殺死三個倭寇的壯舉,已經讓這三名西方女人對他深深地恐懼和崇拜。而他說話時不容置疑的聲音,甚至讓她們著迷。
「哦,你,露西,脫掉衣服!這麼站著!對!」
「主人,你,你是不是要?我,我,」露西緊張起來。為難地看了看菲麗婭,而後者一聽,急忙將臉轉向了一邊兒。也許,在她看來,新的主人要做什麼,都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不,花痴,你是第二個誘餌!」
「哦!」露西長長地出了一口氣,看著毛仲的眼神有了些感激。
比爾麗的聲音,長長的在洞穴外面嘶鳴起來,持續了十秒鐘,按照計劃撤進洞裡。
「會用弓弩嗎?」毛仲問。
比爾麗搖頭。
毛仲給了她一把刀,讓她自己躲避在岩洞的深處,然後,自己一把刀,一架弓弩,也躲避到了岩洞深處。
不久,外面響起了零亂的腳步聲,再接著,地面沸騰了。毛仲靜靜地伏著,將耳朵貼在洞壁上,覺察著敵人的數目。
不多,四個人,清一色倭刀,火槍,刀插在腰間,手裡把玩著火槍,那種姿態,非常可笑,顯然,火槍不是倭寇們的最愛,貌似那一時期,日本的火槍技術也是世界一`流的,最後被鼠目寸光的幕府將軍嚴令銷毀禁止了。
「那小妞兒怎麼跑到外面了?」四個倭寇操著漢語,讓毛仲沒有情報收集的障礙。不過,四個傢伙馬上就哈哈大笑起來。因為露西再次將衣服剝光了,袒露在洞穴中間,那種歐羅巴人雪白滑膩的皮膚和苗條的身材,立刻讓四個倭寇慾火中燒。「他們人呢?真是笨蛋,連幾個西班牙女人都整不舒服,」一面說著,幾個倭寇向著洞窟里進來,這時候,按照要求,菲麗婭在洞窟的那邊尖叫一聲,將身體從洞窟中間的分隔露出,以吸引倭寇的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