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程灰從裡面走出來的時候,已經是半個小時之後了。
嘎吱——
別墅的大門被推開,只見程灰紅著眼睛從裡面走了出來。
程小染有些著急的走上前,一把輔助的,有些搖搖欲墜的她:「姑姑……你沒事兒吧?」
程灰拍了拍她的手背,用著僅有兩人才能聽到的聲音說道:「調查的怎麼樣了?」
「已經找到了懷疑的地方,六爺那邊都已經記錄了下來,我們現在可以離開了。」
「這就好……」
其實如果不是為了想要尋找到田三爺的下落,程灰今天根本就不可能過來見方千重的。
對於這個男人,多一面不如少一面。
王庭走過來,站在程灰面前欲言又止。
程灰只是淡淡的看了他一眼,說道:「送我和小染回去吧。」
「四爺……難道以後你真的不來見我們了嗎?」
王庭的聲音里有著掩蓋不住的落寞。
程灰突然挺直脊背,站在陽光底下從容一笑,在這一刻,她又恢復到了往日雷厲風行的程四爺。
「八門和方家本就有著血海深仇,我和你們自然是不會有任何來往,今天過來,只是想要斷絕前塵往事,恐怕下一次見面……我們就要拔刀相向了。」
聽著她的話,王庭卻是愣了一下,好半晌後這才木訥的張開了嘴:「我……我是不會用槍指著您的。」
然而並沒有任何人去回答他的話,程灰帶著程小染徑直的走出了莊園,上了車。
王庭只好不再提起此事,默默的開車將兩人送了回去。
這一路上,程灰對於在別墅里發生的事情緘口不提,嫵媚的眸子一直看著窗外,思緒也飄到了遠方。
程小染坐在她的身邊,感受到了自家姑姑的心不在焉,眼神里更多的都是擔心之色。
她並沒有愛過人,也體會不到這種求而不得的感覺有多難過,雖然現在身邊的女人隻字不提,但是也能夠感受到空氣中瀰漫著淡淡的悲傷。
莊園。
方千重面無表情的從別墅里走了出來,徑直的朝著後花園的方向走了過去。
一路暢通無阻,直接來到了小木屋前。
他走在有些陰暗潮濕的石梯上,徑直向下。
等來到一扇大鐵門前,在門前站著兩個守衛。
守衛恭敬地著他點了點頭,這才開啟封閉已久的大鐵門。
方千重走進去,目光落在角落裡的鐵架子上。
仔細看去就會發現,上面掛著一個已經被折磨的不成人樣的人,那人好像也知道他來了,緩緩的抬起頭來,不停的大聲嘶吼著。
猶如野獸般的咆哮聲,在這昏暗的地下久久的迴響著。
方千重看著他的模樣,淡淡的笑了笑,開口說道:「田三爺……都已經兩年了,你怎麼還是這樣沉不住氣呀?」
「方千重!有能耐你就殺了我,否則千萬不要讓我活著出去,我是絕對不會放過你的。」
田三爺的聲音充斥著濃濃的仇恨,那一雙鮮紅的眸子在昏暗的燈光下死死的瞪著方千重。
如果眼神可以殺人的話,恐怕早就已經殺了他千百遍了。
可是對於這樣的眼神,方千重好像早就已經習以為常了。
他面無表情的說道:「當年就是你,把我回國的父母殺死的,我現在只是再替他們二人報仇。」
「呸!方家的人都該死!」
田三爺仰天長嘯。
「我是絕對不會讓你這樣輕易的死去的,我就是要折磨你,讓你活的越久越好,只有這樣,我才能夠解了心頭之恨。」
「方千重!有能耐你就直接殺了我。」
田三爺再一次的重複著這句話。
其實這兩年來,他有多想要自殺未果,這種被人囚禁者的暗無天日的生活,不光是身體的摧殘,更是精神的摧殘。
這樣的日子,他早就已經受夠了。
方千重輕輕的鬆開了手,拉開了和田三爺之間的距離,轉身朝著外面走去。
「我是絕對不會讓你死的,只有你活著才能被我死去的父母贖罪,這是你應得的報應。」
當年,方千重還只是個十二三歲的小孩子時,跟隨父母一起回國,原本只是一次簡單的彈探親,可是就在去機場路上的時候,居然發生了車禍。
而那個時候的他,在昏迷之前眼睜睜的看著田三爺將兩把刀插進了父母的胸膛。
而他也因此躲過了一劫……
那一幕過去了這麼多年都沒辦法忘記,所以這些年來一直致力於摧毀八門。
八門……
應該要付出血的代價才行啊。
「方千重!你不得好死!」
「我會殺了你!殺了你!」
……
身後傳來野獸般的咆哮聲,感受著田三爺的意志已經在逐漸的被摧毀,方千重臉上的笑容也越來越大。
對啊……
他和程灰本就有著各自的使命,無論如何都不會走到一起的兩人,他已經努力的去嘗試改變,但是這一次,程灰再一次的為八門放棄了他,既然如此……那麼就也不用再講任何情面了。
當方千重走到地面上後,臉上的落寞瞬間消失的無影無蹤,取而代之的是古水無波。
他一邊走一邊說道:「今天就訂回國的機票,給王庭打個電話,等一下直接去機場,而你們一定要看好這裡的人。」
「是,方爺!」
沒有看到一個人影,但是卻能夠聽到齊刷刷的回答。
這些人訓練有素,個個身手不凡,更是配備著先進的武器,這些年來都安然無恙。
國外,出了點事情,方千重必須第一時間趕回去才行。
然而此時此刻的他還並不知道,易小六人已經開始在籌劃著名怎樣才能將田三爺救出去的計劃了。
當程灰和程小染到達目的地後,就從車上下來。
王庭有些戀戀不捨的看了她一眼,最終恭敬的說道:「四爺……等一下,我就要跟著方爺回國了,希望您可以照顧好自己。」
程灰愣了一下,有些詫異的看著他:「方千重要回M國了?」
「是!」
王庭回答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