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人坐在石凳上,靜靜的品著茶。
臥槽,這個氣氛有點不對勁啊……汪小凡最不喜歡的就是氣氛沉默,「那個,辛老,我可以去前店逛逛你出售的那些東西嗎?「
「當然可以,前面店里的東西都是我半年前收購來的,卻鑑定不出來的一些東西,我只是把它們放在店裡看看有沒有識貨的人看出什麼名堂。
可惜這半年來沒有一個人詢問過這些東西,我就把它們當成擺設了!」
辛老喝了一口茶,緩緩道來。
「哦?是嗎?那我去逛逛了!」
說完,汪小凡迫不及待的逃離這個地方。
來到前店,依舊是稀稀疏疏幾個人晃了幾圈又出去了。
這些破爛有什麼用啊!還不如當廢鐵拿去賣!
「屁,你懂個毛,這裡面全是寶貝啊!誰TM這麼敗家啊!」穆老的聲音當即從心底里響起,差點沒把汪小凡的小心肝給嚇出來。
「拜託,穆老,您老人家可否出來先打聲招呼!」
「廢話,我這不剛醒來就看到這麼多寶貝被擺在這裡麼!忍不住就大聲了點,你至於嗎?」穆老不屑的說道。
「寶貝!」汪小凡一聽到這玩意就眼睛發亮,剛才主要是被嚇著了,沒有聽清。
「當然,法器二十四天象就擺在裡面呢!」
饒了饒頭,汪小凡皺著眉問道:「二十四天象?這是什麼?」
「這玩意是個法陣,不過可惜可惜啊……」
尼瑪……穆老,可否請你說話不要說半截可以麼?可惜什麼啊?
「可是只是個殘破的法陣。」
「殘破?是不是不能夠用了?」
「不是,只是威力小得弱爆了!」
「有多小?」
「可以滅殺金丹期以下的修真者!」
逆爆天了!汪小凡一臉驚呆的聽著穆老介紹這個二十四天象,滅殺金丹期以下是什麼概念,那就是毛僵境以下汪小凡絕對可以無敵手。
「這個……還……叫威力小?」
他已經無法用語言形容了!
「切,沒見過世面的人,啊不,殭屍!要知道二十四天象可是誅神的法器,你小子踩了不知道多少狗屎才能夠看見這玩意。
只不過這個二十四天象碎片只有十二分之一,如果收集齊了的話,絕對是殺上天界都可以。」
穆老的一番話說得汪小凡那是熱血沸騰,差點沒有放下所有事情去全世界搜集這玩意的念頭。
「不過,這法器要需要機緣,不是簡簡單單去找就可以了,有靈性的法器都是物擇主,而不是主擇物。」
這句話猶如晴天霹靂,將汪小凡雷得內里外焦。
臥槽,又是不過,你逗我開心吧!汪小凡差點沒一口老血噴出去。
「你這小子貪心不足啊,光是這個殘破的法器也足夠讓你橫行一時了,但是,記住,以身為武器才是王道!東西在左上,再往右邊的那個……」
依次告訴完汪小凡東西的順序,穆老的聲音逐漸消失在汪小凡的內心中,恐怕又去酩酊大睡去了吧!
「以身為武器……」
汪小凡正琢磨這句話的時候,身後傳來砰的撞地聲。
「嗯?兩位大哥!」
回身望去,汪小凡目瞪口呆的看著倒在地上的兩個血人,一樣就認出了他們的身份。
「這是怎麼回事?」
趕緊迎了上去,扶著兩人坐在店內椅子上。
門外聚集著人,伸著腦袋朝里望,顯然是湊熱鬧來的。
湊熱鬧是華夏人的天性,哪裡聚集很多人,他們就會不要命的朝哪裡擠,生怕會落下他一個而錯過『好戲』。
「沒你們的事,快走!」
汪小凡冷酷的表情還是著實有些嚇人,瞬間哄走了圍集在店外的人,然後把門緊緊的閉上。
「怎麼了?」
辛老自然在內院聽到了店內的雜吵聲,由柳研玉伴著走了出來,頓時看見鮮血滿身的兩人。
「阿大、阿二!(阿大哥,阿二哥!)」
父子畢竟是父子,只是愣了一下很快就認了出來。
阿大、阿二現在腦袋上全是血,難以分辨出全貌來。
「老爹……呼……快看二弟……他……他……的傷勢……很重!」老大斷斷續續說完話,靠在椅子上就昏了過去。
「嗯?什麼東西?」汪小凡扳開阿二的手,卻發現是一截衣服的袖子。
「砰!」
一聲巨響,店內的大門狠狠被人踹開,隨即一個拿著話筒眼鏡男和一個扛攝像機的人走了進來。
眼鏡男一邊走進來一邊說道:「這就是剛才參與古玩街打鬥的人的那家店,現在請跟隨我們前去採訪一下!」
「你幹什麼?」
辛老實在不想到居然有人敢強闖自己的店鋪,難道自己當年卻是白混了?什麼阿貓阿狗都敢來,氣勢不威自怒。
「我是XY市電視台的記者!」眼鏡男瞟了辛老一眼,根本就不放在心上,拿出記者證在辛老眼前一晃就放回兜里。
「你難道不知道強闖犯法嗎?」辛老怒氣沖沖吼道。
「我是記者!」眼睛男打量了古玩店一番,繼續說道。
「我管你什麼記者,給我出去!」
辛老火氣更大了,擋在記者身前,這傢伙還想往內院裡走。
「你算老幾,我是記者,我擁有採訪權!」
將辛老撥到一邊,辛老畢竟年紀大了,力氣自然沒有這個眼睛男足,頓時跌坐到地上。
「站住!」柳研玉率先嬌嗔一聲,厭惡的看著記者。
這人怎麼這麼不知好歹啊!記者就很NB,記者就不得了?是記者就可以隨意闖別人的房子嗎?
對於這種人,她一律討厭,尤其是上次聽說有些記者乘著人不在家,撬開人家的門,大搖大擺的進去採訪,這種行為和入室搶劫有什麼分別嗎?
沒想到,今天就看到一個活的了!
「呵呵,美女,我可是記者!」
說著,他像是掏出振國勳章一樣的掏出他哪張記者證。
柳研玉本就是天生麗質,走到哪就吸引哪兒的男性,自然也包括這個眼睛男。
「美女,一會兒採訪完後可以一起吃個飯嗎?」
不知道的人恐怕會放他進去,柳研玉讀過書,學過法,除了警察執行公務可以搜查公民住宅外,其他人都不得擅自查探。
「我想你無權採訪,未經本人同意之外你是進不去的。你是記者,不是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