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諾時常在想。
如果生活就像寫小說,那麼一切就都被安排好了。
不管你是主角,還是一個不起眼的NPC,只需要順其自然,接受一切的發生,又等待一切塵埃落定。
而不是像現在這樣,一切都充滿了未知。
人的大腦,思維總是被局限在認知之內。
一個密閉的房間之中,有三個人。
燈滅,一片漆黑。
等重新亮起來的時候,變成了兩個人,和一具屍體。
那麼按照正常人的思維,兇手必然是剩下的兩人中的一個。
並不!
死者也許是自殺。
更有可能,是房間之外的人。
又或者,房間裡還存在著無人知曉的第四人。
我們根本不能用尋常的眼光,去分析一本充滿了反轉的小說。
生活也是。
這個世界也是。
這是王思諾看了許多刑偵和探案小說,所得出的一個結論。
她緩緩從椅子上起身,關閉了電腦。
躺在床上的時候,一縷月光透過窗戶照射了進來。
王思諾微微眯了眯眼,有些恍惚。
好像……已經放了半個月的暑假了吧?
她到底在幹些什麼啊?
這個時間點,她應該和姐妹在旅遊來著。
可是……
……
酒吧內。
還是大白天,並不在營業時間。
陳默百無聊賴的坐著,手機上刷著短視頻。
溫小雅則坐在台上,手指撥弄著吉他,眉間輕皺。
一陣雜亂的琴音傳來。
陳默瞬間抬頭。
「怎麼了?」
「沒……沒怎麼。」
溫小雅慌亂的將手藏在背後。
人在慌張的時候,越想隱瞞什麼,就越是瞞不住。
「手怎麼了?」
「真的沒事。」
溫小雅盡力解釋,小臉通紅。
她一旦開始心虛,就會不自主的臉紅。
陳默早就將她看穿了。
「過來!」
命令式的話語。
於是溫小雅放下吉他,背著雙手,蹣跚著走向了陳默。
誰料下一刻,陳默竟直接拉住了她的手臂,將兩隻白嫩的手掌拽了出來。
細看之下,兩隻手掌的指頭上,竟是布滿了紅痕。
一層薄薄的繭子長在指腹處。
右手的大拇指上,更是長了一個小小的水泡。
原本一雙完美無瑕的手掌,因為這些,破壞了些許美感。
尤其是那個水泡,看著都疼。
溫小雅低著頭,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其實從練琴的第五天開始,她的手指就隱隱能感覺到一些疼痛了。
但是她沒說。
眼下,陳默估計又是該說她了吧……
然而,想像中陳默的責備並沒有傳來。
他只是輕描淡寫的問了一句:
「疼嗎?說實話。」
「有點……疼。」
陳默點了點頭。
「疼就對了。」
他並沒有像以往那般關心和心疼溫小雅。
因為這是在她學習路上,必須經歷的一環。
陳默也曾有過相同的經歷。
所以,他並不會因為幾個小水泡,就輕易讓溫小雅放棄。
「你這還得多練,疼算什麼,我之前吃過的苦,比你還多。」
陳默攤開自己的兩個手掌。
指腹處的老繭厚厚一層,與掌心的肉色,形成了分明的色差。
溫小雅這才明白陳默的用意,當即點了點頭。
「我知道的,小雅不怕疼的。」
「這幾天好好休息一下吧,等回來再繼續練。」
陳默說著,不遠處酒吧的大門便被推開。
一個戴著眼鏡,長相斯文的人走了進來。
「請問,哪位是陳默?」
「我就是。」
陳默站起身。
「你是來應聘駐唱的是吧?」
「沒錯。」
那斯文男人點了點頭,問道。
「直接開始面試麼?」
「不用面,我只看效果,上台試一試怎麼樣?」
「ok的。」
斯文男人比了個ok的手勢。
「需要什麼風格?」
「我圈外人,唱你最拿手的就行。」
陳默拉著溫小雅坐下,擺正了態度。
這一趟出去旅行,得玩半個月。
酒吧沒有駐唱可不行。
陳默也是臨時在網上找了一個,今天這個點出現在酒吧,就是為了解決這事兒。
台上,那斯文男人從肩上取下了隨身攜帶的吉他。
對於玩音樂的人來說,用別人的顯然是用不習慣的。
「私奔。」
他先報了一下自己演唱的曲目。
陳默的眼睛一下就亮了起來。
有品!
不過,還是得拿實力說話。
「把青春獻給身後那座,輝煌的都市。」
「為了這個美夢我們~付出著代價。」
其實開口第一句,就能看出這人水平如何了。
陳默雖然不是專業的。
但最起碼的鑑賞水平還是有的。
而且,他也不是第一次唱這首歌了。
眼前這個男人雖說長相斯斯文文,可聲音卻是十分的粗獷和沙啞,一天不抽三包煙,都唱不出這種感覺來。
僅僅只是一首歌,就得到了陳默的肯定。
「你叫什麼名字?」
「文壬斯。」
戴著眼鏡的斯文男人回答道。
陳默的嘴角微微翹了翹,然後伸出手。
「恭喜你,被錄用了。」
「謝謝。」
「不過,我在網上就已經提前說了,咱這是短期的,大概就半個月的時間,這半個月裡,你每天都需要準時來這裡駐唱,一天三百,如果期間有事,記得提前請假,連續做滿半個月的話,我再額外給你加兩千。」
「沒問題,我要的就是短期的。」
文壬斯很爽快的答應了。
「嗯?」陳默詫異的看了他一眼,「冒昧問一下,您之前是做什麼工作的啊?」
「我啊?」
文壬斯笑了笑,拍了拍自己背上的吉他。
「窮游,走到哪算哪,沒有工作過。」
「原來是這樣。」
陳默點了點頭。
許多人為了追逐夢想,亦或者是洗滌心靈,會選擇全國各地窮游。
平時就靠打點零工養活自己。
亦或者是在民宿里當免費義工,包吃包住。
像文壬斯這樣,背著把吉他,好歹有個吃飯的傢伙,想來日子過的應該還算滋潤的。
然而,下一刻,文壬斯就問道:
「對了,我能預支三天的工資嗎?」
陳默:???
「剛到瀟湘沒兩天,昨天在天橋下面,遇到個出來打工,沒錢買回家車票的大爺,把身上的錢都給他了。」
陳默:……
不是,這年頭還真有信這個的?
他忍不住道:「你信不信,今天你換個天橋走,還能在路邊刷新出那個大爺。」
文壬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