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面面相覷,齊刷刷嘆了一口氣。
得,攤上了,咋辦?
受著吧。
「其實,芳芳變成這樣,蕭振東得占更大的責任!」
要不是他天天擱屁股後頭攛掇的話,哪有這麼些破事兒。
大隊長深以為然,那肯定是蕭振東事兒。
不然的話,這倆娃娃,從小玩到大,以前混在一塊都沒事,現在,突然就有事兒了?
笑死。
罪魁禍首蕭振東!
「你當初,咋沒撮合這倆孩子在一塊啊?」
有了先前的虧,毓慶這次把嗓門壓的很低。
說到這事兒,大隊長就心裡苦啊。
「你以為我不想嗎?主要是,這倆人不合適啊。」
「嗯?男的瀟灑,你閨女也俊的十里八鄉都有名,最關鍵是,蕭振東有這本事,也能吃得上飯。
甚至,能吃好飯,咋不合適了?」
再說了,蕭振東性子也不差啊。
在家裡,雖然次次都能把他懟的噎個半死。
可他對旁人的態度,真是要多友善,就有多友善。
尤其是孩子,那簡直是耐心的,他瞅著都害怕。
大隊長嘖了一聲,「老東西,你還真是天真啊。你說的這些,我不知道?」
但,結婚過日子,不能只看這些。
還得看脾性。
「我說句難聽話,就這倆要是湊在一塊過日子,我真的,我都能少活二十年。
這一個兩個,你說說,哪個是省油的燈?」
說起這個,大隊長就一肚子牢騷,「蕭振東是面上甜了,可一肚子壞水,我閨女,那更不用說。
表里如一的難招惹。這倆湊堆,一個要殺人,另一個都得遞刀。」
大隊長笑的發苦,伸出手,掂量著,「還得,遞過去一個板磚、一個長刀,問,你覺著哪個合適,哪個順手。
然後對面掏出個獵槍,說,用這個吧。」
毓慶:「……」
畫面太美,不敢想像。
他心有餘悸的,「你說的對,這倆確實不能湊一塊去。真湊一塊,這大隊不得炸了。」
「唉!」大隊長一拍膝蓋,「這話是真的。」
他樂了一下,「其實啊,我都琢磨好了,等我們家兒子,今年回來探親的時候,我就讓他把甜甜這丫頭的照片帶回去。
讓他,在軍營里給我尋摸一個老實點的冤大頭……咳咳咳,不是,是給我尋摸個老實孩子。」
這樣的話,一個拿刀要砍人,另一個,多多少少還能攔著點。
再就是,結了婚,就把曹甜甜打包丟過去隨軍。
也讓他老曹過兩天清閒的好日子。
天天跟著小王八蛋掰扯,他都得折壽了。
毓慶覺著曹得虎這次是真聰明,贊同的點點頭,「你要是這麼說,那也沒錯。
離得遠了,十年八輩子見一次,還能稀罕稀罕。」
「嗯呢!可不咋滴!」
只是,這話說著說著,毓慶心裡都犯嘀咕。
不知道為啥,就是覺著,心裡不踏實。
倆爹聊的不亦樂乎。
那頭,蕭振東和毓江已經趁著月色,悄悄潛入了彩霞大隊。
「不是,」毓江壓低了嗓門,「要不,咱們還是走吧。」
身後這東西沉甸甸的,他總提著心。
畢竟這麼多錢呢。
想幹仗,啥時候不行啊,帶著這老些東西,萬一被發現了,說都說不清楚。
蕭振東嘖了一聲,「大舅哥,能不能出息點?
來都來了,不干一票回去,你心裡能舒坦?」
反正他心裡不舒坦。
講真的,剛回來的時候,整治那些個王八蛋,他真是出手乾脆利索。
「嘶,能不能行?你要是不成,就去山裡貓著躲一下,我自己個兒翻牆進去。」
蕭振東躍躍欲試的,「我自己去,保不齊,還弄的快點。」
毓江:「……算了,我還是跟你一塊吧。」
吳家很安靜。
只有吳老娘罵罵咧咧的聲音傳來。
想也是,這老吳家的媳婦兒都帶著孩子跑路了。
鬧騰也鬧騰不起來。
就在蕭振東以為,他們要休息的時候,吳有金一拍桌子,「不行!這日子,不能再這樣過下去了。
分家!必須得分家!」
蕭振東:「……」
得,這是召開家庭會議的打算。
毓江:「東子,要不咱走吧。」
這一鬧騰,毓江登時就不想等了。
分家,雞毛蒜皮的小事兒都能撕扯個三天三夜。
這吳家,得一夜未眠。
「嘖,」蕭振東瞪了一眼毓江,「難得碰見熱鬧,你就不想聽聽?」
毓江無奈的,「你是城裡的,壓根就不知道這鄉下分家,其實沒什麼好聽的。」
窮苦人家,都是破屋值萬貫。
一針一線,一磚一瓦,都得分乾淨咯!
沒等蕭振東反駁,就聽見吳有金嘶吼了一句,「別的不說,至少得把咱祖上留下來的東西,拿出來分一分吧!」
等會兒?
祖上留下來的東西。
蕭振東登時就精神了。
你要是說這玩意兒,那我可就不困了啊。
毓江野不吭聲了,二人對視一眼,屏氣凝神,安安靜靜聽起了牆角。
「什麼?」
吳老頭一凜,稍微有些心虛的別開了眼,「死小子,你少胡咧咧,咱家三代貧農,哪有祖上留下的東西。」
「還裝呢?」
吳有金冷笑一聲,「爹,有些話,我不想說的那麼難聽,可是,如果你不識相的話……」
他威脅了一句,「別忘了,我才是老大,往後,爹娘的養老,都得靠我啊!」
「什麼玩意?」
此話一出,吳家其他的兒子,也跟著震驚了,「不是,這都是什麼時候的事兒,我們怎麼不知道啊。」
「呵,」吳有金嘚瑟的,「早前我就知道了,只是一直沒說。」
說白了,先前是他是想鳥悄的,不吭聲,等爹娘老了,分了家。
他把人往自己家一接,這東西,就都是他的了。
只可惜,照眼下這個局面往後走的話,別說是等這倆老不死的落自己手裡了。
他自己個兒的小家,都快保不住了。
分吧,還是趁著這時候,讓大傢伙一股腦上,把錢從這些老不死的手裡摳出來為好。
雖然,他可能只到手六分之一……
但,也比一毛錢都沒有的強啊。
看得見摸不著多沒意思,還是得錢進了兜,才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