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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4章 聽證會

2026-06-16 18:16:53 作者: 梅菜乾扣肉

  次日。上午八點四十分。

  舊金山北區聯邦法院大樓。花崗岩台階,兩側國旗,頂上鷹徽。

  一輛黑色林肯從第七街拐過來,停在路邊。

  車門開了。張紅旗先下來,深灰色西裝,白襯衫,沒打領帶。

  後面跟著三個人。三套深藍色西裝,三隻黑色公文包,三張白人面孔。

  領頭那個,五十多歲,頭髮全白,走路帶風。矽谷智慧財產權領域排名前三的訴訟律師,哈羅德·金。每小時收費一千五百美金。

  後面兩個年輕些,一男一女,助理律師。

  四個人上了台階,進了安檢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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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時間。法院大門正對面的人行道上。

  一輛CNBC的轉播車停在那兒,衛星天線豎著。

  史蒂文站在台階第三級,面對鏡頭。

  西裝是定製的,袖扣反光,頭髮梳得一絲不苟。背後是法院大門,取景很講究。

  記者舉著話筒。紅燈亮著。

  「哈里森先生,今天的聽證會,你對結果有什麼預期?」

  史蒂文看著鏡頭。

  「我們有完整的專利證書,有侵權比對報告,有三家獨立機構出具的技術鑑定。」他說,「際華OS的底層交互模塊,百分之九十七的代碼結構與我們2002年註冊的專利完全一致。」

  「對方有回應嗎?」

  「他們跑了。」史蒂文說,「倉庫搬空了,人躲起來了。這不是一個有誠信的企業該做的事。」

  記者追了一句。「有消息說SEC也在調查巨神科技?」

  史蒂文的笑收了一下,很快又掛回來。

  「例行審計,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經歷。跟今天的案子沒有任何關係。」

  他整了整袖口。「今天的重點是,法律會保護創新者的合法權益。際華OS涉嫌盜竊美國公司的核心專利技術,我們要求法院立即執行凍結令,查扣所有相關伺服器和資產。」

  

  說完,轉身上了台階,助理跟在後面。

  ---

  九點整。

  三號法庭。

  聯邦法官莫里森坐在審判席上,六十多歲,瘦臉,金絲眼鏡,面前擺著一疊卷宗。

  原告席,史蒂文和他的律師團。四個人,領頭的叫布萊恩·考夫曼,華盛頓來的,專攻智慧財產權訴訟,打過的專利官司超過兩百件。

  被告席,張紅旗和哈羅德·金。兩名助理坐在後排。

  旁聽席有七八個人,兩個記者,幾個法律系學生。

  法槌敲了一下。

  「巨神科技訴際華科技,案號2024-CV-03187,關於強制執行資產凍結禁令的聽證。」莫里森翻開卷宗,「原告方先陳述。」

  考夫曼站起來。

  「法官大人。」他把一份文件遞給法警,法警轉交到審判席。「這是巨神科技於2002年在美國專利商標局註冊的第6,727,891號專利,涉及行動裝置觸屏滑動解鎖技術。」

  莫里森接過去,看了一眼。

  考夫曼接著說:「被告際華科技開發的際華OS作業系統,其底層交互模塊中的滑動解鎖功能,與該專利的技術方案高度一致。」

  他拿出一塊展板。左邊是專利文件中的代碼結構圖,右邊是際華OS反編譯後的代碼結構圖。

  紅色標註的部分占了整塊展板的三分之二。

  「百分之九十七的結構重合率。」考夫曼說,「三家獨立技術鑑定機構出具的報告,結論一致。」

  莫里森把眼鏡往上推了推,看著展板。

  「原告的訴求是什麼?」

  考夫曼說:「鑑於被告存在轉移資產、銷毀證據的重大嫌疑,我們請求法庭立即簽發強制執行令,查扣被告在美境內所有伺服器硬體設備,凍結其在美國銀行系統的全部帳戶,金額不設上限。」

  史蒂文坐在原告席上,兩手交叉放在桌面,下巴微抬。

  ---

  莫里森轉向被告席。


  「被告方?對原告提出的侵權比對,有沒有異議?」

  哈羅德·金站起來了。

  滿頭白髮,腰板挺直,聲音不高但很穩。

  「法官大人。」他說,「我方對原告展示的代碼結構比對圖表,不做技術層面的反駁。」

  法庭里安靜了兩秒。

  莫里森把眼鏡摘下來了。

  「金律師,你的意思是,被告方承認代碼存在相似性?」

  「我們不否認相似性的客觀存在。」哈羅德·金說,「但我們質疑的不是代碼是否相似,而是原告是否有權主張這段代碼的所有權。」

  莫里森皺起眉。

  「你方有其他抗辯理由?」

  「有。」

  史蒂文在原告席上往後靠了靠。嘴角往上帶了一下,眼睛看著張紅旗那邊,那種看獵物掙扎的眼神。

  百分之九十七。不反駁。技術上不反駁,法律上還能翻出什麼花來?

  ---

  張紅旗站起來了。

  他繞過律師桌,走到法官席正前方。手裡提著一隻牛皮紙文件袋,A3大小,很厚。

  封口處貼著三道火漆印,上面蓋著圓形鋼印。文字是瑞典語和英語雙語。

  歐盟公證處。斯德哥爾摩分部。

  他把文件袋雙手舉到胸前。

  「法官大人,我方提交一份關鍵證據。」

  考夫曼從座位上彈起來了。

  「反對!」

  他轉向莫里森。「法官大人,這份文件沒有在庭前證據交換程序中出現過。根據聯邦民事訴訟規則第26條,未經披露的證據不得在聽證中提交。我方強烈反對法庭接收。」

  莫里森看了看張紅旗手裡那個厚袋子,又看了看考夫曼。

  「張先生,這份文件為什麼沒有在庭前備案?」

  張紅旗開口了,英文,帶口音,但每個詞咬得很清楚。

  「因為這份文件兩天前才從瑞典寄到。它涉及的是原告專利本身的合法性問題。如果原告的專利是無效的,那麼今天討論的一切凍結令、執行令,全部失去前提。」

  考夫曼又站起來。「程序正義——」

  莫里森抬了一下手。

  考夫曼的話卡在嗓子眼裡。

  法庭安靜了五秒。

  莫里森把眼鏡重新戴上。

  「張先生,你說這份文件能證明原告專利無效?」

  「是。」

  「什麼性質的證據?」

  「原始智慧財產權歸屬證明。」張紅旗說,「這段代碼的真正作者,不是巨神科技。從來都不是。」

  史蒂文的笑沒了。

  他往前坐了坐,看著張紅旗手裡那個牛皮紙袋子。火漆。鋼印。瑞典。

  SnowfallInteractive。

  那個水印。

  他想起來了。

  張紅旗沒再等法官表態。他往前走了一步,把那隻厚重的牛皮紙文件袋,重拍在法官面前那張高聳的實木桌案上。

  砰。

  整個法庭都聽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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