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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1章 既然還要繼續,那就繼續吧

2025-04-30 02:00:55 作者: 左柚姜楠

  洪泉公司發了一則聲明,聲明的大概意思就是,我公司已經注意到了這個事,對此做出解釋。

  騎手是地區業務承包公司自行招聘,而且在維權過程中,我公司積極配合周雲,提供相應合同。

  對於網上的誹謗和侮辱等行為,我公司已經收集固定證據……

  總得來說就一句話,事情和我們沒關係,而且事情發生之後,我們也積極主動配合了。

  騎手不是我們公司的人,是下面承包業務的公司自行招聘的。

  你們說的壞話我們都已經記住了,後面再說的話小心我們拿起法律的武器!

  伴隨著這個聲明一起發出來的還有和當初周雲的通話錄音等證據,反正就是要說,在發現問題之後,雖然和他們沒關係,但沒有逃避,而是積極主動配合。

  這個聲明發出來後,網上議論的聲音頓時稍微小了點。

  畢竟如果真的按照法律來看,事情確實和洪泉公司沒關係,而且在周雲找過去之後,也確實提供了合同。

  就讓人想罵但是不知道怎麼罵。

  就在這樣的氛圍中,時間一晃來到了第二天。周雲起床後拿起手機開始看,主要看看這期視頻的反饋。

  結果點到評論區之後發現一堆人在艾特他。

  「周律師,你自己看看吧,看看人家是咋說的,居然能說出和他們沒關係的話來。」

  「我就啥也不多說了,周律師你快干他們啊,我真的忍不住了。」

  

  啥情況啊這是,周雲有點懵,怎麼大家都在說這些莫名其妙的話。

  帶著好奇,周雲點開了那些網友發的連結,然後就看到了洪泉公司發的聲明。

  說真的,這個聲明周雲看到後直接笑了,這洪泉公司是真的以為這不關它的事?

  仔細想了想之後周雲撥通了電話:「喂,孫女士嗎,我周雲,你們那邊的庭審咋樣了,還有幾天開庭啊?」

  「這事還是想讓你幫個忙……」

  電話另一邊,孫依玲聞言沒有任何猶豫道:「周律師,您有事直接說,只要我能做到的,都沒問題。」

  現在的孫依玲可以說太想幫周雲了,怕的是這位周律師不張嘴,只要他張嘴,那絕對幫,就算幫不了,拼命也得幫。

  周雲聞言笑道:「那就提前謝謝了,這次我是想作為你的代理律師參與庭審。」

  啊?正在那裡想著周雲要幹嘛的孫依玲聞言有點奇怪,這是誰幫誰啊,但沒有猶豫道:「這當然沒問題了。」

  周雲繼續說道:「你先聽我把話說完,我參與庭審,然後庭審之後要申請複製庭審筆錄,到時候你得出面。」

  這些個都不能由律師直接做,需要取得代理人同意才行。

  「然後,我們一起和法院申請,徵求法院意見,我要把庭審筆錄中的一部分內容發到網上。」

  之前周雲一直沒想明白的一個問題,那就是立下公司和洪泉公司按月結算的錢到底去哪了。

  按正常來說,合同有效期內,那個錢肯定只能給到立下公司的,合同相對方就是立下公司。

  所以回來之後經過思考,周雲認為只有一個可能,那就是那位潘總和洪泉公司達成了新的協議。

  因為只有雙方一致的情況下,才能解除舊合同,達成新合同。

  那麼在這裡,洪泉公司究竟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不得而知。

  所以需要參與庭審,他要向那個潘總發問,問問對方是什麼情況,然後把庭審筆錄複製好發到網上。

  關鍵是一點,重新簽合同這個事,洪泉公司知不知道潘總是為了規避執行!

  如果洪泉公司知道,那就有意思了。

  仔細想想,把結算款放在另一個公司的行為雖然本質上是合同行為,但如果明知潘總這樣做是為了規避執行的話,那是什麼性質,那叫共犯!

  當然,以洪泉公司的本事在這裡應該不會留太大漏洞,但無所謂,試試也無妨。

  而且就算刑事上抓不住把柄,那也足夠讓洪泉公司喝一杯了。

  業務放在這個公司,然後直接把錢結算給另一個公司,你說你什麼都不知道?

  證據確實可能不夠,但輿論肯定能引發。


  說實話,本來周雲是不打算做的這麼絕的,但是沒辦法,洪泉公司的那個聲明讓他噁心到了。

  那既然這樣,就把這個事也發出來,雖然在刑事上可能沒辦法把你怎麼樣,但大家心裡都有桿秤的。

  庭審筆錄這個東西正常來說可以拍照複製,但一般情況下不允許發到網上。

  但是,只要能得到法院的允許,那就可以發,而且具體哪部分內容能發哪部分不能發,都可以討論。

  以前也有過很多類似情況,一些律師為了輿論,也會把部分拍照的庭審筆錄發出來。

  但必須得和法官以及法院好好談談才行,談好了才可以。

  另一邊,孫依玲雖然不知道周雲的目的是什麼,但還是毫不猶豫地答應了。

  「周律師,你隨便做你的,反正需要我配合說什麼提前告訴我就行。」

  周雲笑道:「那好孫女士,就這麼說定了,等會我把代理合同給你發過去,你列印出來然後交到法院。」

  「然後等開庭前一天我過去,這邊還有一些事。」

  聊了幾句後掛電話,周雲隨即撥通了小段的電話。

  「小段,給我準備一份合同,還是孫依玲,作為被害人代理律師身份出庭,要快點,我今天就要。」

  掛了電話,周雲走到窗前,這次把視頻發出去後,估計在很多大公司眼裡,他周雲就會變成攪屎棍了。

  不過無所謂啦,只要能開心,攪什麼都行。

  時間來到了當天下午,孫依玲帶著合同來到了長花區法院,沒錯,一審又是長花區法院來審的。

  也算是倒霉催的吧,沒辦法,正好這些公司駐地都在長花區。

  主審法官看到合同後臉都綠了:「周雲不是都已經回去了嗎?怎麼又要參加啊?」

  孫依玲笑道:「是我請回來的,我想著讓周律師幫忙看看庭審有沒有問題。」

  主審法官頓時啞口無言,人家被害人想請律師參與庭審來監督,這是法律賦予的權利,他一個法官能說什麼。

  只能道:「行行行,三天後開庭,讓他準時到。」

  眼看著孫依玲離開,主審法官開始仔細看卷宗,到底還有什麼事吸引著那個周雲呢,對方這行為太反常了。

  以前的時候,基本上只要當事人出具了諒解書,後面周雲很少會參與庭審,因為沒有任何必要。

  畢竟對於周雲來說,他的目的其實就是要錢,送人進去只是為了方便要錢。

  結果這次還要參與,哪裡出問題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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