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很直白。
「方圓到瓷磚店那個了嗎?」——去年十月,對應的就是第一單。
「八萬到手了,你那份我今天轉。」——兩天後。
「下一個我物色好了,快遞員,二十七歲,家裡條件可以。」——今年一月中旬,胡鑫這一單。
一條一條,每一單都有跡可循。
陸誠把列印出來的聊天記錄攤在高翔面前的時候,高翔的表情終於繃不住了。
他看了足足兩分鐘,然後抬頭,說的第一句話是:「我要跟律師再談一次。」
「可以。但這些東西不會因為你跟律師談了就消失。」
高翔沒再堅持。趙維第二次來會見,這一次會見時間特別長,整整兩個小時。出來之後,趙維找到陸誠,說高翔願意交代部分事實,但有條件——他想爭取認罪認罰從寬。
陸誠把這個信息報給了秦勉,秦勉跟檢察院溝通了一個下午,最後給了一個框架:高翔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退贓,檢方在量刑建議上可以考慮從寬幅度。
高翔點了頭。
他的供述跟劉小芳和方圓說的基本吻合,但補充了大量的上游信息。
「緣定今生」婚介公司不只是他行騙的工具,它本身確實在正常經營——真正做婚介的業務占了七成左右,騙婚業務只針對特定篩選出來的目標。高翔的原話是:「大部分會員我是真的幫他們介紹對象,只有那些『條件合適』的才會交給劉小芳去做。」
什麼叫條件合適——收入偏低但家裡有積蓄、急著結婚、性格內向不善交際、社交圈窄。說白了,就是被騙了之後不太可能形成有效反擊的人。
這種篩選機制讓他的犯罪行為具有了很高的隱蔽性,受害人之間互不認識,地域分散,時間間隔也夠長,如果不是胡鑫恰好報了案、陸誠恰好摸到了假身份證這條線,這條鏈條還能繼續運轉很久。
整個案件的涉案金額最終核實下來是二百三十四萬。
高翔個人獲利約一百六十萬,劉小芳獲利約二十六萬,方圓獲利約三十五萬,周秀蘭獲利約六萬八千塊。剩下的差額是中間環節的損耗和部分未追回的現金。
追贓方面,高翔名下有這套碧桂園的房子,按揭,還欠銀行三十多萬,一輛車,銀行帳戶餘額加上現金大概有五十萬出頭。加上劉小芳和方圓那邊追回的部分,初步能退回的贓款大約在一百八十萬左右。
兩百三四十萬里追回一百八十多萬,已經是很不錯的成績。
可這個結果陸誠不太滿意,但也沒什麼辦法——騙婚案的贓款流動性太強,很多錢經過多次拆分轉移之後就散了,部分已經被消費掉,追不回來。
至於高翔是怎麼得知劉小芳被抓的——這個問題在審訊中沒有得到明確回答。高翔的說法是「劉小芳被帶走之前給一個朋友打了電話,那個朋友告訴了他」。
陸誠追問那個朋友是誰,高翔給了一個名字和電話號碼,查下來確實有這麼一個人,是劉小芳的老同學,住在江海。
時間線上說得通——劉小芳被拘傳之前在家裡有一小段時間,陸誠他們上門的時候她正在收拾東西,那個時間窗口裡打一個電話是有可能的。
這個解釋合不合理?能說得過去。那當初陸誠懷疑的「內線」呢?
沒有證據。
陸誠在心裡翻來覆去地掂量了這件事,最終選擇了暫時擱置。沒有證據的懷疑只是猜測,猜測不能代替事實,更不能用來指控任何人。
但他把這個疑點記在了自己的筆記本里——不是工作筆記,是他自己隨身帶的那個黑色小本子,只有他自己能看到。
案子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是在高翔到案後的第十一天。
三個月後,一審判決下來——高翔以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二十萬元;劉小芳以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十萬元;方圓以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五萬元;周秀蘭以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
宣判那天陸誠沒去法院。
他在辦公室寫結案報告,寫到最後一頁的時候接到了胡雅的電話。
「二十三萬八到帳了。」胡雅的聲音帶著興奮。
二十七萬被騙走,追回來二十三萬八!
胡雅知道,要是沒有陸誠,連零頭追回來都很困難。
這錢追回來,可不光是錢,也消除了胡鑫心裡的疙瘩。
「欠你一個人情,什麼時候有空,請你們兩口子吃頓大餐!」
「少客氣。」
「你忙你的,不打擾了。」
電話掛了。
陸誠把結案報告寫完,簽了名,放進文件袋裡。
一樁案子到這裡算是畫了句號。句號畫得不那麼圓——贓款沒有全部追回,六個受害人中有兩個的損失只彌補了不到三分之一。這是現實,不是電視劇,不是每個案子都能有皆大歡喜的結局。
但該做的做了,該抓的抓了,該判的判了。
陸誠把白板上關於這個案子的所有信息擦乾淨,白板又變回了一塊空白。
空了不到兩天。
……
周三下午,秦勉推開陸誠辦公室的門,手裡拿著一份傳真件。
「有空嗎?」
陸誠正在處理一堆積壓的文書材料——騙婚案集中精力幹了將近一個多星期,他只收尾這個案子。
其他日常的瑣碎事務都是警花老婆吩咐小鄭小胡等底下人完成。
他抬頭看了看秦勉的表情,放下了手裡的筆。
「什麼事?」
秦勉把傳真件放在桌上。
是臨江市公安局發來的協查函。
臨江跟江海挨著,兩個城市之間隔一條江,開車過橋四十分鐘。陸誠跟臨江市局的刑偵支隊打過兩次交道,關係還行。
協查函的內容陸誠掃了兩遍,第一遍快速看,第二遍逐字看。
三天前,臨江市城西的一家珠寶店被搶了。
案發時間是傍晚六點半,珠寶店剛要關門,兩名蒙面男子持刀闖入,將店內的老闆和一名女店員控制住,用事先準備好的工具砸碎了三個櫃檯的玻璃,搶走了總價值約三百八十萬元的黃金飾品和鑽石。
作案時間前後不超過七分鐘。
監控拍到了兩人進店和離店的畫面,穿的都是黑色連帽衛衣和運動褲,戴著口罩和鴨舌帽,手套也戴著——沒留指紋。逃跑用的是一輛白色麵包車,假牌照,車出了珠寶店所在的街區後在城西立交橋附近消失在監控盲區里。
老闆被控制過程中頭部受傷,縫了六針,女店員手腕被劃傷。
臨江市局專案組已經成立四天了,監控追蹤和走訪排查都在做,但有一個問題卡住了——那輛白色麵包車消失在城西立交橋之後,最後一次出現的位置是G50高速臨江西收費站,方向是往江海。
車進了江海地界。
協查函的核心請求——請江海市局協助排查這輛白色麵包車在江海轄區內的行蹤。
「臨江那邊的主辦偵查員叫什麼?」陸誠問。
「廖志剛。你認識?」
「在玉龍市見過一次,省廳聯合辦一個流竄盜竊系列案的時候打過照面。四十出頭,矮個子,抽菸很兇。」
「他點名讓你過去協助。」
陸誠看了秦勉一眼。
「不是協查嗎?怎麼變成過去協助了?」
「協查函是正式文件,但廖志剛私下給我打了個電話——」秦勉坐下來,「他說這個案子棘手,嫌疑人很可能已經藏在江海了,光靠函件來回太慢,他想借你過去幫兩天忙。」
「幫兩天忙。」陸誠重複了一遍這句話。上一個說「幫兩天忙」的人是馬駿,結果他在臨水待了一天就把方圓抓了。但這次情況不一樣——搶劫案的複雜度和危險性跟騙婚案不在一個量級。
「你去就是出風頭的,畢竟是人家的案子,你去了是幫忙性質,功勞算人家的。」
陸誠沒在功勞的事情上糾結。
主要是有罪惡值可以刷,無論是不是自己隊裡的案子,這點秦勉是不可能知道的。
「案子的卷宗材料有嗎?」
「廖志剛說你要去的話,到了臨江他當面給你看。傳真件上寫的這些是摘要。」
陸誠再看了一遍協查函,注意到幾個細節——
珠寶店的名字叫「金鳳祥」,是臨江本地的老字號,開了十幾年了。老闆叫王寶國,五十二歲。店的位置在金山路步行街,商業區核心地段,人流量大,攝像頭密集。
嫌疑人選在這樣一個地方動手,說明他們對環境做過很充分的踩點。七分鐘完成作案,從進店到上車離開,這個效率不是臨時起意能做到的。
還有一個數字——三百八十萬。
珠寶店被搶三百八十萬,這在刑事案件里不算小數目了。省廳那邊肯定也收到消息了。
「行,我去。」陸誠說。
「什麼時候走?」
「明天一早。」
「帶誰?」
「蘇警官。」
秦勉說了句「帶媳婦啊,行,注意安全」,走了。
陸誠給蘇清舞發了條消息:「明早七點出發去臨江,你準備一下。」
蘇清舞回了兩個字:「好。」
過了三十秒又發了一條:「吃了嗎?」
陸誠看了看時間,下午五點四十。還沒到飯點。
「沒。」
「樓下新開了個蘭州拉麵,烤餅很酥。」
「好。」
拉麵館在分局大樓斜對面,面積不大但收拾得乾淨。蘇清舞要了一碗二細加蛋,陸誠要了毛細,兩碗都多放了辣椒。
兩個人吃麵的時候聊了幾句臨江的案子。
「持刀搶劫珠寶店,三百八十萬,這膽子不小。」蘇清舞用筷子把面挑起來吹了吹。
「關鍵是跑到江海來了。」
「你覺得人在江海?」
「車在江海,人不一定。也可能在江海換了交通工具再去其他地方,也可能車扔在江海人早跑了。但如果人真的在江海——」
「那就有意思了。」蘇清舞把一塊牛肉塞進嘴裡嚼了嚼,「臨江的同行查了四天沒查到人,我們過去兩天能行?」
「不知道,去看看再說。」
「上次去臨水你也說去看看,結果一天就把方圓抓了。」
「那不一樣。方圓是有明確目標的定點抓捕,這次是兩眼一抹黑。」
「你什麼時候變得謙虛了?」
「低調才是最牛逼的炫耀。」
蘇清舞翻個了好看的白眼,又笑了一下,低頭繼續吃麵。
第二天早上七點,陸誠開車,蘇清舞坐副駕駛,從江海出發走G50高速往臨江。四十五分鐘到。
臨江市公安局在河東路,一棟灰白色的老樓,外牆年久失修,空調外機掛得密密麻麻,遠看跟一棵長滿鐵疙瘩的樹一樣。
廖志剛在一樓大廳等著他們。
跟陸誠印象里差不多——一米六八左右,黑瘦,手指間夾著一根沒點的煙,見到陸誠先伸了手。
「來得快。」
「不遠。」
「你媳婦——哦不對,蘇警官是吧?」廖志剛看了看蘇清舞,露出一個不懷好意的笑。
蘇清舞面不改色。
「喝喜酒得叫上我。」
陸誠淡淡笑著點頭。
廖志剛收起笑容,不再寒暄:「上樓吧,材料都準備好了。」
專案組設在三樓的一間大會議室里,牆上貼著案情時間線和現場照片,白板上寫著密密麻麻的排查進度。屋裡有五六個人在工作,有的在打電話,有的在翻材料,氣氛緊繃。
廖志剛關上門,拉了兩把椅子給陸誠和蘇清舞,自己坐在對面,終於把那根煙點上了。猛吸一口,吐出來,整個人鬆弛了一點。
「說說吧。」陸誠打開了筆記本。
「金鳳祥珠寶店,三月十七號傍晚六點二十八分,兩名男性嫌疑人進店搶劫。」
廖志剛的語速比文件上寫的快多了,「A號嫌疑人身高一米七五到一米八之間,體型偏壯,右手持刀控制老闆王寶國,將王寶國推倒在收銀台後面,造成頭部撞傷。B號嫌疑人身高一米七左右,體型中等,負責砸櫃檯和裝貨,用的是一把小型撬棍,三個櫃檯的鋼化玻璃全砸了。同時B號嫌疑人用膠帶捆了女店員的手腳。」
「七分鐘。」陸誠說。
「對,從進門到出門,監控上的時間是六分四十三秒。出門後右轉進入旁邊的巷子,巷口有一輛白色五菱麵包車等著,車裡有沒有第三個人我們不確定,監控角度看不到駕駛位。車往北走,經金山路轉向城西立交橋,過立交橋上了高速匝道,到臨江西收費站走的ETC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