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現代都市> 目錄頁> 第553章 內部的線!

第553章 內部的線!

2026-05-09 18:14:46 作者: 火龍教主

  陸誠給南州公安發了詳細的協查請求,附上了周偉的真實身份信息和「方海」的假身份信息,要求核查南州市範圍內以「方海」身份登記的居住、就業、銀行帳戶等一切記錄。

  南州的回覆用了四天。

  「方海」這個假身份在南州有一條租房登記記錄:2020年11月至2021年6月,在南州市永安區一個城中村租了一間房。2021年6月之後,這個身份再也沒有出現在任何系統里。

  「換了第二個身份,還是離開了南州。」陸誠把時間線列出來,「2020年10月到南州,住了八個月,然後消失了。」

  他又查了一遍范志平電腦里B17的文件夾,翻到了最後面一個文本文件,裡面只有一行字:「2021.06 客戶要求追加,已轉C線。」

  C線。

  這是范志平體系里的另一條線。

  陸誠打電話給正在押解范志平配合審訊的省廳那邊。

  「B17號客戶在2021年6月要求追加服務,范志平的備註說'已轉C線'。C線是什麼?」

  審訊人員去問了范志平。

  半小時後回復來了。

  「范志平說C線是他的另一個下線渠道,負責更高級別的身份洗白,包括偽造學歷、就業記錄和社保檔案。C線的負責人在廣州,外號叫'胖子'。」

  又一層網絡。

  范志平做的是基礎層:假證件。趙國軍做的是執行層:接送藏匿。C線做的是深度層:全方位身份洗白。

  三層網絡,服務不同需求的逃亡者。

  「這不是一個人的生意,這是一個產業鏈。」陸誠把三層結構畫在紙上。

  他把這個發現報給了秦勉,秦勉看完後直接撥給了省廳。

  

  省廳「清網」專項組當天下午開了一個緊急會議,通過視頻把陸誠拉了進去。

  沈總隊在屏幕上看著陸誠畫的那張三層結構圖,問了一句:「C線這個'胖子',有線索嗎?」

  「范志平應該有聯繫方式。他電腦里的加密分區還有其他文件夾沒有全部導出,建議技術組優先處理帶'C'前綴的文件。」

  沈總隊轉頭對旁邊的人說了一句什麼,然後回過來看著陸誠。

  「陸誠,'清網'專項的案件線索,到目前為止有超過百分之六十是從你這個協調組延伸出來的。你手上那份七個案件的清單,已經不是清單了,是一個線索源。」

  陸誠沒說客氣話。「第五案的嫌疑人周偉,通過C線可能獲取了第二層假身份,追蹤難度會提高。省廳能不能把C線的破解優先級提到和追逃同級?」

  沈總隊看了他兩秒。「可以。」

  會議結束後,馬亮在旁邊小聲說了一句:「陸哥,你跟省廳總隊長說話的口氣,和跟我說話差不多。」

  「有什麼不一樣的嗎?」

  「沒有,就是覺得,這挺好的。」

  陸誠把電腦關了。

  第五案的嫌疑人確認了身份,確認了第一層假身份,確認了逃亡路徑的前半段。後半段在C線手裡,C線在廣州。

  這個案子的收口不取決於他,取決於「清網」專項能不能拿下C線的「胖子」。

  他把第五案的進度更新為「嫌疑人身份已確認,逃亡追蹤移交清網專項」。

  清單上還剩兩個案子。

  他翻到第六案,看了一眼標題,手停了一下。

  第六案不是刑事案件,是一起疑似警務人員違規操作導致的證據滅失事件。涉及的警務人員是某分局的一個副所長。

  這是七個案件里最敏感的一個。

  ……

  第六案的卷宗只有薄薄十二頁。

  2021年8月,城東分局一個派出所在辦理一起販毒案時,查獲的關鍵物證——兩包冰毒樣品——在送檢途中丟失。送檢的人是辦案民警小吳,但小吳聲稱物證在離開派出所時完好密封,到達檢驗中心後發現封袋破損,樣品不見了。

  督察部門介入調查後,沒有找到確切的責任人。小吳的操作流程有瑕疵但不構成故意行為。案件最終認定為「送檢環節操作不當導致物證滅失」,小吳受了一個警告處分,事情過去了。


  但卷宗里有一個附件,是當時督察部門收到的匿名舉報信,信的內容只有一句話:「東西不是路上丟的,是在所里被人拿走的。」

  匿名舉報,沒有署名,沒有聯繫方式,筆跡鑑定沒有做。

  陸誠盯著這封信看了很久。

  「所里被人拿走的。」他嘟囔了一句。

  如果物證是在派出所內部被人取走的,那取走的人對證物保管流程和送檢時間了如指掌,只有內部人才有這個條件。

  當時的派出所,所長姓劉,副所長姓段。段副所長就是卷宗里標註的「涉嫌人員」,但調查沒有找到直接證據,段副所長做了筆錄後繼續任職。

  陸誠在段副所長的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問號。

  他翻了一下段副所長的履歷。段建軍,1979年生,2001年參加工作,歷任巡警、刑警、2018年調任城東分局某派出所副所長。履歷乾淨,沒有處分記錄。

  但販毒案因為物證滅失,最終沒有起訴成功,兩名嫌疑人因證據不足被釋放。

  「兩名嫌疑人是誰?」陸誠翻到販毒案的原始卷宗。

  嫌疑人一:張小磊,男,二十六歲,無業。嫌疑人二:劉芳芳,女,二十四歲,KTV服務員。

  張小磊和劉芳芳,兩個都是小角色,末端販毒的。

  陸誠查了張小磊被釋放後的情況。2021年8月被釋放,之後繼續在城東區活動,2022年1月再次因販毒被抓,這一次證據充分,判了五年。

  而劉芳芳被釋放後沒有再出現過犯罪記錄。

  這兩個小角色沒有太大價值。陸誠想知道的是另一個問題:物證被拿走,誰受益最大?

  如果只是張小磊和劉芳芳這一級別的末端人物,犯不著冒這麼大的風險從派出所內部取走物證。

  除非,物證里有能追溯到上線的信息。

  冰毒樣品的檢驗不只是確認成分,還能通過純度分析和添加物特徵追溯製毒來源。如果那兩包樣品被檢驗了,有可能指向上游。

  「拿走物證的人,保護的不是張小磊和劉芳芳,是他們背後的人。」

  陸誠把這個判斷寫在紙上,然後做了一件事:調取段建軍2021年6月到10月的個人銀行流水。

  調取銀行流水需要審批,他把申請寫好發給了秦勉。

  秦勉打了電話過來。

  「你要查一個副所長的銀行流水?」

  「是。」

  「依據呢?」

  「物證在所內被取走的可能性大於送檢途中丟失。段建軍是副所長,有權限接觸證物保管區。匿名舉報信指向了內部人。如果段建軍在那段時間有異常收入,就能建立關聯。」

  秦勉沉默了很久。

  「這個案子不一樣,陸誠。查外面的人,怎麼查都行。查自己人,要非常確定。」

  「我不確定他有問題,所以才需要流水來驗證。如果流水乾淨,那就排除他。」

  秦勉又想了想。「我來簽批,但這件事你控制在最小範圍內,不要讓城東分局知道。」

  「明白。」

  銀行流水兩天後到了陸誠手上。

  段建軍的工資卡收入正常,每月到帳額固定。但他有一張副卡,2021年7月,也就是物證滅失的前一個月,副卡收到了一筆轉帳,來源是一個叫「陳潔」的個人帳戶,金額五萬元。

  五萬塊錢從一個叫陳潔的人手裡打到段建軍的副卡上。

  陸誠查了陳潔。

  陳潔,女,1980年生,城東區居民,職業登記為自由職業。再往深查,陳潔的社會關係網裡有一條線特別顯眼:她是劉芳芳的表姐。

  劉芳芳的表姐,在物證滅失前一個月,給段建軍轉了五萬塊錢。

  陸誠把這條鏈路在紙上畫出來:販毒嫌疑人劉芳芳→表姐陳潔→轉帳五萬→段建軍副卡→一個月後物證滅失→嫌疑人被釋放。

  他放下筆,靠在椅背上。

  這條線夠傳喚了,但秦勉說得對,查自己人要非常確定。他需要排除一種可能:段建軍和陳潔之間有沒有正當的經濟往來理由。

  他查了段建軍和陳潔之間的所有交集。兩人沒有親屬關係,沒有同學關係,戶籍上沒有交集,工作上沒有交集。


  但段建軍的手機號和陳潔的手機號之間,在2021年5月到8月期間有過四十七條通話記錄和一百多條簡訊。

  四十七條通話。

  如果他們是朋友或者情人關係,那五萬塊錢有可能是私人借款。但四個月內從零開始到四十七通電話的頻率,太密集了。

  陸誠把通話記錄的時間分布畫了一張圖。5月集中在月底,6月和7月均勻分布,8月上旬密集,8月中旬之後驟然停止。

  8月中旬,正好是物證滅失之後。

  「事成之後,聯繫中斷。」陸誠在圖上標了一筆。

  他把這些材料整理成一份報告,加密發給了秦勉。

  秦勉看完後,只回了一句:「我上報紀委監委。這個不是我們能動的。」

  陸誠回了一個「好」字。

  第六案到這裡,他該做的做完了。剩下的是紀委的事。

  清單上只剩最後一個案子了。

  ……

  第七案,是所有案件里時間最早的。

  2019年6月,城西區一條河的河道清淤施工時,從淤泥中發現了一把帶血的匕首。匕首送檢後,血液DNA比對上了一個人:城西區2018年11月失蹤的計程車司機呂志剛。




  血跡DNA和匕首上的一致,都是呂志剛的。但呂志剛本人沒有找到,活的死的都沒有。

  案件性質認定為疑似綁架或者故意殺人,但因為沒有屍體,沒有目擊者,監控在河濱路那一段是盲區,嫌疑人沒有線索,案子一直掛著。

  陸誠翻了三遍卷宗,在一個細節上停了下來。

  最後那個乘客。

  營運記錄顯示乘客上車地點是城西區翠屏路與長安街的交叉口,上車時間十點四十三分。但沒有目的地記錄,因為呂志剛開的是路邊攔車,不是網約車,沒有平台數據。

  「最後一個乘客,上車了,沒有下車記錄,車被丟在河濱路。這個乘客是嫌疑人,還是同樣的受害者?」

  兩種可能都存在,但卷宗里沒有深入探討這個問題。

  陸誠看了一下當年的偵查思路。當時的辦案人員把重心放在了呂志剛的社會關係上,查了他的家庭矛盾、經濟狀況、有無仇家,最後得出的結論是「未發現明確的仇殺動機」。

  家庭方面:妻子王蘭,全職主婦,婚姻關係普通,沒有家暴記錄,也沒有外遇的證據。經濟方面:呂志剛有一筆十二萬的房貸,月供三千出頭,以他的收入水平能覆蓋。社會關係方面:沒有賭博、沒有吸毒、沒有高利貸、朋友圈子很窄。

  「一個乾乾淨淨的計程車司機,晚上十點多接了一個乘客,然後人和乘客一起消失了。」

  陸誠把目光回到那個上車地點:翠屏路與長安街交叉口。

  2018年11月的監控,這個路口有沒有攝像頭?

  卷宗里寫了:有,但當時調取後發現該攝像頭的角度對著馬路東面,呂志剛的車停在西面路邊,只拍到了車尾的一小部分,看不清上車的乘客。

  「看不清乘客。」陸誠記下來。

  他調了2018年11月這個路口的攝像頭參數和視角圖。攝像頭架在路口東北角的電線桿上,朝向東南,視角覆蓋了路口東面和南面的一部分。呂志剛的車停在路口西面,確實只有車尾進了畫面。

  但翠屏路與長安街交叉口的東南方向,有什麼?

  陸誠在地圖上找了一下。東南方向五十米,有一家二十四小時便利店。

  便利店有監控。

  2018年的便利店監控,保存期限通常是三十天到九十天,早就覆蓋掉了。但陸誠想的不是監控錄像。

  他打電話給城西分局,找到當年負責這個案子的刑警老周。

  ……


關閉
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