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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3章 盜墓

2026-04-21 00:06:36 作者: 酒詩寒

  天色暗的很快,從郊區回市里還得有一段路。

  秦歡換回自己的衣服,便坐上了副駕駛的位置。

  本來他想在這過夜的,因為這裡能讓他安心。

  但我沒有同意,我很明確的告訴了他,病人,是極度危險的存在,他不能留在這裡過夜。

  「如果你好好治療的話,等你康復了,就是自由的。」儘管我知道,目前的秦歡,是不可能自願治療的。

  那些藥物,實際上會殺死他,當然了,不是指物理死亡,而是這個人格的消失,另一個人格才會顯現出來。

  其實這也算是一場謀殺,一種將他徹底抹除的治療。

  「曾先生的委託,你不做了嗎?」秦歡沒有接我的話題,他打開車窗,又開始抽起煙來。

  白天在福利院,他一根都沒抽,出來後,那是一根接著一根。

  「不做了。」我點了點頭。

  人是不該輕易放棄的,但李平的車被砸,我隨時都有可能被牽連。

  倒不是我怕完不成任務,而是不想僱主的事情被耽誤。

  明確拒絕這件事,曾先生也好找別的人去做,我不想因為自己,耽誤別人的進度。

  對我而言,放棄這單生意,比殺了我還難受,事可以不做,但錢我是真想收。

  「你很缺錢嗎?」秦歡問道。

  「這話問的,跟廢話一樣。」

  不缺錢我還打幾份工啊。

  又不是每個人都像他一樣,從小就是富二代。

  我們很窮的,錢,非常非常的重要,也很稀缺。

  「我上大學還差一些,所以我得努力賺錢。」每當我想到十二萬這個數字,就感覺一座小山壓在胸口。

  但一想到能再次和左倩一起上學,動力一下子就上來了。

  

  現在出了秦歡這檔子事,怕不是還得往裡搭上一筆,距離十二萬的巨款,有點遙遙無期了。

  「去一趟東郊。」秦歡吐著煙圈說道。

  「去那幹嘛?」這東郊我還是比較熟的,那邊許多別墅,葉叔叔家也在那邊。

  「我想回趟家。」

  秦歡的聲音很輕,要不是他眼睛很大,我以為他都要睡著了。

  我轉動方向盤,朝著東郊駛去。

  回就回唄,反正現在也沒事可干,說不準等會我們回偵探所的時候,滿屋子警察就在等我們了。

  秦歡的家在半山腰,有錢人的品味,真的是獨特,隔我們老家,住這麼偏,三蹦子都坐不到,買個菜要走十里路。

  不過以秦歡他爸的實力,出行肯定是有車的,方便的很。

  他家門前有一棵瘦了吧唧的櫻花樹,開了還沒兩朵花,就吊在那,半死不活的。

  我不喜歡這種樹,也不覺得櫻花好看,在我眼裡,滿山的桃花才是最美的,因為等它授粉結果,我就能去山上偷桃子吃了。

  秦歡家很大,真的很大,一眼望去,就知道住在這的人特別有錢,要是臥底行動還沒結束,我還在刀疤周的手下,我估計都得忽悠他,來這裡干一票。

  看著就不像會空手而歸的房子。

  「你有這麼大的房子,還住我那幹嘛。」我抿著嘴唇,老實說,有點羨慕。

  我見過最好的房子,也就是葉叔叔家的,之前來市里批發打底褲的時候住過一晚,那床是真的舒服。

  秦歡家明顯比葉叔叔家還大,真不知道裡面是什麼樣子。

  誰不想嘗試一下,早上從二十米床上醒來的感覺呢。

  「破產之後,這房子就被拍賣了,現在已經是別人的了。」秦歡下了車,盯著房子看了許久。

  「那真怪可惜的。」本來我還以為,今晚能長長見識的。

  秦歡長出一口氣,隨後打開後備箱,將鐵鏟拿了出來。

  「你,你要幹嘛。」我下意識的往後一縮。

  這傢伙不會學我,玩埋人那一套吧。

  我瞄了一眼四周,嚯,靜悄悄的連個鬼影都沒有,還真是個埋屍的好地方。

  死在這,怕是投胎去地府,都得先走兩小時,才能搭上靈魂擺渡車。


  秦歡瞥了我一眼,見我擺出防禦姿態,不難猜到我的想法。

  他沒說話,只是走到對面的小竹林,彎腰開始鏟土。

  他沒有攻擊我的想法,不然的話,肯定得先把我制服,否則洞挖好了,我早跑了。

  我壯著膽子,走到竹林旁,這畫面,別提多陰森了。

  天黑的竹林,一個瘋子用鐵鏟在挖洞,你就尋思吧,一想一個不吱聲,膽子小的,早就溜了。

  「你在挖什麼呢?臭烘烘的。」我捏著鼻子問道。

  我對臭味十分敏感,一開始秦歡挖的時候還沒感覺,可隨著洞口越來越深,這種臭味就開始瀰漫。

  我都不知道該怎麼形容這種味道,不同於臭豆腐的味道,而是一種腐爛的悶臭味。

  像是豬肉和雞蛋攪拌過後,發酵了幾個月的味道一樣。

  秦歡也不說話,只是一個勁的挖,汗水從他的臉頰滑落,滴在身下的坑中。

  「這不會是個墓吧。」我咽著口水,感覺竹林的風都變的有些陰冷。

  「嗯。」秦歡點著頭,挖的有些累了,他坐在坑洞邊緣上休息。

  「那你怎麼不點蠟燭啊?」

  「鬼吹燈你沒看過啊,人點燭,鬼吹燈,雞鳴燈滅不摸金。」

  「你這盜墓一點常識都沒有。」

  盜墓這事對不對暫且不論,這幹活之前,一點準備都沒有嗎?

  「對了,這是誰的墓啊,是不是就像電視裡放的一樣,某個達官貴族。」按照小說的設定,這裡面必定是機關重重,我什麼都不懂,就算金銀財寶放在那,我也不敢拿啊。

  而且這是犯法的,盜墓賊是會被判刑的。

  「是我以前養的狗。」秦歡休息了好一會,又開始繼續挖。

  「切,搞半天,就這。」

  「給我整的熱血沸騰的。」我不滿的撇了撇嘴,還以為發家致富,就看今朝了。

  「這都臭了,還挖出來幹嘛。」我聞著那腐敗的氣息,估計都已經埋了許久。

  就算現在挖出來,肉也已經變質了。

  想當年,我和梁啟文,也曾不舍的將大黃從坑裡挖出來,倒上蒜蓉和小米辣,怕它冷,還燒火給它取暖來著。

  「挖到了。」

  秦歡用鏟子刮著泥土,狗的皮肉還未完全分解,連帶著骨頭,安靜的躺在土裡。

  它的脖子上,戴著一條金晃晃的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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