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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8章 回家,見他的寶寶

2026-05-10 10:56:21 作者: 不想做美女

  那老外保安隊長,本來想給新人來個下馬威,沒想到是這麼狠的角色。

  這地方死個人,跟死個螞蟻一樣,根本就沒人關心,說不怕,都是假的。

  老外現在臉色發白,加上腿受傷上根本動不了,聲音有發虛,

  「我的意思是,你們有什麼不習慣的,可以跟我說。」

  這回答還算滿意,程鋒收回腳,吩咐老賴,「出去叫人,送隊長看傷。」

  「是,哥。」老賴瞧了眼地上的保安隊長,哼了聲,有點狐假虎威那味道,

  「跟封哥要規矩?」

  「警察都不敢跟他要規矩!」

  嘮嘮叨叨地出去,帶進來幾個人。

  其中一個是光頭。

  光頭問怎麼回事,老賴把情況原原本本說了一遍。



  程鋒只問,這兒留不留他,不留,他就去別的地方掙錢了。

  光頭派了個人,讓他帶他們先去吃飯,意思已經很明顯了。

  留。

  程鋒放好行李,跟著那人就出去了,他不知道那個保安的隊長是不是在試探什麼。

  是也無所謂。

  警方已經把封誠的檔案準備好了,隨他們查。

  賭場的工作挺簡單的,沒事的時候提溜著警棍轉悠轉悠,起一個震懾作用,有人鬧事就開打。

  賭徒一般不敢鬧事,來了也掀不起什麼風浪,同夥競爭才是最危險的。

  兩邊保安都是亡命徒,拼起來時候都把命綁在褲腰帶上,誰狠,誰就贏。

  程鋒帶人和對家那群亡命徒火拼過兩次,受了點傷,但是全勝。

  

  保安隊一共十二個人,個個佩服,加上隊長腿傷沒痊癒,光頭就讓程鋒當隊長了。

  轉眼過了兩個月,團伙老大沒露過面,程鋒也不著急,慢慢等機會。

  第三個月的時候,賭場被當地警方查獲。

  那天晚上,賭徒們賭得正嗨,警察們早就混進來了,拔出槍,讓他們不許動。

  沒人那麼聽話,該跑的跑,該喊的喊,場面亂得很,不管是老闆,荷官,還是保安,都準備跑路。

  程鋒對賭場已經很熟悉了,把電閘拉了,摸黑跑出賭場。

  一起跑出來的,還有老賴。

  路上,程鋒把光頭也救了,這個人既然認識團伙老大,以後可能會有用?

  光頭說,幾個人在一起目標太大,最好分開行動,就先走了。

  程鋒問老賴跟不跟他一起走,老賴說,跟。

  倆人找了個特別破的小旅館,暫時住下,

  賭場人多,肯定先從老闆,和負責人開始抓,像他們這種打工的,不在重要人物行列里,一時半會兒不會被逮到局長里去。

  不過,倆人身上都沒多少錢,吃飯,住宿是一筆不小的開銷,花了沒一個月,就成窮光蛋了。

  工作不好找,倆人開始餓肚子,老賴實在沒辦法,再次想辦法,聯繫了團伙老大。

  老大讓他們在旅館等著,說,派人去接他們。

  等到後半夜,來了輛麵包車,還有幾個人。

  領頭的,就是地下賭場老闆,那個光頭。

  光頭給他們倆兩個眼罩,讓他們戴上,帶他們上了車。

  程鋒什麼都看不見,也不著急看,靠在椅背上,閉目養神。

  黎明的時候,車停下了,兩個人被帶到一個房間,才解下來眼罩。

  屋裡亮著燈,燈光下站著四五個人,都是男的,個個人高馬大,長得特別壯。

  還有一個坐在中間的椅子上,個子不高,黑瘦,放人堆里看不見的那種人。

  老賴一看見他,就哭了,哭著喊他大哥,說,哥,有飯嗎?都快餓死了。

  老大說,有。

  吩咐人端出來幾個菜,讓他們倆吃。

  老賴狼吞虎咽幾口,才騰出嘴來訴苦,說差點就餓死了,說這段日子有多難,說進了監獄那段日子想的就是,哪怕死,也不能出賣大哥。


  那情深意切的樣子,真不是說謊。

  老大哈哈笑兩聲說:「我兄弟命大。」

  然後目光轉到程鋒身上。

  程鋒沒說話,默默吃飽,就把筷子放下了。

  「我兄弟是你救的?」老大問。

  程鋒抽了張紙,擦嘴,「順手。」

  「叫什麼?」

  「封誠。」

  「年紀輕輕,怎麼就進籠子了。」

  「殺人。」

  「有仇?」

  「有仇。」

  「拼命從裡面跑出來,最想幹什麼?」

  「掙錢。」

  「為什麼想掙錢。「

  「吃大餐,開豪車。」程鋒點根煙,抽一口,輕輕彈了彈菸灰。

  老大笑了,「這些我都有。我們這兒的規矩,想留下,就跪下磕頭。」

  「那算了。」程鋒站起來就走。

  老賴攔住他,「哥,咱們就留下吧,好歹有口飯吃,」

  「這大哥不行,不把兄弟當人。」程鋒抽了口煙,「信我就跟我走,以後帶你發財。」

  「等一下。」光頭站出來,和老大商量一陣,意思程鋒這人夠狠,夠橫,天生壞種,適合干他們這行,要不給他個機會。

  老大想了想,對程鋒說,「想掙錢嗎?

  程鋒回頭過來,說:「當然。」

  老大點了點桌上的地圖,上面是個金店,「讓我看看你的本事。」

  他的意思,程鋒明白,回頭過來,坐下,研究金店的地理位置,制定搶劫計劃。

  搶劫團伙裡面不止這幾個人,面前的人是不是團伙頭頭也不能確定。

  程鋒是被捂著眼睛來的,這具體是什麼地方都不能確定,只是隱隱感覺,是個小村子,人很少,很安靜,偶爾一聲狗叫都隔得很遠。

  程鋒現在要做的,就是加入團伙,取得他們的信任,整理情報,把團伙里負責人,乃至小嘍囉,一網打盡。

  這次搶劫行動,是取得信任的必要條件,只許成功,不許失敗。

  程鋒仔細研究過金店的地理位置,以及報警裝置,制定了初步計劃。

  這次計劃老大沒參加,帶隊的是光頭,程鋒參與了行動。

  警察來的時候,幾個人已經帶著一堆黃金跑了,沒有損失一個隊員。

  老大對結果非常滿意,分給他一筆錢,還帶他去夜總會瀟灑。

  夜總會那種地方,最容易麻痹人的神經。

  他不能多喝酒,也不能和女人親近,必須時刻保持清醒,清楚地知道,他是誰。

  他在哪兒。

  他的目的是什麼。

  他必須回家。

  家裡還有父母,和他的寶寶。

  夜深人靜的時候,他總在想,想那個小丫頭有沒有好好吃飯。

  想那個小丫頭長高了沒有。

  想那個小丫頭看不見他,會不會哭著喊,

  「找鋒鋒……」

  「找我鋒鋒……」

  他見不得寶寶哭。

  會心疼。

  比生取子彈,還疼。

  他很想給小丫頭打個電話,可是不能,甚至和警方的聯繫也要儘量減少。

  稍微一點紕漏,可能會連累家人,後果不堪設想。

  他不能慌。

  也不能著急。

  他想活著,回家。

  小丫頭十八歲生日的時候,他又策劃了一起搶劫行動,搶的是銀行。

  那次很危險,武警部隊都出動了,如果沒有防彈衣,他已經死在狙擊手槍下。

  那次以後,他正式融入搶劫團伙,老大和他稱兄道弟,對他信任得很,偶爾會透露一些,潛逃在外地的隊員信息。

  他把信息整理起來,包括他們的年齡,住址,姓名。


  確定沒有遺漏信息以後,刑警隊已經分調警力,秘密抓捕。

  至於老大這邊,程鋒已經和刑警隊商量好時間,裡應外合,統一抓捕。

  無一漏網。

  那天是正月初五,凌晨五點。

  剛過完年,偶爾有朵煙火,在暗藍色的天空中炸開。

  刑警隊隊員們,一個一個把搶劫團伙,押上警車。

  歷時三年零七個月的臥底行動,終於落下帷幕。

  程鋒站在警車旁邊,點了根煙,一口一口地抽,看不出來在想什麼。

  肩膀被拍了拍,扭頭一看,是老王,王隊長。

  老王臉上帶笑,笑容里藏著心疼。他是幹過臥底的人,所以這三年多有多不容易,沒有人比他更懂,

  「小子,幹得不錯,回家好好睡一覺。」

  程鋒掐滅煙,隨手一彈,菸頭掉進不遠處的垃圾堆。

  塵埃落定。

  他想回家,見他的寶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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